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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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需要解决的问题是 根据一输入流读取一段XML内容,然后对其进行过滤截取,最后写回输出流中。具体说明如下:
1.对XML根据特定需求,过滤标签(如SCRIPT,FRAME等非标准HTML标签),过滤属性(如onclick,onblur等)
2.对XML进行长度截取,具体做法如下:
(1)对start标签的处理: 若加上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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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直接使用<c:forEach> 直接在中间的代码中 插入break , 并不能退出循环。可以采用以下策略进行代换:
1. 用 <c:set var="collections" value="${forEach中的items}"/>
2. 用 jspContext.getAttribute("collections"); 获得对应的集合
3.最后就用最原始的for()。
1.重温《Thinking in Java》的IO、容器、并发部分,泛型编程:大约用2周时间
2.重温《Core Java》的SWING ,大约用1周。
3.由于公司近期准备开发一套IM系统,要重点学习一下有关网络编程,特别是TCP/IP知识,socket编程:2周时间
5.学习《Ajax in Action》中Ajax高级应用部分。 1.5周
4.学习《Code Complete》有关测试部分,要学会编写测试用例:1.5周时间
摘要: 问题如下:例如要修改某个人的信息时,进入编辑页面,当点击其他地方时,判断信息是否已被修改过,并提示相关信息。
本例中以个人通讯录信息为背景, 解决方法如下:
1.首先要有个 Object保存 一开始时从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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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一个问题,大概描述如下:页面有一text文本框,有一submit类型的按钮,输入内容后,按回车页面只是刷新一下,但是没有执行创建操作。而且文件夹名有如下限制:不能和之前创建文件夹同名,且非空。jsp中的内容简化为如下:
<form> <tr>
<td><input type="text" id="filename" /> </td>
<td><input type="submit" onclick="return addFile();" id="sub"/> </td>
</tr> </form>
其中addFile()函数会有上面提及到限制判断,并且会返回boolean类型,当然符合条件时就返回true,不符合就返回false。理所当然当输入内容后点击submit按钮会正常执行相关操作而且会正常执行限制判断。可是奇怪的是,在IE下 在text框输入内容后直接按回车确不能执行相关操作,只是页面刷新了一下, 但是在FIREFOX下 按回车却能正常执行操作和判断。 之前第一时间就是想到应该在text文本框中加一个onkeydown的事件enter_file(),enter_file函数是当按下回车时就执行,并且函数中应该有这句代码 document.getElementById('sub').click(); 就是说当回车时就执行submit按钮的click操作。 貌似应该会正常执行操作的吧,可是又一奇怪问题出现了,就是在IE下,在文本框中输入 a 后(假设之前没有文件名为a的文件),然后快速按2下(更多下也可以),结果会跳过“不能创建重复文件名”的判断,创建出2个相同名字a 的文件夹,而且例如输入同名文件名后,弹出框会一闪而过,不会等点击确认后才退出弹出框,但是在FIREFOX下却是正常执行,也不会出现一闪而过的现象,就是快速按几下也只是创建一个文件夹a。 之后百思不得其解,试过一些方法,比如把submit类型改为button类型,把onkeydown事件换成onkeypress或者onkeyup ,结果还是出现IE下快速按回车 创建2个同名文件夹,还是出现一闪而过的现象。
初步判断可能是ie和ff在text框按回车的响应不同,最后上网搜了一下,找到一个帖子 名为求解一个关于回车的问题 http://topic.csdn.net/t/20061128/14/5191186.html ,具体内容到那个帖子看看。抽取其中值得注意的地方如下:
IE:
1. 只有一个text框时,(不管有没有submit),直接触发onsubmit (form标签的一事件属性)
2. 有多个text框时,触发submit上的onclick,其默认行为为触发onsubmit。
相对来说,ff的行为最复杂。
1. 有submit或button时,触发submit或button的onclick,然后该onclick的默认行为会触发onsubmit。
2. 没有submit或button时,
2.1 只有一个text框时,触发onsubmit;
2.2 有多个text框时,不触发onsubmit。
因为看到当只有一个text框时,直接触发onsubmit,就联想到要在form标签中加上onsubmit事件,于是把上面的代码改为如下:
<form onsubmit="return addFile()"> <tr>
<td><input type="text" id="filename" /> </td>
<td><input type="submit" id="sub"/> </td>
</tr> </form>
结果在IE下终于能成功操作,即是快速按几下也只是创建一个文件夹,并且不在出现一闪而过的现象。 因此很多时候在IE下可能出现奇怪问题,换作FF下就没问题了,Firefox支持JavaScript是正宗的。另外用firefox的插件 firedebug 来调试 javascript 程序 简直太爽了。
软件行业做项目和做产品有什么不同呢?最大的感受就是做产品始终是以客户(即使用者)为中心,不断做到精益求精。由于所在公司是开发邮件系统,也就是开发产品,之前自己负责的一些开发任务都是FIX系统的一些BUG或improvement,那些问题真得有些令我吃惊,每一步操作都必须考虑到用户的感受和使用方便程度,连每步TAB到哪个输入框都考虑到很精确,给我感觉就是客户端做得很庞大,也就是所谓的“胖客户端”,并且我暂时还没接触到的后台服务器的功能也是要做得尽善尽美。
作为一个程序员,没有自己的技术BLOG貌似说不过去,看见公司大牛们的技术BLOG后,决定自己也搞一个。公司实习快2个月了,这些日子算是学到一点东西,主要是JAVASCRIPT,还有JSTL的一些用法。从之前的JAVASCRIPT“白痴”,到现在看到JS代码没当初那么头疼了,而且还有一点感觉,由于刚进入公司,主要的开发工作还是客户端的一些小BUG问题(其实真的小的不能再小了)。公司是做邮件系统(在业界应该是前茅的),邮箱页面主要是分为A(AJAX),H(主要是JSP)风格2种,令我惊讶的是A风格是完全由JS代码全部控制,生成HTML代码,加入AJAX,调用服务器接口等操作均是由JS生成,而且代码量极其多,刚开始的时候看A风格的代码简直就如同看天书一样,后来慢慢的适应了他的一些写法,但是还是很多不懂。
接下去还要去学习JAVAMAIL 的API, RMI, 我很想抽个时间去重新学习一下操作系统的知识,觉得当时学操作系统好像不知道学了什么,尽管考试分数有90多分,进入公司以后,我逐渐感觉自己在之前学的专业知识(操作系统,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计算机网络等)的时候,心态搞错了,总觉得这些知识好像和编程没什么挂钩,能拿个高分数就行了,很多时候就是死记硬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