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管理Jobs
1.2.1 启用Jobs
前面创建JOB时,由于未显式的指定ENABLED参数,因此即使指定了START_DATE,不过默认情况下JOB不会自动执行。对于这种情况,DBMS_SCHEDULER包中提供了一个过程ENABLE,可以用来修改JOB的启用状态,调用方式非常简单,例如:
1.2.2 禁用Jobs
DBMS_SCHEDULER.ENABLE 仅用来将JOB(其实不仅仅对JOB有效,对于CHAIN、PROGRAM等也有效)的启用状态置为TRUE。如果想将其启用状态置为FALSE?简单,还有一个与该功能对应的过程:DBMS_SCHEDULER.DISABLE,例如:
这两个过程仅用来重置对象的状态,因此均可以无限次执行,即使执行时对象已经被置为要指定的状态。
1.2.3 修改Jobs
由于JOB的属性众多,难免时不时的可能会遇到需要修改的情况,比如说前面创建JOB时不小心,指定要执行的过程名输入错误(完全有可能,CREATE_JOB在创建时不会自动检查指定的过程是否有效,从这方面考虑,SCHEDULER不如普通JOB严谨哪),这种情况下就必然涉及到对JOB的修改(或者说重定义),没问题,DBMS_SCHEDULER包中专门提供了一个过程SET_ATTRIBUTE,可以用来修改任务的属性值。
例如,修改刚刚创建的JOB:INSERT_TEST_TBL执行的过程,执行语句如下:
SQL> exec dbms_scheduler.set_attribute(¨INSERT_TEST_TBL¨,¨JOB_ACTION¨,¨P_ INSERT INTOTEST¨);
PL/SQL procedure successfully completed
当然啦,我们这里执行的这条语句,执行跟没执行没有区别,此处仅做示例,大家表深究。
SET_ATTRIBUTE 过程虽然仅有三个参数,不过能够修改的属性值可是不少,以下列举几个较常用到的:
- LOGGING_LEVEL :指定对jobs执行情况记录的日志信息级别。
SCHEDULER 管理的JOB对任务的执行情况专门进行了记录,同时用户还可以选择日志中记录信息的级别,有下列三种选择:
- DBMS_SCHEDULER.LOGGING_OFF :关闭日志记录功能;
- DBMS_SCHEDULER.LOGGING_RUNS :对任务的运行信息进行记录;
- DBMS_SCHEDULER.LOGGING_FULL :记录任务所有相关信息,不仅有任务的运行情况,甚至连任务的创建、修改等也均将记入日志。
提示:查看SCHEDULER管理的JOB,可以通过USER_SCHEDULER_JOB_LOG和USER_SCHEDULER_JOB_RUN_DETAILS两个视图中查询
- RESTARTABLE :指定jobs运行出错后,是否能够适时重启
创建任务时如未明确指定,本参数默认情况下设置为FALSE,如果设置为TRUE,就表示当任务运行时出错,下次运行时间点到达时仍会启动,并且如果运行仍然出错,会继续重新运行,不过如果连接出错达到6次,该job就会停止。
- MAX_FAILURES :指定jobs最大连续出错次数
该参数值可指定的范围从1-1000000,默认情况下该参数设置为NULL,表示无限制。达到指定出错次数后,该job会被自动disable。
- MAX_RUNS :指定jobs最大运行次数
该参数值可指定的范围从1-1000000,默认情况下该参数设置为NULL,表示无限制(只是运行次数无限制,实际job会否继续运行,仍受制于end_date以及max_failures等参数的设置)。达到指定运行次数后,该job也将被自动disable,并且状态会被置为COMPLETED。
- JOB_TYPE :指定job执行的任务的类型
有四个可选值:¨PLSQL_BLOCK¨, ¨STORED_PROCEDURE¨, ¨EXECUTABLE¨, and ¨CHAIN¨。
- JOB_ACTION :指定job执行的任务
这一参数所指定的值依赖于JOB_TYPE参数中的值,比如说JOB_TYPE设置为¨STORED_PROCEDURE¨,那么本参数值中指定的一定是ORACLE中的过程名。
- START_DATE :指定job初次启动的时间
- END_DATE :指定job停止运行的时间
本参数又与AUTO_DROP相关联,如果AUTO_DROP设置为TRUE的话,那么一旦job到达停止运行的时间,该job就会被自动删除,否则的话job任何存在,不过状态被修改为COMPLETED。
除此之外,其它还包括MAX_RUN_DURATION,JOB_WEIGHT,INSTANCE_STICKINESS,STOP_ON_WINDOW_CLOSE,JOB_PRIORITY,SCHEDULE_LIMIT,PROGRAM_NAME,NUMBER_OF_ARGUMENTS,SCHEDULE_NAME,REPEAT_INTERVAL,JOB_CLASS,COMMENTS,AUTO_DROP,EVENT_SPEC,RAISE_EVENTS等等,这些参数所代表的意义此处不一一详述,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查阅相关官方文档,或者等待本系列文章的外传,黑黑。
仅从这些可设置属性就可以看出,Scheduler管理的job确实非常灵活,上述提到了这些参数,均可以使用DBMS_SCHEDULER.SET_ATTRIBUTE过程进行设置。
另外需要注意一点,除了用户手动创建的jobs之外,数据库在运行过程中也有可能自动创建jobs。对于这类jobs除非必要,否则不建议进行修改。至于如何区分jobs是用户创建,还是数据库自动创建,可以通过*_SCHEDULER_JOBS视图的SYSTEM列来确定,如果该列显示为TRUE,则表示由系统创建
1.2.4 执行Jobs
虽然说jobs大多都应该是自动执行,不过经过前面的示例,大家想必也认识到了,并不是说创建了jobs它就会自动执行,是否能够真正自动执行并不是由你的主观意愿就能直接决定,而是由jobs自身的多个相关属性决定。
关于jobs自动执行的话题相信看完前面的内容后,应该都知道如何设置,下面主要演示,如何手动调用jobs并执行,这其中,当然少不了DBMS_SCHEDULER包。例如,手动执行前面刚刚创建的job:INSERT_TEST_TBL:
Jobs 每执行一次,无论成功或失败,均会在*_SCHEDULER_JOB_LOG中生成一条对应的记录(前提是LOGGING_LEVEL属性值未设置为DBMS_SCHEDULER.LOGGING_OFF),同时,用户也可以通过*_SCHEDULER_JOB_RUN_DETAILS视图查询job执行的详细信息。
1.2.5 停止Jobs
停止job可以使用DMBS_SCHEDULER.STOP_JOB过程,例如:
注意,STOP_JOB过程不仅仅是更新job的状态,而是停止当前正在执行的任务,如果你处理的任务当前未在运行的话,那么执行STOP_JOB过程,会触发ORA-27366错误。
停止Jobs也会触发一条任务的日志信息,对于执行停止操作的job,其*_SCHEDULER_JOB_LOG视图的OPERATION会记录为¨STOPPED¨,ADDITIONAL_INFO列中记录的信息类似¨REASON="Stop job called by user: username"¨。
1.2.6 删除Jobs
删除创建的job就比较简单了,直接执行DBMS_SCHEDULER.DROP_JOB过程即可,例如:
删除jobs并不是修改该job中某个字段的标记值,而是直接删除其在数据字典中的字义,因此被删除的job如果未来发现仍然需要,只能重建,而无法通过其它方式快速恢复。不过,删除jobs的操作,并不会级联删除这些job曾经执行过的日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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