今天看ICL的国内法部分,觉得特别乱,什么条理、细则、规定、通知、办法的一大堆,这些怎么都是法啊,不知道说什么好啊。
人的一生往往都是走过去了,才发现其实自己想要的东西曾经是触手可得的.
最怕走到尽头的时候,发现一路上过来,陪着自己的都一直是一个陌生人。
可是,当一个知心的姑娘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却没有知觉,当我醒过来的时候,又作困兽之斗,结果毁灭了希望。
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总觉得自己还小,感情的事现在考虑早了点,可是如果我已经和它迎面相撞了呢?
我应该死死抓住他吗?
鲁迅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事物破坏给你看。这么说,我有可能既是主角,又无意中作了导演应该做的。
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常常想,我是不是就是那种一生孤单也活该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