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fazyh

 

10 2007 档案

职工可享受的假期及相关规定
     摘要: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日期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1、元旦;
2、春节;
3、国际劳动节;
4、国庆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第270号令)对此作了具体规定。其中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是新年(一天)、春节(三天)、劳动节(三天)和国庆节(三天);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是妇女节(半天)、青年节(半天)、儿童节(一天)、解放军建军节(半天)等;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若适逢休息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而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适逢休息日,则不补假。  阅读全文

posted @ 2007-10-08 00:19 fifazyh 阅读(1070) | 评论 (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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