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概念上的中东问题系指阿拉伯国家(包括巴勒斯坦)与以色列之间的冲突问题,也称阿以冲突。中东问题是列强争夺的历史产物,也是世界上持续时间最长的地区热点问题,至今已半个多世纪。中东问题的核心是巴勒斯坦问题。
一、巴勒斯坦和以色列历史梗概 巴勒斯坦古称迦南,包括现在的以色列、加沙、约旦河西岸和约旦。巴勒斯坦最早的居民是迦南人。约四千年前,希伯来人、腓力斯人先后从幼发拉底-底格里斯两河流域和爱琴海沿岸迁至巴勒斯坦。希伯来人不断与迦南人和腓力斯人作战,于公元前1020年建立了第一个希伯来人的王国。从公元前八世纪至公元二十世纪初,巴勒斯坦一直处于大国侵略、占领和争夺之中。公元前586年,新巴比伦王国将大批犹太人掳到巴比伦。公元前538年,波斯帝国允许被掳的部分犹太人返巴。犹太人在耶路撒冷重建圣殿。公元135年,犹太人被罗马帝国彻底赶出巴,流散世界各地。公元637年,巴成为阿拉伯帝国的一部分,阿人不断移入,形成现代巴勒斯坦阿拉伯人。
在十九世纪末,生活在欧洲的犹太知识分子发动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并于1897年在赫茨尔领导下在瑞士的巴塞尔城召开犹太复国主义大会,成立了世界犹太复国主义组织。该组织的目标是“在巴勒斯坦为犹太民族建立一个由公正法律所保障的犹太人之家”。英国为保住在苏伊士运河的利益,并向中东腹地扩张,扶植利用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以控制巴勒斯坦地区。1917年,英发表《贝尔福宣言》,“赞成在巴勒斯坦建立一个犹太民族之家”。1922年7月,国际联盟通过了英国对巴勒斯坦的“委任统治训令”。此后,世界各地的犹太人开始不断地移居巴勒斯坦。
1947年11月29日,联合国大会以33票同意、13票反对、10票弃权通过了分治巴勒斯坦的181号决议。该决议规定:在巴勒斯坦地区成立两个独立国家,将巴勒斯坦2.7万平方公里土地中的1.52万平方公里划归以色列国。巴勒斯坦国的面积为1.15万平方公里。因耶路撒冷是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三大宗教的圣地,耶城国际化,由联合国托管,面积为158平方公里。以色列国于1948年5月14日建立,成为世界上唯一一个根据联合国决议建立的国家。由于阿拉伯、巴勒斯坦人反对这一决议,巴勒斯坦国一直未建立。以色列国成立的第二天就爆发了以色列和阿拉伯国家的战争,从此开始了阿以冲突的漫长历史。
二、阿以间的四次大规模战争 第一次中东战争(又称巴勒斯坦战争)。 1948年5月15日(即以色列建国第二天),约旦、埃及、叙利亚、黎巴嫩和伊拉克等国为反对以色列建国,组织了阿拉伯军团对以色列发动圣战。此次战争以以色列胜利告终。结果是:以色列不仅保住了分治决议划定的1.52万平方公里,还占领了划给巴勒斯坦人建国的6700平方公里土地和耶路撒冷西区;约旦占领了约旦河西岸的4800平方公里土地和耶路撒冷老城,埃及控制了加沙350平方公里的土地。
第二次中东战争(又称苏伊士运河战争)。1956年7月26日,埃及总统纳赛尔宣布将英、法投资修建的苏伊士运河收归国有,英、法以向埃及发动侵略战争,占领西奈半岛,后于1957年3月撤出。
第三次中东战争(又称六·五战争)。随着阿以对峙加剧,埃及于1967年5月向西奈半岛增兵,并要求联合国驻西奈部队撤出,同时派兵占据加沙地带,封锁蒂朗海峡,禁止以色列船只和向以运送战略物资的船只在亚喀巴湾航行,以色列于6月5日突然出动所有作战飞机对埃及、叙利亚、约旦三国机场进行轰炸,同日以出动装甲部队分三路向西奈半岛推进,在第四天到达苏伊士运河东岸后,埃及被迫接受停火;6日以军重创约旦驻约旦河西岸部队,并于7日占领了约旦河西岸;9日,以军进攻叙利亚的戈兰高地,叙利亚于11日宣布接受停火。以色列在这次战争中占领了近7万平方公里的阿拉伯土地。
第四次中东战争(又称十月战争或赎罪日战争)。 为打破不战不和状态,收复失地,埃及与叙利亚等阿拉伯国家于1973年10月6日同时向以军发动袭击。 阿拉伯产油国以“石油武器”支持同以交战国。但由于美全力支持以,阿国未能获胜。
三、解决中东问题的和平努力(一)安理会第242号决议(1967年11月22日通过):要求以色列撤出第二次中东战争中占领的领土,结束一切好战言论和交战状态,使难民问题得到公正解决。
安理会第338号决议(1973年10月22日通过):要求各方在停火后立即执行242号决议,并在适当方面主持下开始进行和平谈判。
日内瓦和平会议(1973年10月21日):联合国秘书长主持在日内瓦举行中东和会。阿拉伯方面抵制会议。
联大第3236号决议(1974年11月22日):确认巴勒斯坦人民享有自决权、独立主权以及返回家园的权利。
(二)埃及、以色列戴维营协议(1978年9月17日):为打破与以长期敌对局面,1977年11月埃及总统萨达特访问以色列。1978年9月,埃、以首脑在美主持下在美戴维营达成和解协议,1979年3月签署和平条约,1980年2月两国建交。
(三)目前的中东和平进程始于马德里和会。1991年10月30日,由美、苏主持在西班牙首都马德里召开中东和会,以色列和叙利亚、黎巴嫩、约旦、巴勒斯坦等阿拉伯国家参加。会议决定在联合国242号和338号决议基础上,以“土地换和平”为原则,阿以进行双边和多边形式和谈,实现中东和平。之后至1993年9月,以与巴、约、叙在美的邀请下在华盛顿共举行了12轮谈判。接着巴以、约以、叙以和黎以分别进行了双边谈判,但由于1996年6月以总理内塔尼亚胡上台执政后,在中东问题上坚持顽固立场,推行“三不”政策,背弃以“土地换和平”的原则,而以“安全换和平”的原则取而代之,致使中东和平进程严重受挫。1999年5月巴拉克当选以新总理后,采取了较前积极的中东政策,并与巴方签署了执行怀伊协议的备忘录,阿以和平进程出现转机。
四、中国关于中东问题的主张 中国认为,中东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对维护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中国积极支持中东和平进程,确信实现中东和平是该地区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符合该地区各国人民的根本利益,认为中东和平进程不断取得进展是地区各国安全的保障。我们认为联合国有关中东问题的决议和马德里和会确定的“土地换和平”原则是中东和谈的基础,有关各方切实执行已达成的决议和谅解是中东和谈摆脱僵局的关键。中国将一如既往地同国际社会一道为中东早日实现全面和公正的和平做出努力。
中国一贯重视与发展中国家的关系。中东国家均属发展中国家,与中国没有根本利害冲突,中国愿意在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加强和发展与地区各国和友好关系。中国与中东国家经济上有互补性,经贸合作关系发展潜力很大,中国愿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继续加强与地区国家的经贸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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