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年后,当后来人从故纸堆里寻找中国的企业文化发展的痕迹时,有两个名字和一个词是无法回避的:任正非、华为和“狼文化”。
也许只有到多少年后,关于任正非提出的“狼文化”对中国企业乃至中国社会发展的影响才可能会有一个客观的评价。
任正非留给后人的文化产品肯定不仅仅是狼文化。他的《我的父亲母亲》、《北国之春》、《华为的冬天》等饱含感情和思辩的文章一定不仅仅是我们这代人争相传阅的,后来的研究者也许只能从这些文章中寻找任正非的性格、人品、经历的蛛丝马迹,因为任正非说过:这辈子都不会出自传和回忆录之类的文字。我相信他。
任正非是一个让很多中国企业家、中国人敬佩甚至崇拜的人。在一个时期让国人敬佩或崇拜并不是什么难事:社会、媒体炒作出的“唯富论”在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让一切富人都成为大家追捧的对象,一个又一个没有根据的富豪榜受到的关注远远超过有根有据的慈善榜、纳税榜、社会责任榜。但是,让象杨元庆、郭为、周鸿一这样众多知名的、性格迥异的企业家敬佩,在这个时代可能只有任正非。
我自己是在读到《我的父亲母亲》时对任正非产生敬佩之情的。在一个寒冷的深夜里,失去父亲不久的我坐在空荡的办公室里读到了这篇文章,还没读完就发现自己已是泪流满面。以后就很是关注华为和任正非,注意到了他提到的“狼性”,并且发现杨元庆这样的企业家对他提出的狼文化的顶礼膜拜。坦率地说,在一段时间内我很难把我读《我的父亲母亲》时对任正非的想象和提倡狼性的任正非统一起来,也有些弄不明白他被众多企业家敬佩的真正原因。在利润微薄、竞争激烈的PC行业里打拼的杨元庆对任的崇拜是可以理解的,那么象周鸿一这样的靠技术和聪明起家的、性格鲜明得有点张扬的企业家为什么也获佩任正非呢?
不仅仅在中国,任正非在世界企业界也享有广泛的声誉。2005年,任正非的名字与比尔•盖茨、史蒂夫•乔布斯等全球IT名人的名字一起出现在了美国 《时代周刊》评选的“2005年度全球最具影响力的100人”的名单上。从创立华为到带领它进入国际舞台,任正非一直以一个战略家的姿态导演着一个中国企业的骄傲。
客观地说,任正非的性格和思想决不是“狼性”就能概括的,他和他的华为的文化也不仅仅是“狼文化”。他脾气暴躁,但为人真诚,强调社会责任,也提倡和谐,重视情感,主张反思。他的管理思想和方法也是在不断完善,与时俱进。
但是,他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最强调的无疑是“狼性”。由于他的强调,这种狼性被深深地印在华为所有员工的心里,并成为华为的标志文化;而由于“狼华为”的成功,“狼性”迅速成为中国企业乃至中国社会热捧和仿效的文化和观念。尽管从2000年以后,任正非已很少再提狼性,华为也经历着狼文化后遗症的痛苦折磨,但狼文化的影响之大之深已非一般文化现象可比。
狼行天下,自任正非始,自华为始。
2005年底,也是中国大多数地区的冬天,我来到了深圳。不过深圳这个南方海滨城市是没有冬天的。穿着单衣,和朋友走在深南大道上,不知怎么就谈到了华为,谈到了任正非,谈到了《华为的冬天》。我们试图伸出手,抓住华为的点点印象。
第一个印象是关于任正非的。即使是千百年后,无论华为已经消失还是更加强大,人们都不会不承认,军人出身的任正非用2万元起家创造了后来名震中外的华为,从行为上为他提出的中华有为作了很好的注脚。
第二个印象还是关于任正非的。企业创始人的主张和行为是企业文化的初始,这些行为和主张一旦被企业员工普遍认同并效仿和执行,企业文化就初具雏形了。而狼性也就这样升华为狼文化,成为华为文化的核心,也是华为成功的根本原因。最初,任正非说,所谓“狼性”,就是“哪儿有肉,隔老远就能嗅到,一旦嗅到肉味就奋不顾身”。后来任正非把狼的优点总结为三条:一是敏锐的嗅觉,二是不屈不挠、奋不顾身的进攻精神,三是群体奋斗。但我一直觉得,“嗅到肉味就奋不顾身”才是狼的本性,也是初创期乃致很长时期华为文化的真正含义。任正非曾对员工说:“为了这公司,你看我这身体,什么糖尿病、高血压、颈椎病都有了,你们身体这么好,还不好好干?”
和狼一样,任正非的奋不顾身是有方法的。《华为真相》曾较详细地记述了 华为最初利用利益均沾原则抢夺市场的过程和一些经典事例。利益均沾成为华为笼络客户、攻城掠地的利器。正是通过利益均沾,华为拿下了本被国外同行完全占领的国内一个又一个电信市场,被有些媒体称为用三流的产品卖出了一流的市场。尽管我不认同华为的产品是三流这一说,毕竟电信产品不同于一般产品,质量太差是会导致系统瘫痪的,中国各地的电信部门主管是不会冒这个险的。但在这一原则被广泛宣传的时候,我一直觉得华为的这一行为应该不是什么阳光行为,因为它让人想到一个词:行贿受贿。(后来华为进军海外时,好象有国家就华为是否行贿进行过调察。)
和狼一样,能够让众狼奋不顾身也是有方法的,这种方法同样是利益均沾,不过是狼群内部的利益均沾。“头狼”任正非是个大气舍得的人,在华为工作的“狼”们的经济收入远远高于业内水平,高得连这些“狼”自己都吃惊:一名在华为工作过两年的员工离开华为后,华为分给他十多万的股金,他在吃惊的同时开始后悔离职的轻率。正是为了狼群的利益和狼自已的利益,华为的“狼们”甘心做一头狼,真正做一头狼,甚至付出自己的生命。
在那样一个温暖的冬日里,我们更愿意相信,利益至上一定不是人性十足的任正非的本意,提倡狼性也没有改掉任正非自己的人性。但是,利益至上的实际被执行却改变了华为众多“狼”的本性。于是,就有了我们的第三个印象:任正非和华为提倡的狼性一定会让华为自食其果,因为人如果成为了狼,一定是得了病,“返动物病”。有病就会危害自己的身体。如果有病不治,一定会发展成大病,会导致死掉,而不仅仅是什么冬天或春天的问题。
返狼症,早晚要爆发。
在2005年的那个冬天,与温暖的深圳相隔千里之外的北京正是风雪肆虐。在这里,“返狼病”已经发作,不过发作主体不是华为,而是人称“小华为”的港湾科技公司。而让港湾发生病变直至死亡的推动器正是港湾的“父亲”——华为。
称华为为港湾的“父亲”不是信口开河。港湾的创始人李一男曾是华为的“二把手”,被认为是任正非的接班人,华为人称任正非待李一男象父亲对待儿子。当年李一男按华为的规矩带着一批重要员工提出内部创业(内部创业本是华为安置老员工的一种手段),并用结算股权换来的一千多万元设备在北京创办了港湾。 最初销售华为的产品,后来开始与华为展开了同业竞争。深谙狼道的李一男同样利用狼性迅速立足,在某些设备上的市场份额已逼近华为,业内外人士普遍看好港湾的未来,称之为中国下一个华为,受到了众多风险投资的青睐。
李一男的离开让任正非痛心疾首,李一男以暗渡陈仓的方式带走核心员工的行为更是让任正非愤怒。据报道,李一男走得却是异常的坚决和无情。我一直觉得爱反思的任正非在2000年不再在企业里提狼性,跟李一男的出走不无相关,甚至可以说正是李一男的出走让他看到了狼文化带给企业的后遗症。
李一男离开最初几年,尽管毫不掩饰地扩张和与华为抢食,任正非似乎并不在意,这也正是任正非人性和父性的体现。但随着港湾的渐成气候,吸引了大量资金并开始与西门子等国外厂商合作,直接威胁到华为的时候,任正非的狼性也再一次爆发。华为成立专门的“打港办”:只要港湾的单,华为不惜任何代价也要抢到手。同时,华为通过系列手段破坏港湾与其他国外厂商的合作,在港湾走投无路要卖给西门子等公司时,华为同样让已经板上订钉的交易泡汤。
2006年,春暖花开的时节里传出了出人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的惊人消息:华为收购了港湾全部资产。港湾与华为的争斗以华为的全胜而告终。在传说港湾员工被华为就地解聘的时候,很多人更热衷猜测李一男是否会重新回到华为,甚至是否有接任正非的班的可能。有朋友跟我说,这种收购更象是胜利者的故作姿态,因为此时的港湾已被华为打压得没有什么真正的值得收购的价值了。不过,我更愿意相信这是华为人性艰难复苏的行为表现。
港湾的失败在我看来简单得可以用一句话概括:狼群在扩张中,新的头狼带领着自己的队伍义无反顾地另建狼群,与老狼群争夺地盘和食物,被老狼群毫不留情地消灭。这实际上是狼文化导致失败的典型案例,可惜的是很多人没有看到这一点。
“小华为”夭折了!
从港湾诞生的那一刻起,华为与港湾的恩怨就一直是媒体关注的焦点。事实上,在很长的时间,低调的华为被人和媒体提起不是它的企业管理或企业扩张,而是与它有关的官司,如果从战争的角度来理解,这些官司就是一个个的战斗。 “由于战争式的市场手段屡试不爽,战争意识渗入人心,沉淀下来,就成了华为企业文化的基因之一。”(《华为真相》)文化的表现形式是行为。这种行为一 方面表现为华为培养出的强壮有力的雄狼已不安于在老狼群里安心地留守,选择出走并在必要时与老东家大打出手,甚至对簿公堂。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华为诉员工、原员工诉华为的事件接二连三,每一件都透露着狼群相斗的血腥。另一方面,华为对外不择手段的扩大方式和咄咄逼人的进攻气势让业内同行不可忍受,并发起强有力的反击。
这其中震惊业界的是2003年1月24日思科对华为科技提出的起诉。思科指控这家华为非法复制其操作软件。更让华为想不到的是不到2个月后,华为一名前雇员声称华为所生产的软件和思科的产品甚至连瑕疵处都一样。
起诉正是源于华为在美国的狼式扩张。2002年,华为在美国的一些主流和专业媒体上刊登了极具攻击性的广告——“他们唯一的不同是价格”,图案背景是旧金山金门大桥。众所周知,思科公司的标志就是金门大桥。华为的产品直接与思科竞争,而且价格低30%左右。恼怒的思科制定了一个“打击华为”的计划,但收效甚微。华为不仅仅用非常手段在思科的眼皮底下抢夺客户,还与思科的合作伙伴如EDS等公司谈合作,并且与思科的第一代竞争对手3Com公司就成立合资公司紧密接触。
最终,这场诉讼以双方和解且和解协议保密的结果结束。这个结果被外界看作是华为的胜利。但也有分析家指出,正是华为的咄咄逼人的气势才导致了这场国际诉论。
我一直不明白,任正非曾清楚明白地说过,“我认为人是怕痛的,太痛了也不太好。” (《华为的冬天》)但为什么在华为的扩张事实中,华为却一而再再而三的把同行和对手们刺痛,不仅痛,还让人屈辱和难受。狼的本性吗?
华为的强势让海外很多国家和企业敬而远之。2005年,华为欲以优越的条件收购英国电信巨头马可尼,但在英国政府干预下,以失败告终,同样,印度内阁安全委员会也以影响国家安全为由,拒绝批准华为在印度投资建厂的要求。一系列的正常商业活动都因遭遇不公平贸易待遇而夭折。
狼群并不总是胜利者。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我一直很怀疑靠闻血腥寻找食物的狼群是否具备长远思考的能力。无疑,任正非是有这种能力的,他写华为的冬天的时候,华为还远没到无食可寻的地步。 但任正非没有想到的是,在国内,一块更大的蛋糕——3G牌照的下发却因为种种原因迟迟难以下发,这让在国内豪赌3G的华为损失惨重。更让任正非想不到的是,这种种原因里最让政府摆不平的一环可能正是它提倡的利益均沾原则惹下的祸根。
除了国内外的3G标准厂商和中国电信运营商,华为无疑是等待3G牌照下发最苦的企业。对这块过于巨大的商机的嗅觉让华为狼奋不顾身地扑了上去,甚至在对小灵通这样的新商机时也失去了狼性的本能感知。但就在每年损失数亿甚至数十亿元的研发费用后,等到的却是信产部发言人的话:3G在中国没有时间表。
3G牌照在中国的下发可谓一波三折。信产部的态度情有可原。应该说,当初华为等本土电信厂商的崛起跟国家的支持是分不开的。政府希望发展民族工业,一定要在一些重要行业扶植自己的企业。事实是如果没有政府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的支持,华为即使再有狼性,可能也死过几回了。这一回,政府支持的是本土企业大唐的3G标准——TD-SCDMA。
大唐没有任正非。如今的电信市场也与上世纪80年代不可同日而语:华为的利益均沾原则是一个没有含金量的伪文化行为,一学就会。唯一需要比拼的是谁更有经济的实力。因此,在很多媒体把3G迟迟不能上马的原因归结于TD-SCDMA的技术障碍时,网络上早有人将之归结于利益与责任的博弈。
除了大唐之外,还有两大标准WCDMA和 CDMA2000的拥有有和支持者——国外众多实力厂商对中国3G市场虎视眈眈。2006年初,电信专家李进良发表了一篇惊人之文:中国的3G应该只推行TD-SCDMA一种标准。消息一出,网上议论纷纷,叫好一片。在众多的叫好声中,我看到了一则留言,大意是说李教授太天真了,国外厂商的“利益均沾公关原则”早已让TD-SCDMA处于不利的位置,很多运营商都在秘密建造自己的3G试运营网络,而这些网络没有一个是基于TD-SCDMA标准的。甚至更有所谓的爆料者称,一些国外厂商在香港成立了专门的针对中国3G运营的公关公司,公关费用高达十几亿美元。
我向来不大相信网上的流言。但也时也想,华为干得,国外厂商为什么干不得?华为的利益均沾到底是成就了华为,还是害了中国的通信业?
3G的运用,有一个不能回避的企业群体:电信运营商。
透过华为的风光,我们不得不承认,中国的通信业真正的市场主角还是运营 商。
电信运营商与中国的交通运输行业、地产业、教育和医疗部门一起在经济上为国家作出大量贡献的同时,也因其垄断的地位而成为公众诟病的对象。这其中,电信运营商是地地道道的国企,而且是较早市场化的国企。
我一直不赞同“国企没有企业文化”这一说法。从五十年代起,中国的重工业靠的就是团结、拼搏的精神做起来的,这种精神和行为就是我们最宝贵的企业文化。当时的国企并没有写在墙上的系统的文化理念和文化体系,有的只是鼓舞斗志的标语(这也是企业文化的一种体现)。铁人王进喜这样的英雄和劳模就是中国国企企业文化在员工身上的具体表现。我一直惊叹于那个时代的企业文化建设的有效性。这种有效性的直接表现是我们的父辈们,在他们的一生里,单位利益永远高于个人利益,奉献和拼搏是他们永远的品质。
可惜的是,这种文化已经淡化甚至消亡。
一种企业文化的产生和消失都是有它的社会根源的。我不认为传统国企的优良文化是有意识的建立起来的。那时候还没有企业文化这一说。但那时的社会文化都是团结奋斗,社会行为都是拼搏奉献,企业的文化自然也就与时代相适应,相吻合。当社会都在强调个体利益时,利益文化当然会大行其道,影响到企业文化。
这种利益文化也在影响电信运营商。第一次电信分拆后,电信运营商之间市场争夺战就一直没有停过。尽管都是国企,但为了各自的地盘和利益,它们不断地给用户让利,用更优惠的价格吸引客户。中国的通信价格正因为这种让利大幅下降,电信产业正因为这种下降而大步发展。“让利行为”成为电信运营商们对外关系的真正文化体现。
但也仅仅是让利。
中国的经济市场化二十年后的今天,讲企业文化是一种时髦和潮流。而聚集了大量人才和资金的中国电信运营商们都有一套完整的书面的企业文化,以与它们的身份匹配。我能记住的是中国移动通信的“沟通从心开始”,中国联通的“四为”(为客户、为股东、为员工、为社会),中国电信的“以人为本,文明祥和”。
为了建成这些文化,这些企业确实在进行一系列的文化建设活动。印象中,中国网通在2005年决定要将企业文化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和重要工作全面启 动,而中国电信从2004年就推出了中国电信企业文化建设三年规划。
如果我说,书面体系和文化运动的作用甚微,肯定招来一片骂声。但在国企,事实就是如此。尽管每个电信运营商都提出“追求客户满意”是企业的经营宗旨,但客户对电信运营商的不满意依然一直雄驻在每年的消协投诉或服务满意度调查的前列。服务意识差,不做真正到位的服务,这些让电信运营商的文化建设成为空谈,文化体系成为空文。
电信运营商的主角地位让它们一方面可以不在乎百姓的抱怨,另一方面可以在家坐等持利益均沾的国内外的华为们送上门来。于是,和华为一样,战争成了电信运营商之间的主题。在一次采访中,有一个做网络的朋友告诉我,除了发动降价促销这些市场上看得热闹的战争外,电信商的另一隐性战争形式是制造障碍,增加壁垒,让本来简单的运营商之间的合作变得困难和复杂,客户如果需要同时使用不同电信运营商的服务,就要多花费成本。
而另外的人告诉我,电信运营的利润依然高得惊人。
作为国家的经济支柱之一,我宁愿相信电信运营商们有意识地建设企业文化不仅仅是形式,我更愿意相信它们会以社会责任为己任,那么3G的应用不再会遥遥无期。
华为,和我们一起祈祷吧!
狼来了。狼来了。狼真的来了。
华为成功后,一个成功企业的所谓企业文化在对成功如饥似渴的中国人心中和中国大地上迅速传播开来。在短短的时间内,任正非的土狼文化不仅仅迅速走红,而且迅速发展成为狼崇拜。
任正非和他的华为不仅仅依靠狼性文化创造了华为的辉煌,也造就了狼文化的辉煌。这反应出企业文化毕竟不等同社会文化,不仅仅被社会文化左右。
也许是历史的机缘巧合,在华为取得成功、任正非倡导的狼文化被广为传颂后不久,一本叫做《狼图腾》的小说巧合而适时地面世并迅速走红,创下销售奇迹。而推崇这本书的始作俑者并不是文学评论家和文学爱好者,而是企业家。一些企业大量采购此书,发给员工学习。连我自己也曾买过一批《狼图腾》作为给企业文化比赛优胜员工的奖品。
《狼图腾》的作者姜戎是个和任正非一样低调的人。即使在《狼图腾》火爆 全国之际,他也不象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坛的主讲们一样到处签名售书。我的一个朋友的父母都是那个时代在内蒙当的兵,据说和姜戎是一个师的战友。不过他们对狼的认训和感情好象没有那么深。我曾特意地询问,那时候内蒙草原上的人们是不是以狼为图腾,得到的答案是否定的。当然,现在的内蒙更不以狼为图腾了,起码到《狼图腾》红火之前。
姜戎不是一个企业家,从事的工作也与企业无关。他自己写这本书时应该不会想到该书会成为管理界的圭臬吧。在读过该书后,我很怀疑姜戎是要做在人间制造一种狼文化。该书里草原的命运、狼的悲惨结局、人的精神状态的转变更像是为现在的和谐社会理论作的反面注脚。
经者见经,道者见道。请原谅我的愚钝。
据长江文艺出版社的负责人介绍,《狼图腾》的问世也是一波三折。该书的大红大紫也他们来说也是一种惊喜。
《狼图腾》之后,对于狼的造神运动风起云涌。《狼道》、《狼魂》、《酷狼》、《像狼一样思考》等纷纷出笼,甚至还有人煞有介事地根据狼的攻击特性仿照总结出了〈狼子兵法〉,声称其思想性不亚于〈孙子兵法〉。最典型是一本叫做《企业的狼性》的书,对于企业如何学习狼进行了系统总结。该书把任正非总结的狼的三大特征作为推崇的主旨,强调中国企业要象狼一样富有进攻性。
除了任正非外的不少中国企业家也开始对狼情有独钟。在企业家们看来,狼文化的出现对于正处于发展期的中国企业无疑是雪中送炭、天降良方。很多品牌都以狼为名,七匹狼,红七匹狼,与狼共舞……不一而足。据说海尔集团董事局主席张瑞敏对狼也非常推崇,联想总裁杨元庆则一直强调要“如狼似虎”。一时间,狼赫然成为中国人特别是中国企业和企业家的图腾。
整个中国狼声一片,满地寻狼,人人学狼。
在中国历史上,狼从来都不是正面形象,更谈不上有什么狼图腾或狼崇拜了。
朋友给我传来一篇文章,名字叫做“狼的处世哲学”。文章列举了狼的十大处世哲学:一是卧薪尝胆,不会为了所谓的尊严攻击比自己强大的东西;二是众狼一心,群而攻之比自己强大的东西;三是自知之名,尽管很想当兽王,但知道自己是狼不是老虎,四是顺水行舟,知道如何用最小的代价换回最大的回报;五是同进同退;六是表里如一:狼也很想当一个善良的动物,但狼知道自己的胃里 只能消化肉;七是知已知彼,尊重对手;八是狼亦钟情,公狼在母狼怀孕时受保护母狼而不是去花天酒地;九是授狼以渔,在小狼成长起来后就离开它。因为狼知道,如果做不成狼,就只会变成羊;十是自由可贵,不会为了嗟来之食向主人摇头摆尾,因为狼知道,决不可有傲气但不能没傲骨。
看完这段文字,你笑了吗?这就是所谓的狼文化在公开的能见得人的公众场合的优秀文化。我在笑掉大牙的同时也感到了极度极度的悲哀。这哪是在说狼呀,明明是在说圣人。把人的理想和优点强加给狼这是狼的不幸还是人的不幸?
狼文化中被大力宣扬的文化要素并不是狼性,而是真正符合人性道德的要素。
人性为什么硬要被说成狼性?为什么选择狼作为人的替代品?
想了很久的问题在一次聊天时被朋友轻松化解:宣传这些优点和大多数国企的企业文化一样,是展现给公众看的,是为在暗地里实施真正的狼性和狼的行为树起正大光明的幌子!
这样想时,不禁自问:狼文化真的是推崇狼吗?
我一时无语。很多国家的历史上都有过“灭狼运动”,迅速地使狼成为濒危物种。美国的黄石国家公园把狼消灭完几十年后,不得不从加拿大引进狼群,让缺失的生物链重新完整。作为生物链中的普通的一环,为什么偏偏是狼成为人们消灭的对象?
我小的时候,村周围是经常有狼出没的。晚上一到天黑,父母就会叮咛,在外面玩小心点,注意狼。
现在,狼早已在我们老家消失了,是人消灭的。从人消灭狼这个事实来看,人比狼聪明,比狼凶狠,比狼更为进化。因此,号召人和企业以狼为楷模、为榜样、为崇拜对象,是不是就象号召人学习恐龙一样可笑和悲哀?
“道义放两边,利字摆中间。”
这是一句歌词,也是狼文化的注释。
这种利字中间论可以很好的解释为什么是首先企业家而不是别的人群发现并推崇狼文化。但这还不是全部。在分析华为的狼文化时,就有专家指出,任正非提出的狼的三个优点仅仅是写在明处的,其实狼群还在写在暗处的潜规则,这其中首先是头狼的权威性。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任正非在华为说一不二,他在华 为有着几乎不受限制的权力,特别是人事权力。其次是对于内部管理的强硬,任正非用军事化的铁碗手段,来治理企业,管理员工。
于是,我只能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一切为了头狼!
其实,自狼文化提出到现在,狼文化真正吸引企业家的是依然是任正非总结出的“哪儿有肉,隔老远就能嗅到,一旦嗅到肉味就奋不顾身”。“奋不顾身”还是文学性的说法。狼文化的真正潜台词是提倡置对手于死地,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一切为了兽性的需要,任何规则都可以践踏,任何事物都可破坏。
企业家们需要他们的员工象狼一样为他们争抢猎物,打败对手,去斗争,对外以“消灭”对手为目的,对内则以消除权力为目的的斗争!
归根到底,狼文化只是拿狼作幌子,宣扬却是比狼性更凶残的贪婪的人性。
比狼可怕的是人!
和“铁人文化”的诞生是受社会文化的孕育一样,狼文化同样是社会文化的孩子。
任正非在提到企业实行狼文化的原因时,强调的就是社会竞争的残酷现状。不过我觉得良性的社会竞争是不会引发在自然界濒临灭绝的狼的贪婪和凶残在人群中异样复苏。社会和政府片面地强调经济至上,企业和个人一味地追求金钱至上的社会文化才是狼文化兴起的根本原因。
几年前,我曾对着两个排行榜大发感叹,一个是福布斯的中国富豪榜,一个是国内一个媒体的社会责任企业家榜。让我感叹的是富豪榜前20位很少在社会责任企业家榜也同样有名。而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纳税前几位的企业家里没有排名靠前的富豪,而这些富豪的企业也同样不在纳税最多的企业行列。而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真正被社会热炒、被人狂追的是各种排名里的富豪,尽管排名榜在一段时间里因上榜富豪因违法被逮捕的案件大量发生被称为“落马榜”,尽管很多富豪都指统计和排名是没有任何根据的胡乱计算。这种对富豪榜的追捧反映的正是社会的心态。
平心而论,崇富并没有错。不过如果只崇拜富的结果,不管富的过程,社会和个人的心态就会被扭曲。从上世纪八十年代第一代富人兴起时,“原罪”这个概念就被提出。原罪最早是指企业或个人利用不正当的、违法违规的手段取得发迹的行为。但随着社会和政府的规范,这种原罪逐渐被一种新原罪替代,那就是 “道德原罪”:化工企业靠毁坏一地的环境聚敛钱财,游戏和网络商以误导青少年发家致富,聊天软件商以传播色情聚集人气,而象华为一样的企业以利益均沾和打压同行而崛起……
狼文化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这样一种道德原罪文化。
但是,当一位位企业家变成一只只头狼,一个个企业变成一个个狼群时,我们的社会开始处处充满危险。
在一个上午,朋友从网上传来一篇名叫“我们的生活”的文配画,说是在网络上广为流。文字是这样的:
“一早起床,我们全家人都用「高露洁」致癌牙膏刷牙。给儿子冲一瓶「碘超标」的雀巢奶粉,儿子比他乡下的表妹幸运,那娃喝的是大头奶粉!我自己和孩子他妈喝杯过期的光明牛奶!吃几个超标面粉做的馒头,夹点臭水池里面腌的榨菜!准备骑车上班,发现车被偷了!报警,警察说:你先来登个记,等什么时候我们碰巧发现了,给你打电话。算了,还是省省力气做公交吧,坐车人真多,手机没放好,不小心被一个小同志借过去了。中午跟同事一起到肯德基吃顿「苏丹红」炸毒鸡。下午给朋友打电话,约她到新开的菜馆吃顿「地沟油」炒的菜。其中有一盘避孕药催大的香辣鳝鱼丝,一个牛肉毒粉丝,老板给上一杯重金属超标100倍的碧螺春茶!再来一条 「孔雀石绿」的清蒸鱼!下班回家做一锅掺入白腊油大米的米饭。炒一盘「先灌敌敌畏、再打青霉素、或激素」催生出的白嫩鲜亮的豆芽!再来一份“敌敌畏”泡过的、苍蝇都不敢叮的金华火腿当小菜。再喝点含甲醛的啤酒……这日子过的,安逸!躺在床上想起中秋节快到了,吩咐老婆记得买一盒发霉的月饼,盒一定要那种高浓度甲醛处理过的木盒。
咱老百姓的日子,跟万恶的旧社会比,过的真是……,没法说!”
我很佩服这些文图的制作者。只有我们这个时代的人知道,文中的所有事例都是近段时间经媒体爆过光、真实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悲哀还是无奈?
没有眼泪的苦笑有时更让人心酸。
为了眼前的利益践踏社会规则,我们很多企业的良心变成被利益熏黑的狼心。我们的商业社会因为对狼文化的崇拜而出现了空前的信用危机。
但这还不是全部。当整个社会狼性横行,利益至上时,华为的狼文化后遗症就变成了社会的综合症。世态的炎凉,人情的冷漠,人性的残忍……把这些都归 罪于狼文化是不客观的,但狼文化起到的推波助澜的作用应该是巨大的。
“拿了我的给我还回来,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
2006年,一首奇怪的歌在中国大地任何角落唱响。当老人小孩都和年轻人一起一边跳着高喊“嘻唰唰”的并且欢快地唱着这句歌词时,人们一定没有意识到狼性正在悄悄地袭击我们,吞噬着我们的人性。
谁来拯救我们?我们拿什么来自救?
在国内,华为同样与众多的同行因针锋相对而产生磨擦。这其中最激烈最持久的是华为的同城兄弟,中国电信行业的另一巨头中兴。
在中国众多的企业中,中兴的文化一度是我最为推崇的。技术出身的侯为贵强调中庸、和谐、自然、宽容,简直是一个完美的中国传统优秀文化的集成者和实践者。而中兴的文化也与侯为贵一脉相承。2002年初,去中兴采访时,对中兴的文化有一个中兴人可能不认同的评价:平淡是真。一切都那么自然。那个时候,中兴是我在深圳采访过的企业中唯一两个给人有家的感觉的公司。他们称自己的文化为“温情文化”。
侯为贵曾自豪地说,如果说中兴能给后人留下些什么的话,可能就是文化了。
而在中兴发展起来后,他们也给自己的文化找到了动物图腾——牛。
我对企业提倡的所谓“生物文化”很不以为然。人类应该学习生物身上体现出的优秀品质,但不应该建立各种各样的“动物文化”,“生物文化”。人和兽最大的不同是人应该具备基本的道德和社会良知,而动物是靠本能活着。
尽管一个是牛,一个是狼,但二者都是动物,所以也就自然做了兄弟。人们说华为离不开中兴,说中兴离不开华为。2005年的冬天,我和朋友在深圳时也曾试图梳理对中兴的印象,但能说得出的事件却是廖廖无几,远没有华为那么热闹。唯一能想起的也就是中兴与华为的斗争。
社会和媒体对中兴的关注度其实远比华为低的多。同为低调的企业,为什么华为始终新闻不断,而中兴能收发自如?
华为的任正非、中兴的侯为贵都是极少露面的人。2005年中央电视台评选十大经济年度人物,二个都进入侯选名单,最后侯入选。于是有幸见到了一个消瘦、沉稳的老头。还是如传说的那样平静和随和。联想到在网上见到的任正非的不加修饰的照片,觉得二人最大的不同就是侯为贵的照片经常是带有开心的笑容 的,而任正非则时时把忧虑和思考写在脸上。
中兴、华为都低调,但狼的低调刻意,牛的低调自然。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任正非对待媒体采用的也是狼的风格:抵制媒体,也严禁企业里的任何人接受媒体采访,哪怕媒体抵毁华为,也不做辩解。而中兴则真正做默默奋斗的老黄牛,不大肆宣扬自己,不制造新闻,但也不与媒体对抗。
中兴名字的由来与华为的来历是一致的,取中国兴旺之意。一个为了中国兴旺,一个为了中华有为,但二者现在却都为了自己而大打出手。让人想不到但又符合逻辑的是,这种打斗让中兴在逐步实现从牛到狼的转变。
1998年,为了争夺市场,华为搞了一纸“有利于华为”却“而有损中兴”的交换机产品比较书,并大量送给目标客户。
随后,中兴以牙还牙,搞了一纸电源产品比较书,把中兴比成了一朵花,四处发送。
华为的行为很符合狼道,中兴的行为同样非牛所能为。
斗争就这样开始了。
华为在河南把中兴告上法庭;中兴在河南反诉华为,并在长沙对华为提起诉讼。有意思的是几场官司竟然是互有胜负。
华为进军海外,中兴紧随其后。印度、中东、非洲……二者行影不离,市场严重重叠。经常是相互拆台,以价格战定胜负。
更为让我这样的人瞠目接舌的是,有在非洲工作的朋友陪着电信客户来深圳华为,但他们一下飞机就被中兴的人接走。朋友说,这样的事多了。不过以前倒是华为强接中兴的客户多些,现在看来中兴的学习能力还是很强的。
牛的野性被激发了。如果说,在开始,老黄牛是被狼拖着、逼着向狼转型,那么到现在,狼性已植入中兴融入中兴了。
有人这样评价华为和中兴的官司:“侯为贵以和为贵,任正非是非不分。”我总觉得,这种评价有些牵强,更象是中兴的拥虿的编造。准确地说,1998年双方打官司之前,华为并没把中兴放在眼里,二者也不在一个同一个层级上。而是在官司之后,“中”“华”才真正被放在了一起。“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如果用狼的行为方式打击中兴是任正非的本意的话,那么任正非在为李一男离去而后悔之后,这应该是他第二个要后悔和反思的。
但是,在翻阅华为、中兴的斗争资料时,我有时会有一个奇怪的想法,觉得两者之间并不是真的象外界想象的那样是你死我活的对手:正是有了二者在海外的共同发力,才有人把他们称为“中华力量”。
那么,任正非是有意识地培养中兴的狼性吗?
中兴,你甘心就这样沉沦吗?
深圳,看上去很美。
一如华为总部是一个美丽的公司,深圳也是一座美丽的城市。现代化是它们美丽的基调,绿色环绕是它们共同的动人之处。
华为诞生在深圳、狼性文化从深圳产生,这是有它的历史根源的。
深圳是靠一个老人划的一个圈兴建和成长起来的。从世纪八十年代开始,一批又一批人怀揣着淘金的梦想来到了深圳。在近二十年的时间里,深圳一直是中国年青人最向往的城市。那里有太多白手起家的奇迹,有太多迅速致富的神话。四面八方的人聚集在一起,操着方言味十足的普通话,奔波在已建或在建的高楼大厦之间,为的只是一个梦想:挣钱。
1996年的冬天,我从罗湖口岸进入深圳市区。站在深圳进关的关口,看着排队进关的车辆,看着车内面带焦急的人群,不禁想起了那首著名的民歌——《走西口》。“哥哥你走西口,妹妹呀实在难留。”如果把西口改为深圳,这首歌依然可以唱得那么凄美动听。当初,乔贵发等山西商人走西口走出了一个影响全国的晋商,如今的年青人闯深圳,不仅仅闯出了王石、任正非、侯为贵……等一大批中国商界的领袖,也创造了TCL、华为、中兴、万科……等名噪一时的知名企业,同时把深圳从一个广东沿海的小渔村建设成了一个没有广东气息的现代化城市。
当一亩亩良田、一个个渔村被迅速地变为高楼大厦,当一群群外来人在这些高楼大厦间穿梭,当城市的生产总值以几何速度增长,人们称这种速度为“深圳速度”。这种速度日后作为深圳唯一的文化特征体现在所有的深圳人和深圳企业身上。
有人把深圳特区的成功称为中国企业史上的意外事件。因为袁庚申请设立蛇口工业区时,中央高层似乎并没有把它当成一件很重大的事情。但袁庚等人凭着“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理念,靠土地出让和优惠的政策,迅速形成 资本“凹地效应”。深圳自此开始了腾飞。
如果作一个简单的对比,我们可以发现,“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理念与华为的“嗅到肉味就奋不顾身”有异曲同工之妙,而土地出让和优惠的政策更类似华为的利益均沾。
可以为,华为的崛起正是深圳崛起的一个缩影。除了国家的扶持外,正是狼一样的奋不顾身和利益均沾造就了深圳的迅速发展和繁荣。深圳人凭着自己的拼搏,为自己也为城市创造了财富。
但是,美丽的深圳却不是深圳人的家园。
2002年底,一篇长达2万字的文章在网上火热的传阅着,文章的题目叫《深圳,你被谁抛弃》。文章通过数列一系列事件和现象,表明深圳正在逐渐失去她的经济地位,而为上海所取代。而我印象最深的却是文章最后一部分——“深圳,今夜我把你抛弃”。这一部分有这样的话:深圳是个年轻的移民城市,这些移民远未形成对深圳的认同感。在日常生活中,深圳人的失落和迷茫更是显而易见的,大家更愿意以原籍来表明自己是哪里人。”
其实,不仅仅是因为深圳的年轻。当初,大家怀揣着梦想疯涌而至时,并不是来建设自己的家园的。“淘金”是深圳人永远的主题。从这个角度,我更认为汤圣平在《走出华为》里的话:“深圳真正的危机、人们抛弃深圳最主要的原因是:深圳是个没有安全感、没有品位的城市,它最脆弱的软肋是深圳没有一个让人们诗意地栖息的大地上的家园。华为也是。华为给员工提供了中国任何企业所无法给予的收入和成长机会,但是它却忽视了最能唤起共鸣的人物元素:家园。”
一个个没有归属感的人组成的城市是冷漠和悲哀的。一个朋友,山东大汉,在深圳闯荡多年,建立自己的培训咨询公司,在当地有着广泛的人脉。聊天时,他深有感触的告诉我:深圳的人之间的交往很简单,基于二个字:有用。这也印证我多年来的一个判断:深圳人的亲情和感情正在淡化。
《深圳,你被谁抛弃》也在告诉我们这个事实:“在生活与工作中,人与人之间人情味之缺乏使初来乍到的人无法忍受。……深圳人在宣布我的生活与你无关时,同时也承认你的生活与我无关,这种现代意识显然很符合商业社会的需要,但在深圳表现出一种极端却让人感受到这个城市的残酷与冷漠……这就是深圳人对深圳的距离感,从上到下几乎都存在。”
不知作者是否想到,当每一个人在公司都象华为员工那样感觉到身边有一只狼在随时准备夺走他的位置时,当每一个人出外都奋不顾身与对手争抢食物时,当每一个人找别的人都是为了谈生意谈利益时,人和人之间只有防备,是不可能有感情的。而一旦当这种生活长期地进行,习惯成自然后,人的激动自然也就没了,感动自然也就少了,眼泪自然也就干了。
一次与一个深圳的媒体朋友讨论这个问题时,朋友很无奈地给出一个很普遍的解释:为了生存。这有点类似任正非解释为什么要在企业提狼文化:企业初创,为了生存,必然培养一批狼。
可是,为了生存,就可以无所不为吗?为了生存,就可以抛弃人类最宝贵的情感吗?生存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而情感一旦被抛弃,由冷漠向残酷的发展就显得那么自然和顺理成章。2005年,当深圳的执行人员开着执法车,故意推倒收废品的老人并从他身上残忍地压过去时,这种行动已令人类的所有词汇都显得苍白。
深圳人是幸运的,也是不幸的。
一个个没有归属感的人组成的城市是不可能有文化的,因为文化是要有根基的。
宽阔的马路、冰冷的高楼、鲜艳的广告、匆匆的行人、人为的绿色……这些是深圳最为醒目的城市标志。无论哪一个标志反映出的都是两个字:现代。
但现代气息掩饰不了深圳的文化缺失。有政策支持的深圳,可以建经济特区,但建不出文化特区;经济发达的深圳,可以率先造一个“世界之窗”,但造不出一个深圳文化园;效率第一的深圳,可以在很短时间内建成众多大型豪华的文化设施,但在这些设施里绽放的是不属于深圳的文化之花。甚至实力雄厚的深圳企业可以组建自己的强大的足球队,但在比赛时,深圳人往往为来自自己家乡的球队喝彩。
在文化面前,速度、效率和金钱显得那么幼稚和无力。
深圳是幸运的,也是不幸的。
2006年4月,一个37岁的感动过全中国的人走了,永远离开了我们。他是一个深圳人。
他叫丛飞,一个普通的歌者。
知道丛飞是从电视里。一个人独处时,我喜欢开着电视,但并不怎么看。有一天背对着电视吃饭时突然听到电视里传来非常沙哑感觉说话非常困难的声音,回头一看,是丛飞正在病床上接受采访。他拿出全部收入支助贫穷山区170多个孩子上学而自己无钱治病的故事让我这样一个并不脆弱也不坚强的男人泪流满面。但印象最深的影像还是光头的他面对镜头时的笑容,很沉重。
此后一直关注丛飞,希望他好起来。也曾动过资助他资助的那些孩子的念头,不过并没有实施。不过,我一直没关注他是哪里人,后来知道丛飞是深圳人时,好象心灵的某根神经还跳了跳。
历史是喜欢开玩笑的。为了生活将爱心和情感深埋心底的深圳人自由地活着,一个将爱心献给社会、给深圳带来爱和希望的深圳人却被尘世无情的抛弃。
我相信他去的是天堂。
丛飞去世时,在中央视台《焦点访谈》栏目里见到了深圳人为他送行的场景。听说很多深圳企业出资为丛飞治病,为他支助的孩子出资。我相信深圳企业的人性在复苏,我相信深圳人的情感在升温,我相信深圳这个城市的文化积淀已经开始了。
2006年8月,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的播放了这样一条消息:06年上半年,深圳的各项经济统计数据都落后于广东平均水平,甚至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深圳市的相关负责人给出的解释是,不再求快,而是求好,求稳,不盲目引资,不上有后患的项目。
深圳,没有人能抛弃你的。
不是结束语
2006年的5月31日,中国传统的端午节,距离德国世界杯开幕只有不到十天的时间。这天,一个有关华为的消息在网络传开:几天前的2006年5月28日晚,华为年仅25岁的员工胡新宇因病毒性脑炎被诊断死亡。而早在2001年准备研究生考试的时候,“喜欢踢球,球技很好,身体也很好”的他就和同学约定2006年一起看世界杯。一个年轻的充满才华的生命的逝去本来就令人腕惜,何况他还是中国著名的企业华为的员工,更何况很多知情人士把他的死亡原因指向华为的文化:很多人表示,正是长期超过身体负荷的工作导致了胡的死亡。
如果说港湾的被华为收购是一个新生狼群的死亡和话,那么胡新宇的死亡可 以说是一只小狼的离世。
胡新宇的死亡,犹如一块石头在华为员工中间激发了千层浪。一位华为员工更是仿照鲁迅的《纪念刘和珍君》写了悼念文章,把胡的死直接归因于华为公司,对华为的文化和制度进行指控。在众多的评论中,一直被作为正面宣传的“床垫文化”“加班文化”成为媒体指责的对象,而床垫文化、加班文化都是狼文化的具体表现形式。
华为对这些指责没有逃避。公司公开对媒体表达自己的反省之意。
事实上,华为的文化转型早在不知不觉中进行了。一个重要的证据是作为华为的立厂之本的华为基本法,这几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开始在作一些调整,甚至有人说任正非要抛弃《华为基本法》。连自己最重视也是最得意的基本法都要抛弃,可见任正非的雄才大略是不会拘泥于以前的成功模式的。
种种迹象表明,华为正在为狼文化向人文化的转型做着艰难的努力。但我希望任正非不要把这种转型继续低调的进行。一个强调责任的企业家不应该仅仅把责任理解为对国家的利润和实体贡献。把正确的文化传递给社会,把曾经的文化之痛撕开了,血淋淋地展示给大众,对人们的警示作用、对建设和谐社会的贡献、对中国的长期发展可能更有用。
任正非说过:任何资源都可能枯竭消亡,唯有文化生生不息。
我们应该让之生生不息的是什么样的文化?
从几年前开始,我国政府就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愿景,从2005年开始加大了实际推行的力度,并且提出了“八荣八耻”的社会道德规范。有人说,当最基本的道德要求被国家主席当成社会的道德标准来推广和学习时,可见社会风气到了多么恶劣的程度。
我并不这样看。我甚至希望再加上一条:以颂扬人性为荣,以颂扬狼性为耻。
和谐就在明天。
原文地址
posted on 2006-11-17 09:39
matthew 阅读(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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