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例的粒度

Posted on 2008-03-21 00:08 Norvid 阅读(867) 评论(0)  编辑  收藏 所属分类: 读书笔记
在08年3月期的“程序员”中,潘加宇的“用例有粒度吗”这篇文章感觉非常好,让我有种茅塞顿开之感。遂作笔记如下。
  1. 做用例前,要先弄清楚研究对象是什么,并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偏离主题。不然会发生“患者到医院挂号”,或者“患者到医院信息系统看病”之类的笑话。
  2. 只要在形式上能写出符合需求标准的路径、步骤,都可以作为用例。注意,是“可以”,并不是“一定”。
  3. 做用例分析时最常犯的错误是:把步骤当作用例。如“取款”用例中的“验证密码”与“扣除帐户金额”,它们是“取款”用例的步骤,而不是其子用例。
  4. include的目的是为了复用有价值的步骤集合。形式往往是多个大用例include一个可复用的用例,即“多个老大include一个小弟”。
  5. 用例是否用对了的一个判断标准是:其是否加强了和涉众的联系。如多级审批中,局长乐意跟科长共享一个审批功能吗?
  6. 层次问题的出现常常是因为把研究对象弄错了,或者将系统契约与非契约混在一起。如将医院的职责“强加”给了医院信息系统。
  7. 讲究“复用”不是需求要考虑的事情,而是设计要考虑的。高焕堂老师说:需求是收益面,设计是成本面。
  8. 用例的步骤应该是回合制的,一个回合内包括一下几类步骤:
    • 1.执行者请求;
    • 2.系统验证(可选);
    • 3.系统改变(可选);
    • 4.系统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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