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低税区组建公司最常见的用途是进行国际贸易。在国际贸易中引入海外公司能够获得大幅度减税的机会。如果一家公司想在某一国家生产产品,并将它销售往另一个国家,那么由此产生的利润积累在该海外公司。
跨国公司利用海外公司对其子公司或联合公司、公开上市公司和不上市公司以及合资项目的投资控股。在许多情况下,特殊投资所带来的资本增值无须交税。
许多大型公司希望在有合适条约的司法管辖区组建中间公司,在投资国和被投资国之间没有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进行投资可以降低税收。如2000年,上海外商投资排名第二的是英属维尔京(BVI)群岛,一个著名的"离岸"管辖地。
可以通过建立海外金融公司的办法来实现集团间资金的管理。
在工程、航空、金融、计算机、电影和娱乐业专业服务的个人,通过建立海外个人服务公司,可以获得大幅度减税的利益。
许多大型跨国公司利用海外公司雇用在国外的工作人员。由此可以减少工资和旅行费用,为雇主提供节省税款和社会保险缴款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