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 是使用“对象化编程”的,或者叫“面向对象编程”的。所谓“对象化编程”,意思是把 JavaScript 能涉及的范围划分成大大小小的对象,对象下面还继续划分对象直至非常详细为止,所有的编程都以对象为出发点,基于对象。小到一个变量,大到网页文档、窗口甚至屏幕,都是对象。
      对象是可以从 JavaScript“势力范围”中划分出来的一小块,可以是一段文字、一幅图片、一个表单(Form)等等。每个对象有它自己的属性方法事件
      对象的属性是反映该对象某些特定的性质的,例如:字符串的长度、图像的长宽、文字框(Textbox)里的文字等等;
      对象的方法能对该对象做一些事情,例如,表单的“提交”(Submit),窗口的“滚动”(Scrolling)等等;
      对象的事件就能响应发生在对象上的事情,例如提交表单产生表单的“提交事件”,点击连接产生的“点击事件”。不是所有的对象都有以上三个性质,有些没有事件,有些只有属性。引用对象的任一“性质”用“<对象名>.<性质名>”这种方法。
posted on 2007-12-03 17:53 湘江夜游神 阅读(113) 评论(0)  编辑  收藏 所属分类: Java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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