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誉天培训学java之前,买了一本书---《Java2入门经典—JDK5》,作者Ivor Horton。
        封面上,作者写了一句话,让我觉得学习java是件很美妙的事情。他说:“你不仅会学到一项相当流行的技术,而且做完一件值得做的事情将使人心旷神怡。尝试读本书吧,你肯定会喜欢的!”
        我尝试着读了,没读完,因为我大学期间没学好java这门课程,所以看到类和对象这一章的时候就觉得吃力了,书的封面上还提到过:“只要有进取心和一点点对编程的领悟力,你就可以得到足够多的知识,成为一个高效的Java程序员。”我一想到这里。。我就在想我是进取心不够还是领悟力不足。。。扯远了~
        今天学完了学校里老师教的J2SE,说真的我觉得这个东西真的不是那么简单,我们只上了2个星期的课就把所有内容通了一遍,我们平时基本上都是看老师写代码,自己都没有写过。今天老师布置一个作业,让我们写一个用户注册的程序,由于我们还没有学过界面方面的内容,所以只用写成控制台程序就可以了。
        J2SE学完了~对于写这样一个作业,我觉得手软得狠啊。。。回来第一次测试了自己装的SQL2K服务器连接。花了我3个小时才搞好。一直连接不上数据库,原来我环境变量里的classpath里面少了:F:\Java\jre1.5\lib\ext\sqljdbc.jar   。自己想了好久才终于把数据库连接上了,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悲哀~我是菜鸟~~我是菜鸟~~~这个感觉太强烈了,虽然很菜,但是我还是喜欢Java。加油!加油!自己鼓励下自己吧~继续写作业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