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on 2010-01-04 17:16
诗特林 阅读(756)
评论(0) 编辑 收藏 所属分类:
SAP
很多初学者对于作业价格的计算迷迷糊糊搞不清楚,今天秀才透彻地讲述一下。
成本中心及成本中心组:
成本要素及成本要素组:
作业类型及作业类型组:
活动类型C62和T10关联80010102这个43类型的次级成本要素,这两个活动均在120成本中心执行;H01和Z01关联80010103这个43类型的次级成本要素,其中H01在110成本中心执行,Z01在130成本中心执行。
基本设置:
Tcode:OKES定义分割结构Splitting Structure,
双击Assignments,
行151和152的详细配置分别如下,
这个意思是成本中心初级成本要素41010102的计划费用将来要分割到C62和T10这两个活动类型上去,这样做的主要原因是FI和CO中对费用的确定口径不同。
这个意思是成本中心初级成本要素41010103的计划费用将来要分割到H10和Z01这两个活动类型上去,当然,本例中由于H10和Z01分别在不同的成本中心执行,所以110和130成本中心只有一种作业类型,因此实际上不会进行费用的进一步分割。
现在我们再回过头来看看前面用到的分割规则Splitting Rule,
系统默认是Activity quantity这种分割规则,举例来说明:假设前面提到的41010102在120成本中心的计划费用是2010元,当月C62和T10在120成本中心的计划活动分别为300Hr和200Hr,那么C62和T10能够分割到的费用分别是2010/(300+200)*300=1206元、2010/(300+200)*200=804元,进一步计算两者的价格分别为1206/300=4.02元/Hr、804/200=4.02元/Hr,我们发现这种分割方式最终计算出来的作业类型的计划价格都是相同的,可见这种作业价格计算方式是很糟糕的。
下面我们再来看看另一种方式:Equivalence Numbers Planning。假设还使用上面的数据,我们又假设C62和T10的权重因子分别为6、7。那么C62和T10能够分割到的费用分别是2010/(6+7)*6=927.69元,2010/(6+7)*7=1082.31元,进一步计算两者的价格分别为927.69/300=3.09元/Hr,1082.31/200=5.41元/Hr,这种方式似乎比上面的方式要好一些,不过为了更切合实际我们需要做一些客户化开发来确定活动类型的权重因子。
本例以后一种方式来讲解。
Tcode:OKEW将成本中心分配给分割结构,否则分割结构不会起作用。
F6进入下一屏幕,
按图所示将成本中心分配给Splitting Structure。
接下来看看具体业务如何处理。
Path:
这里我们主要会用到KP06、PK26、KSS4和KSPI。
首先KP06输入成本中心费用计划,
注意在FI层面上做费用计划一般针对初级成本要素,这里不要输入活动类型,F5,
接下来KP26输入成本中心计划活动及权重因子,
F5,
110成本中心只有一个活动类型,计划活动500Hr,价格先输入1或者空下来,权重因子EquiNo=1。
120成本中心有两个活动类型,计划活动分别为300Hr和200Hr,权重因子分别为6和7。
接下来KSS4对费用执行成本要素到作业类型的分割(Cost Element->Activity Type),
F8执行,
验算一下:927.69 = 2010/(6+7)*6,1082.31=2010/(6+7)*7
点击Cost Elements进去可以进一步追溯费用分割的详细过程,
最后KSPI进行作业计划价格的计算,
F8执行,
这里SAP为了使计算结果更加精确,所以变换了PUnit,不过计算结果与我们前面预想的是一样的。
可以通过KP26进去再查看一下计算结果。
作业实际价格计算基本上和上面雷同,不同的是数据来源不同,实际价格计算使用FB50的实际费用和CO01的实际活动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