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bstract只能修饰类和方法,不能修饰变量。
2.被abstract修饰的方法,不能有方法体,即{}.
3.抽象类定义是在class前前面加abstract关键字,一般来说抽象类至少应该定义一个抽象方法。但是不是必须的。类中也可以不存在抽象方法。
4.当一个类中存在一个以上的抽象方法是,必须声明为抽象类,否则编译错误。
5.子类继承抽象类,要么定义为抽象类,要么实现所有的抽象方法。
6.当类实现一个接口,必须实现全部方法,否则编译报错。
7.抽象类是一个为完全实现的概念,所以不能被实例化。试图调用抽象类的构造函数来创建一个该类的实例时,则会产生编译错误。
8.一个抽象类不能被final修饰符修饰。
9.一个抽象类不能被private修饰符修饰。
posted on 2008-08-11 14:34
一叶笑天 阅读(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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