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CSDN里一片文章很有感触,题目是:
评论:Google“不作恶”背后的本来面目 (作者:陆鹏).
里面有段话写道:
"崇拜Google的国人更多的是被其技术优势,和创造的商业奇迹所吸引,而忽视了Google的文化霸权主义身影。谢盖·布林(Google创办人之一)对美国国会说:“Google将会对推动整个中国的信息公开起到尽管不完美,但是有意义的作用,我们的决定是建立在这一判断上的。”但谁又知道,这种判断中有多少美国思维存在?市场规律的限制,让商业权力不会随时随地的做恶,但Google在国会上的发言,让我们看到他们试图改变游戏规则的野心。正如有位网友在BLOG上留言:Google说,不做恶,我们欣赏,但我们需要观察!"
归根到底Google是一家美国公司,而且是一家搜索公司,它所掌握的信息虽然不至于军事机密那么严重,但是仍然会在一些方面起到"尽管不完美,但是有意义"的作用."不做恶"也不过是一家公司的宣传的口号,至于最终到底会不会"作恶",在市场经济的体制下,如果仅仅靠信用真的很难评估.可能我们最稳妥的办法也只有"观望"了.
posted on 2006-04-16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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