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分:5 -
解决时间:2006-1-21 15:04
某企业月末从外地采购一批材料,已经到达企业,但结算凭证未到,货款尚未支付,企业按材料暂估价50000元入账。
账务处理:
借:原材料 50000元
贷:应付账款--材料暂估款 50000元
企业于下月用红字冲回上述分录:
借:原材料 50000元
贷:应付账款--材料暂估款 50000元
“红字冲回”的意思是销掉记录吗?
销掉后是不是还要重新记:
借:原材料 50000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0000元
贷:银行存款 50000元
暂估材料价格时候为什么不估算税金?
谢谢:)
红字冲销相当于用负数登记!!!
首先,发票未到,但此项业务以在当月发生,根据权责发生制必须在当月反映,所以先对其估价.
借:原材料 50000
贷:应付帐款 50000
下月收到发票是,有了正确的价格,应将原先估价用红字冲销,(实际上是用负数登记,抵消掉原来的估价)
借:原材料 50000
贷:应付帐款 50000(数字均用红字登记)
这一步骤实际上可用一相反的蓝字分录代替.
即:借: 应付帐款: 50000
贷:原材料: 50000
然后根据收到的发票编制分录:
借:原材料: 5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8500
50000*0.17
贷:应付帐款: 58500
最后一笔分录你写错了,借贷必须相等!!!
要等到收到买方开出的发票才能对增值税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