晒旧文一篇。又名“我知道你去年在中国干了些什么
”
1,开场白
首先,我没有欠谁的钱,也没有被人铐住手脚,房间的防盗铁门反锁得牢牢地,不用担心有人冲进来扇我几个耳光。饭已吃饱酒已喝足,手机也欠费停机了,不必再担心电话或短信的骚扰。这一些好兆头无不表明,我可以丧尽天良、肆无忌惮地写作。我憋了二十余年的压抑兽欲该当在键盘敲击中一泄千里。而现在,我就正在这么干。
我在写的是一篇爱情小说。我将忙里忙外地为笔下的那对狗男女安排约会并一见钟情,煞费苦心地让这对蠢冤家含恨分手却最终破镜重圆。免费让他们吃香喝辣,游山玩水,穿最好的时装,送最贵的礼物。一句话,我所有隐秘的虚荣心都将在他们身上得到满足,我将让他们花天酒地,醉生梦死,花钱象抠眼屎,泡妞象擤鼻涕
……
我知道,你现在正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但我绝不会因此脸红,我就是变态,我就喜欢意淫。再大声重复一遍,我就喜欢意淫!!我他妈的是个意淫狂!!!我从小就是个意淫狂!!!!我现在还是个意淫狂!!!!!───啊,等一等,让我先喘口气,喝口水。
那么,接下来,我要谈谈大家关心的女主角问题。我不是张艺谋,可以在满中国的美丽姑娘中间挑肥拣瘦,说起来,人家名导那是扛着艺术的大旗,作的是有偿服务;而我一介平民,纯为满足一己之私欲,只能空手套白狼,作作无本买卖。不过,请诸位放心,千亏万亏,我也绝不会亏待我笔下的女主角。我将跨越上下五千年,剽窃古今美女的容貌,拷贝中外文豪的文章,把她塑造得让全球泛滥的六十亿人口死得光光的一个不剩──女人因为羞愧而投河,男人由于绝望而服毒。我的目标是描写得让上帝承认自个是个白痴。当上帝读到我对她的描绘之后,象揍王八蛋一样把自己打得满头是包,尔后仰天长叹一声:“问世间,竟可有如此美女!别说我造不出,就连想也没想到过”。第二天,他红肿着眼睛,拎着中华烟,提着五粮液,一路三叩九拜,来至我的跟前,乞求被我收录为门下。
再来讨论一下女主角的名字。既为美女,名字当然也不能掉价。一个美丽特别的名字,有烘云托月之妙,见面前勾人遐想,见面后寝食难忘。照我看来,臭美了数千年的四大美女的名字都不太好,不可效仿。昭君名字太古,现代感不强。叫西施的话,显得太中性,象个同性恋;叫貂蝉的话,太妖,而且容易被怀疑有狐臭;叫玉环又太俗气太小气,象个铜臭逼人的暴发户。我左思右想,边查字典边翻黄页号码薄,在凌晨三点终于被我想出一个绝妙的名字──血风筝。想想吧,一个叫血风筝的漂亮女孩,飞来飘去,飘渺踪迹,经常挂在嘴边的是这样两句话:“江湖无限,恨海难填!”。酷不酷?喜不喜欢?
肥水不流外人田。这么完美漂亮的女孩,我怎么能够忍受她被别的男人染指。所以,我把自己内定为男主角,自产自销。在这篇小说中,我注定将死心蹋地爱上她,她也注定无可救药地恋上我。正所谓“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在花花人间,我和她堂而皇之地上演了一场弥漫千古的纯净的灵肉交融(主啊,饶恕我的无耻吧!)。其间种种旖旎风情,不足为外人道矣。为此,我甘愿招红眼之怒视,遭口水之唾弃。为了灭绝人性的爱情,我忍!
2,继续开场白
必须承认,关于这篇小说,我怀有不可告人、很难让人相信的目的。这目的不仅猥琐,而且离奇。对此,我准备在后记中详细地写明,以免给后人编订我的作品全集时增添麻烦。正所谓:当路莫栽荆棘艹,他年免挂子孙衣。而现在,就让故事言不由衷地开始吧!
在故事的一开始,我们可以看到有一个中等身材的年轻男子,长而凌乱的头发,每根都肮脏得象处于原始积累阶段的资本主义。他正低着头,笔直地走在马路中央的白线上。马路的两旁,种满天堂杭州特有的桂花树。这是一个下雨的春日,大雨抱着不淋白不淋的心态毫不客气地往他身上洒落。很快,他就湿得象台洗衣机(我知道这个比喻很差劲,显得我很没水平,但我懒得去改),但他依然故我,低着头,边走边沉思着什么──他当然感觉到又湿又冷,但他就是装作没感觉,这很容易理解,不是吗?──你可以想象,这是一个下雨从来不带伞、自我感觉无比良好的青年。步履匆忙的路人撑着伞与他擦身而过,却并不回头看他一眼。
说实在的,这个男子有着一双忧郁得近乎刻毒的眼睛,古希腊雕塑般的优美轮廓,象现代汉诗一样苍白的肤色,足以激起民愤的危险气质。大家都会同意,如果有圣塞巴斯蒂安再世的话,那就一定会是他。
毫无疑问,这位帅哥不可能是你,这位帅哥只能是我。原因嘛,很简单,小说是我写的。我说了算。
在雨天的马路上,我对自己充满恐惧,甚至有些恶心。连老天爷也深有同感。君不见,那满天肆虐的雨水,就是上天吐在我身上的口水。呸、呸、呸、一直呸。
我麻木地回到寝室,看到六个室友们个个面色阴沉,一幅大难临头的倒霉样,我的心情一下子就兴奋起来,我克制住不让我的愉悦从脸上流露出来。我径直穿过他们,脱了鞋,上了床,合衣躺着,随手拿起一本坦桑尼亚版的《道德经》看了起来。
我很清楚他们的痛苦原因。他们的那几根老鼠肠子,从来瞒不过我。愚人节到了,学校歇斯底里地放了四天假,鼓励大家去春游,感受祖国的壮丽河山。平时上课,他们还可以在老师的教诲下,用知识武装头脑,抵御心中随时泛起的对异性疯狂的性幻想。一旦放假,这些小崽子们立马兽性大发,恨不得随便找个女孩来一次蜜月旅行。但是,据不完全统计,浙大男生的枕畔空置率多年来一直高据全省高校榜首。于是乎,六个多情的男人,只能呆在宿舍里长吁短叹、肝肠寸断。怪只怪造化弄人,怨只怨命运多艰。
窗外有阳光照射进来,雨停了,天晴了。我认为,阳光很色情。
不怕你笑,我也是受害者之一,所以,我有义务为室友们说几句公道话。造成他们现在苦难的,是因为浙大的系科设置极端不合理,工科唱主角,理科敲边鼓,文科跑龙套,导致男女生比例头重脚轻,严重失调。
出于我天生的高风亮节,嫉恶如仇,我要大义灭亲、刚正不阿地批评浙大几句。僧多粥少,不怪方丈怪谁!由于几任校长的共同努力,浙大现已走在丑女踊跃报考的良性循环的大道上。如果说,隐藏一片树叶最好的地方是森林,那么隐藏丑女的最好地方就是浙大。
有娇滴滴的小女子笑声从楼道里传来,让人真气逆流、血脉贲张。这表明有几匹饥不择食的狼,已经猎获了他们的绵羊。他们和绵羊建立了亲密的私人关系,不仅骗取了绵羊的信任,而且有时候,绵羊一高兴,还会心甘情愿地让狼咬上几口。刚才的笑声,则为绵羊视察狼圈时所发。
狼和羊是男生和女生的代名词。在浙大,完全是反食物链的。给不给吃,什么时候吃,以什么方式吃,一次能吃多少,全由羊说了算。所以,面有菜色的同学之间见面打招呼,第一句话就是:“吃过了吗?”那意思就是说:“你找到女朋友了吗?”
3,寝室的故事
说到底,学校放假就是对光棍的不公正,因为他们实在无处可去,这是种不负责任地把这批大龄青年往火坑里推的恶劣行为。天可怜见,这些热血男儿心中至少也有十亿三千八百四十六万零五千三百三十三帕斯卡的压抑和苦闷!一点点刺激,都能让他们暴跳如雷,揭竿而起。不信的话,你到我们宿舍的楼道里去吆喝叫卖“伟哥”试试看,一群饿狼们不把你干个终身残废、丧失语言和行动能力才怪。不过,如果你用某种冷僻的小语种譬如古亚拉亚尔语叫卖的话,应该还是有全身而退的可能性的。
我跟室友的关系向来很糟糕。我鄙视他们,他们也瞧不起我。虽然我在七个人中间年纪最小,排行老七,但这不妨碍我觉得他们幼稚。他们全是彻头彻尾的大蠢蛋,属于那种可笑的老实人类型。我甚至可以断言他们全是处男,尽管在深夜召开的寝室卧谈会上,他们对此论断一致极力否认,但我想那只是他们的虚荣心在作怪。在他们的心中,作一个处男比作一个舞男还要没面子。
这些心理畸形者,把几个笨脑袋凑在一块,叽叽喳喳地谋划着怎样利用这漫长的四天时间,告别自己悲壮的光棍生涯。他们六神无主地聊着,两眼胡乱地放着光,偶尔爆发出一阵淫荡六重笑。我睡在上铺,从书本上移开目光,居高临下地冷漠地看着他们。我发现,他们无一例外地有着丰富的头皮屑和油黑的衬衣领子。就凭这副德性,泡澡还差不多,至于泡妞嘛,嘿嘿嘿嘿嘿嘿嘿!!!!!
不说也罢。
在浙大,学生在校外租房子已司空见惯,美其名曰图个清净,但大家都心知肚明,真实动机无非是那些野鸳鸯们想找个无人打扰的水塘而已。我为什么不也到外面去租间房子住住呢?问得好。第一,我没有女朋友,或者说,我的女朋友还没有男朋友。第二,我喜欢呆在吵闹肮脏的宿舍里,就象现在这样,看这帮白痴显丑态、出洋相。
你不用为我的处境担心。我这样不遗余力、勇往直前地侮辱我的室友,是不担任何风险的。他们不敢揍我。当然,以前他们揍过,但现在不揍了,将来也不揍了。这其中的善恶因果,说来话长。
大概在一个月以前吧,那时我刚刚在学生之家二楼录像厅看完《教父》,热血沸腾地回到寝室,自以为是马龙白兰度再世,浑身充满“仙魔挡道,也能战而胜之”的大无畏,于是我就把六位亲爱的室友从被窝里拽了出来,慷慨激昂地把他们训斥了一通。人毕竟是需要发泄的嘛。于是他们开始打我。我没有反抗,因为我要学马龙白兰度,跟他们讲道理。于是他们一边听我讲道理,一边继续打我。
后来,他们停了下来,排成一排站在我的面前,无良地看着我。我清了清嗓子,平静地说:“要不要我翻个身,把你们刚才百忙之中漏掉的后背奉献出来,好让你们再打一遍?如果你们嫌这样太麻烦的话,就将就一点,把我身上你们刚打过的部位再复习一遍?”我镇定自如的风度把他们全吓呆了。他们连忙摆手说不敢不敢。这时,我才把音调提高十个八度,吼道:“妈的个×,还不赶快把老子抬到医院去。
”
我才不管,到了医院,一见到医生,我就把胸脯拍得山响,粗着喉咙说:“医生,我有的是钱,你就当是给你爹治病,给我开最贵的药,打最贵的针。”至于医药费,让这六个短阳寿的分摊去,打了可不能白打。
经此一战,他们再也没有动过我一根汗毛,他们开始怕我,看见我毕恭毕敬的。
顺带说一句,这招叫“置之死地而后生”,貌似凶险,实则极为管用,让别人从此对你俯首帖耳,莫敢仰视。当然,这必须建立在象我这样拥有一甲子以上的内力修为再加上练过鹰爪铁布衫的基础之上。
室友们终于决定不能象红薯一样窝在寝室里。他们开始在地图上划定地盘,对杭州的高校进行瓜分,去开采它们富裕的女生资源。比如:老大“灯笼”负责搞定丝绸工学院,老二“鸡婆”志愿镇守浙医大,老三“小夜壶”打算浴血杭大,老四“烟头”准备献身杭师范,老五“蛇胆”发誓蹋平杭电,老六“梅花J”虽然分配到前景不妙的浙工大,但他仍然坚决表示:排除万难,不怕牺牲,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他们轮流搔首弄姿一番之后,流着口水出去了。我敢说,这些光说不练的家伙,一出门就会改主意,六个人随便找个草坪坐着,看别人恋爱过眼瘾。
4,我的室友们
出于礼貌,该把我的室友们介绍一下。我撮起嘴唇,一声唿哨,室友们便马上集合,按出生年月前后一字排开,迫不急待地等我向你介绍。别挤、别闹,都这么大人了,还要我操心,都给我站好了。现在,我就挨个给大家介绍。
老大,绰号灯笼,身体粗壮有力,国家二级运动员,就仗着这个职称,他在高考时凭空给加了五十分,换句话说,如果不加这五十分,他就进不来浙大的校门。在校田径队,他专攻400米和200米。每次校运会到了,他最风光的时候也就到了,发令枪一响,他尥蹶子那个欢呀,刷刷几下,就把其他人甩开一大截。别看他跑步飞快,走路却奇慢,老是低着头,时而老牛耕田,时而小鸡啄米。我们怀疑这是他小时候走狗屎运在路上捡到五毛钱而落下的后遗症。
老二,绰号鸡婆,校园诗人,曾在校刊上发表诗作若干,故得此美誉。他写过这样一句诗:
“不尽长江万古流,
上面飘满死人头。
”
嗬,我当时觉得这句诗写得真TMD的才气横着溢,并暗地里佩服了他大半年。他也是宿舍里唯一一个高考语文成绩不及格的人,因此一入学就被强制修读大学语文。
老三,绰号小夜壶,长相称得上相当漂亮,比很多女人还漂亮,就是有点娘娘腔,而且有很强的自恋倾向。每隔十五分钟,他便要很不放心地掏出一面小圆镜来使劲地照,看看自己俊俏的脸蛋是否还安然无恙。他照一次镜子,抵得上做一次广播体操,只见他把镜子时而举高过头顶,时而放低到胸前,时而拿到左边,时而拿到右边。要是条件允许,他还会用两面镜子反射着看看自己的后脑勺。有一回,在和友好女生寝室聚餐的时候,他也毫不含糊地拿出小镜子照来照去,当一位小女生被他照得心里痒痒的,想借他的镜子一照时,他死也不肯答应,这倒不是因为他小气,而是他有一种近乎病态的洁癖。他的东西都跟约柜似的,谁也不能碰。他理所当然地认为:世界上就数他最干净,其它人都是祥林嫂,不清不洁的。
老四,绰号烟头,白白胖胖的,虽然头发不多,年纪轻轻便有秃顶的迹象,却坚持要在上嘴唇高头留两撇稀稀拉拉的小胡子。他的唯一爱好就是看黄色小说,尤嗜文言,谓之古色古香,象肉蒲团,百媚心,灯草和尚、绣榻野史、怡情阵等书,我都是在他那里蹭着看完的。然而古书毕竟数量有限,很快就看完了。为解决断粮之后的精神空虚,他便动了亲自操刀写黄书的念头,但是看自己写的黄书,总来不了那种蠢蠢欲动的情绪,于是他就竭力煽动我也动笔写本从头黄到尾的黄书,这样我们大家就可以交换着看,各取所需,互惠互利啊。我说你给我稿费我就写,他就狠哼了一声,再不提起这茬。现在,他也很不情愿地看起白话文写的黄书了,边看边骂:妈的,写的什么玩意儿!
老五,绰号蛇胆,又矮又瘦,却是一个人间少见的多情种子。起初我们也不知道,后来见他每天都自告奋勇地跑到信箱去取信,晚上躲在被窝里偷偷地读信,还傻呵呵地直乐,便觉得事有蹊跷。有一次,他被我们逮到在写信,信纸抬头几个歪歪扭扭的大字:“亲爱的蓉儿,昨天又梦见你了。”我们抢过信纸,一个个地传看,看完后无一例外都不怀好意地冲他奸笑。他可急了,追了十条街,总算把那张信纸抢了回来,我们逼问他:“这个蓉儿到底是谁?是不是你家的童养媳?”他涨红着脸,刚开始极力否认,但很快他的心理防线便在我们强大的攻势下土崩瓦解,只能老实坦白:蓉儿是他的高中同学,已经恋爱三年了,现在蓉儿留在老家念大专,千里相隔,山重水复,只有纸上谈兵,鸿雁传情了。等我们都散去了,他又换了一张信纸,重新给蓉儿写起信来,开头却换成这样的:亲爱的蓉儿,我向你发誓,我不许任何人在我面前提到你的名字。那不仅是对你的亵渎,也是对我的侮辱。我宁愿流血断头,一命呜呼,也要阻止你的芳名从那些庸人俗物的口中道出。
老六,绰号梅花J,浓眉大眼,腰宽背阔,颇具男子气概,可惜长着一排龅牙,而且这排龅牙偏巧生就欺霜赛雪、白得璨灿,太阳一照便寒光直闪,犹如数柄出鞘的利剑。所以他总是紧抿着嘴,极少说话。若是论起学习的刻苦用功,还得数他。有一次,还是大冬天,半夜时分,宿舍里早已熄灯,我尿憋急了,忍痛爬起来上厕所,厕所里倒是通宵都亮着灯,就看见这家伙拿着书在便池边踱来踱去,口中叽里呱啦个不停。他一见我,便很机警地背过身去,佯装他不在这里。我满心好奇,倒要过去看看是什么书让他这么着迷,连厕所的臭味也浑然不顾。他一开始硬是不给我看,等我威胁他说他要不给我看我就把他推进粪坑里去,他才极其沉痛地把一本书递给了我。我一瞅封皮,“鸳被春暖”,原来是老四的黄书,上面还留着老四批注的密密麻麻的读后感,大抵是些“过瘾”,“提神”,“夸张,我就不信”,“爽”,“这么厉害,肯定吃药了”,“这样也行?”,“哥们,你悠着点”,“作古人真好”之类的评语。我把书交还给老六,顺带真心实意地夸奖他将来肯定大有出息。但当我抽身欲走时,却发现他在背后还藏着另一本书。我夺过来一看,你猜怎么着,英语六千词!
介绍完毕。解散。
解散之后,这帮家伙便勾肩搭背地出门去了。我这才慢腾腾地下了床,熟练地收拾好自己,然后站在镜子前面,自我欣赏三分钟。先从局部开始检查:眼睛里有没有血丝,牙齿有没有刷干净,有没有新的痘痘涌现出来。确信一切正常后,再退后一步,从宏观上把握一下面部全局。总的看来,形势一片大好,河山光辉灿烂。
5,在路上
我想好了,我决定了,先和杭州分居一段时间。我要在这四天里临幸黄山一次,去拾几根松枝,抓一把白云。我挑了两件衣服,带上七张钞票,还有本黄色小说。我预备在黄昏时分的黄山之巅,在漫天金黄的霞光中,在清脆悦耳的群鸟啼鸣声中,凄凉地读着黄色小说,一字一流泪,一句一伤心,哭得象个对花粉过敏的植物学家。EVERYTHING整理妥当后,我便背上旧的黄色双肩背包,颤颤巍巍地出了门。黄山,你丫的可别突然发神经倒掉,老夫来矣。
在楼梯上,一对男女搂搂抱抱地走在我的前面。男的非常非常非常非常胖,但还没有女的胖。两个人都想把对方紧紧地搂在怀中,但据我的观察,尽管作了最大的努力,他们的中指仍然只能到达对方的脊椎骨再过去三点七公分。两具辽阔的行尸走肉走得象上刑场的死囚犯一般慢,一步踩下去,整幢宿舍楼就禁不住要痉挛一番。我在后面,用我浑厚的男中音咬牙切齿地哼着“你很丑,而且你也不温柔”,直到他们右拐然后在我的眼前消失,我才闭上我的嘴巴。
一大片阳光猛地泼在我身上,我不由打了个冷颤。
在校门口,我跳上28路公交车,抢在一位老太太前面,占据了最后一个空位,接着满怀歉意地对老太太笑了笑。
过了两站,又上来一位能评80分的美女,正好站在我的前面。虽然我没有给她让座,但我依然象个债主般地玩命看着她。她穿得很暴露,胸部的弧线过渡极其光滑,我幻想着能拿一张白纸,象恩斯特常干的那样,用一支铅笔把那两道弧线给拓下来,当作机械制图课的作业交上去。还有,她身上浓烈的香水也让我不爽,我真渴望用色迷迷的大刀把她砍成一盘钱江肉丝。
她大概也很想变成肉丝,每当车提速或减速的时候,她就顺势往我身上靠,怀里钻,大面积地从我身上揩油。她纯粹是故意的。
她不是血风筝,这个时候,我还不认识血风筝。
我不愿再描写公交车里的情景了。所以,马上切入下一个场景吧。下一个场景是火车站广场。
我穿过火车站广场,向售票厅走去。广场上无数的人肉密密麻麻,简称肉麻!他们把自己精心腌制好作为标本来这里陈列展览。他们每个人都凶狠地瞪着我,企图对我不利。我恨他们所有人。我默默地想:“如果他们突然全都死掉,那该有多好啊!”但这一不可实现的想法只有更加加剧了我的挫折感。我隐约觉得今天有什么不对劲。
售票厅里的液晶显示屏写着到黄山的旅游列车两点十五分发车。我看了看表,知道了当时的具体时间(但你还不知道,因为我没告诉你。听过那首儿歌吗?“就不告诉你,就不告诉你。”那歌真好听。)。废话少说,我该排队买票了。
6,血风筝
摆在眼前的有四条队伍,我必须选择一条。这时,我看见左边那队末尾排着一个女孩漂亮的背影:纯白的高领毛衣,配上淡蓝色的牛仔裤,勾勒出修长匀称的身段;稍微过肩的长发,光亮夺人,身高和我有得一拼──这段描写真拙劣,干瘪瘪的,对了,这一段不是我写的,是抄人家的──我立即下定决心:就这队了,尽管它看起来要慢一些。
我美滋滋地站在女孩后面,对女孩的长相展开了无边无际的联想。
我和她之间会不会发生某种亲密的关系呢?有两种可能,她看上去很丑或者看上去很美。看上去很丑的话,她没戏;看上去很美又有两种可能,她有男朋友或者没有男朋友,有男朋友的话我没戏;她没有男朋友又有两种可能,她会讨厌我或者会喜欢我,讨厌我的话我依旧没戏;喜欢我又有两种可能,暗恋我或者主动追求我,暗恋我的话,由于天生的迟钝我肯定无从察觉因而两人只能擦身而过火花全无抱撼终生,她主动追求我的话我又会因为送上门来没好货的心理判断而吓得落荒而逃。
总之,经过理智而严谨的分析,我跟她似乎没戏了。但我依然痴心不改地站在她身后,向往着她,觊觎着她。
三个小时之后,我知道了她的名字叫血风筝,跟我在同一个学校念书,她会爱上我一如我爱上她。但当我站在伊的身后凝望着伊时,对此却一无所知。我东摇西晃、跺脚叹息、吟诗作赋、吹拉弹唱,希望能引起她的注意。关于未来那属于我们的甜蜜时光,血风筝和我一样被蒙在鼓里。她根本没有意识到站在她身后的男子将要让她付出所有的感情和唯一的生命。
队伍慢慢地前进,好不容易,轮到了血风筝。
血风筝将钱递进窗口,说:“你好,我买张今天到黄山的车票。
”
窗口里面传出一个嘶哑刺耳类似便秘的声音:“卖完了,卖完了!
”
血风筝迟疑了一下,说:“那就买一张明天的吧。
”
那位破嗓子的同志又叫嚣着:“明天的票,明天来买!
”
血风筝争辩着:“可按规定,车票可以提前买的呀。
”
破嗓子:“什么规定?我就是规定。明天再来。”又用杭州话大声地自言自语道:“介弄不棱清的。”我从后面看见血风筝气得双耳发红,两肩颤抖。她还想再说点什么,破嗓子已经在喊着:“别挡着,下一个,下一个!
”
血风筝无可奈何地转身离开窗口。我不失时机地瞥了她一眼。
对她的长相我自信用的是最科学的研究方法――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尽管如此,在她转身的瞬间,我所有的猜想依然悉数破灭。
她的美丽已经无限量地超越了我贫乏的经验意识。她那难以描摹的风华,赋予我这一瞥以永恒的价值。我该怎么描写我的震惊呢?我只能说,她的存在加剧了人世间的不平等,把丑陋的人类的进化史提前了无穷个世纪。我没有别的词了,整个人类在她面前都丧失了语言。我认为,我们完全有义务要求中国汉语言管理委员会为她单独造出形容词,以满足大家难以克制的赞美需要。
她大概注意到我在看她,便随意地回了我一眼。四目相投,我毫无准备,顿感心虚――从来只有我看人,哪里有人敢看我,尤其是如此轻描淡写地看我――我下意识地向她点头微笑。我敢打赌,此刻我看起来肯定是一副十足的贱奴才相。
我正准备开始勾搭她时,破嗓子发言了:“傻站着干嘛?你到底买不买票?
”
我只好拿出全部的决心,艰难地收回目光,对着黑黝黝的窗口说:“给我买张到苏州的船票,好吗?
”
破嗓子一楞,说:“你话啥西?
”
我耐心地重复一遍:“给我买张到苏州的船票,好吗?”
7,朋友们的评价
注:我是个有露阴癖的人。前几天,我迫不及待地把以上写的文字给几位朋友看,居高临下、装模作样地让他们多提宝贵意见。没想到,他们居然真把自个当作圣勃夫或别林斯基来着,劈头盖脸对我一阵狂喷。仁兄A曰:“怎么着,发情期到了?好端端的一个文学青年,竟然堕落到写言情小说的地步,可惜,可悲啊!”;仁兄B白眼一翻,高深莫测地说:“俗,通篇就一俗字”;仁兄C说:“小弟给你个建议,听不听随你。别再写下去了,不然,吃不到羊,还惹一身骚”;仁妹D用小粉拳不断地捶打着我肌肉结实的胸脯,曰:“这种滥文章都写得出,真替我以前抛给你的那么多纯情媚眼不值。”无疑,他们在攻击我的过程中得到了巨大的快感。我没有反唇相讥,因为我知道我是个天才,我不承认这点就是虚伪,就是公然欺骗大众,就是蓄意藐视真理。我是天才,寂寞透顶的天才,因此,就算我写的是一堆垃圾,那也绝不会是一堆普通的垃圾。所以,我还得再继续写下去,直到天荒地老、人迹寥寥。
8,回到血风筝
我耐心地对着售票窗口重复一遍:“给我买张到苏州的船票,好吗?
”
破嗓子同志火了,说:“你脑西搭牢(注:杭州话,意为神经病),这儿是火车站,哪里来的船票?你给我脑子弄弄清爽再话。
”
我突然觉得奇空虚却也奇兴奋,空中慢慢挥发出火药的味道,我用一种挑衅的口气夹生地说到:“谁说火车站就不能卖船票?谁规定火车站就不能卖船票?
”
破嗓子同志咆哮道:“你这个六二(注:杭州话,意为傻瓜,但比傻瓜更具羞辱性。),给我滚到一边站着去,别耽误别人买票。”他根本不顾忌我的感受,他还以为我是颗埋在泥巴里不准备闹事只打算过冬的普通土豆。他必须为他粗鲁的态度付出代价。
我不用回头就知道,血风筝正站在旁边,用她明亮的眼睛照耀着我,这无疑极大地增添了我的勇敢气,纵容了我的表现欲。
我说:“先生,你本来是没有资格骂我的。但你不顾一切地骂了我。这是极端无耻的冒犯。所以,我指着天底下所有的鹦鹉的舌头起誓,你必须为此受到报复。尽管我很不愿意,但是我只有别无选择地骂你。对不住了。
”
作为骂人前的热身,我向血风筝讨了一块口香糖,放在口中咀嚼着,活动一下脸部肌肉。
然后,我饱含激情、波澜壮阔地骂了起来:“我……(此处作者删去七百字)你……(此处作者删去一千三百字)他……(此处作者删去九百字)
”
我骂的内容广泛而深入,远到他的祖宗十八代,近到他的老婆孩子。从他的全身骂到他的汗毛,从他的肾亏骂到他的牛皮癣,再从他的远房姨丈骂到他的嫡亲小舅子。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有些人队也不排了,赶过来聆听我的咒骂。破嗓子脸色铁青,明显地失去控制。他很想还嘴,但由于智商过低,在我一系列高质量高密度的骂声中,他只能选择作一位忠实的听众。
然而,好景不长,好骂也长不了。不一会,两个膀大腰圆的保安跑将过来,不由分说地架起我,就往售票厅外面拖。我无力反抗,任由他们拖着,既没有喊口号也没有叫冤枉。我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那姿势想来绝对很酷。在被拖过血风筝身边的时候,我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仿佛在说:“别了,亲爱的姑娘,你别拦着我,更不要哭泣。我落到今天这般田地,全都是为了你啊。但我从来不曾后悔。因为我是如此地爱你你你你你你你。
”
血风筝的眼神晶莹而朦胧。我在我喜欢的姑娘的瞳孔中间,被毫无面子地越拖越远。
我不能让保安们把我送进铁路派出所。我要抓紧时间,赶在血风筝消失之前,再见她一面。事在人为,办法总是有的,尤其是在这个虚拟的小说空间里。我仅说了四十个字,就轻松摆平了整个事件。
所以,我对两个保安神秘地说:“大家说你是人妖,看见母鸡就发骚。
”
两位保安交换了一下眼神,马上接着说:“马桶里面种洋葱,长出一只小蜜蜂。
”
我又说:“冬天,黄瓜卖三毛五。
”
保安说:“夏天,黄瓜卖五毛三。
”
我说:“但因为你长得象黄瓜所以你从来不吃黄瓜。
”
我说完这些话后,保安便放开了我,并替我小心翼翼地抹平衣服上的皱褶,媚笑着说:“原来是自己人。误会误会。
”
我要去找血风筝,不想和他们多作纠缠。于是,我接受了他们的歉意,拒绝了他们的晚饭。我要去找血风筝。
而血风筝站在广场中央,一动不动。在熙熙攘攘的广场上,一动不动就是最大幅度的运动。所以,我轻易地发现了她。
我向伊走过去,说:“小妹妹,你终于等到我了。
”
血风筝一脸谔然地回头,等她认出是我之后,才把笑容端出来放在脸上,说:“你刚才可真威风!
”
我猜不透她的意思是讥讽还是赞美,只好含糊地说:“其实,我并不是经常这样的。人家其实很优雅很斯文很绅士的。”一见她没反应,我便知道她大概还是喜欢粗犷一面的我,于是迅即转变态度,作热血男儿状,愤怒地说:“凭什么只能他骂人,人就不能骂他?刚才要不是隔着窗户,我早把他揍成镇关西了——with one finger。”我在十根手指中间挑选了半天,最后选择了最修长的那根,左手的小指,扬起。
血风筝又笑了,说:“不过,你被保安架走那会,象条被抽去筋骨的竹叶青,软绵绵地任人摆布。看上去好可笑啊。
”
我从来不红的脸微微一红。
血风筝又说:“你骂了那个售票员,我觉得心里舒服多了。我等在这儿,就是想对你说声谢谢的。
”
我见势不妙,她大概是想开溜了。我必须没话找话,先跟她混个脸熟。便说:“看样子,你还是个学生吧?
”
她用眼睛中的红外线把我的脸部细细地扫描了一遍,等到确认我气宇轩昂,不似匪类后,才说:“我在浙大念书。这几天学校放假,我无事可做,本来想去黄山溜哒溜哒的,现在买不到票,看来是去不成了
”
我乍听到浙大两字,不由面如锡纸,眼前一黑,险的晕倒。心情一半是惊喜,另一半还是惊喜。
9,分析分析
在那一瞬间,我的头皮、皮下组织、肌膜、尤其是动脉、颅内的血管、颅底部的硬脑膜、三叉神经、舌咽神经、迷走神经、面神经的中间神经以及颈神经根全都变得灼热。万万没想到,敌人已经成功地潜伏在我惨淡经营数载的大本营。卧榻之旁,竞有美女鼾睡,而我却浑然未觉。作为号称“浙大女生宿舍大妈”的我,失职啊失职!不过现在好了,我们成了校友。光棍看到小姑娘,好比农奴找到党。以后只需ABCD,如此这般,任她三贞九烈,还不是得乖乖地缴械投降、投怀送抱?嘿嘿嘿,咱们老百姓,今儿个真高兴。但,且慢!她的话未必可信。这中间至少有两个矛盾。
一) 她说她是浙大的学生。
这怎么可能?我窝在浙大三年,忍辱负重,卧薪尝胆,虚掷青春,含辛茹苦,图个啥?还不是为了掘到一只美丽的雌性动物。我对浙大的每条道路,每幢楼房,每张凳子,每个厕所(主要是女厕所)都进行过克格勃式搜查。为了更好的完成我的美女搜索工作,我在一入学时,便特地买了副黑框眼镜作为随身装备。而事实是,我从来也没有在浙大见到过她。就算我老眼昏花,可凭她的容貌,在学校应该早就艳名远播了才是。学习信息情报工程的我,不可能连半点风声也没有听到过。
二) 她说她放假没事可干。
这也与常理不符。浙大男生虽然不是个个都会踢足球,但却个个都是科勒尔式的盯人高手,粘起女生来跟橡皮膏药似的,别想那么容易甩掉。据保守估计,她的贴身卫队少说也该在十人以上吧。在放假的时间里,他们不可能不尽忠职守,随时伺候着。她不会是在逗我玩吧?她没有理由逗我玩的。面对我水汪汪的金鱼眼,她又怎么忍心逗我玩呢?
我:“我也是浙大的。”又问道“你真的是浙大的?
”
血风筝:“骗你干嘛。浙大又不是耶鲁哈佛,可以挂在嘴边标榜身价。
”
我豁出去了,说:“看你一表人才,美得冒泡,不象是籍籍无名之辈。可我非但从未见过你,连听也没听过。
”
血风筝:“这有什么奇怪的,我也从来没有见到过你呢。浙大人这么多,我们不可能每个人都认识。
”
我沉默着。不知道接下来说什么。于是我就盯着血风筝看,对着血风筝笑。
血风筝也一个劲地盯着我看,对着我笑。
我们两个人的笑容的唯一区别就是:我露出了四颗牙齿,她露出了十二颗牙齿。但笑容却是一样的漂亮。
血风筝:“我要回学校了”。
我:“我还是不信你是浙大的。除非我亲眼看见你进入浙大校门,进入宿舍。
”
血风筝向我一招手,说:“那就跟我来吧。
”
我们肩并肩地走向公交车站。行人们纷纷驻足,看着我俩。当然,主要是看血风筝,顺带瞟我一眼。但我并不在意。偶尔容许别人盖过自己的风头是种美德。
我们在车厢最后一排紧挨着坐下。车慢慢地向浙大驶去。
近在咫尺的血风筝啊,我虽一息尚存但已无从表白。伊人身影猎猎作响,如旗帜高擎,跟随者捡起脚印,渡河无声。暗示渴望浮动终再下沉。而汽车行进并不平稳,她纵容自己朝我靠近。忽而间,暗香盈怀,温度失真。对这一切,她或许并不知情。她只静静地看着窗外,任风景在眼前变幻。此刻,我在灰雾中穿行。就算曾试图超越,结果始终孑然一身。而,她又在远方呼应,优雅的唇形力重千钧。阴影中,我徒劳地挺直身躯,而上下左右,在空气中,依旧光明难觅。时间在前进。时间在前进。
10,谈话及挣扎
晚上十点钟,我轻飘飘地回到了宿舍。六个兄弟都在。门一打开,他们齐齐猛回头,眼巴巴的望着我。
我正准备假惺惺地询问他们今天的战果如何,然而他们抢先开了口:“风扇,你小子可真行啊!
”
──插入──我的绰号“风扇”的由来:刚入校那会,正值初秋,天气出奇地热,到男生宿舍瞅瞅,水房里、走廊里、房间的凳子和床上,一个个全是三级片的男主角。我买了个特大号的风扇,在小鼻子小眼的宿舍里十分扎眼。
夏天,烈日焚身,我把它摆在窗口的位置,但从来不去碰它,也不准室友去碰它。冬天,寒风刺骨,我照旧把它摆在窗口的位置,让它不停地扇啊扇,从来不去关掉它,也不准室友关掉它。为此,室友们把我恨得牙痒痒地。再后来,我的绰号便诞生了:大慈大悲救苦救难忠肝义胆勤勤恳恳红心一颗接上电源就转不接电源怎么也不会转外加阴阳怪气额定功率四十五马力虽然说不太性感但看久了还是会发现有那么一点性感遇神吹神遇佛吹佛无敌小风扇,简称风扇。当然,我的室友们的绰号也各有来历,但由于他们在这篇小说中主要是充当配角,起到衬托我伟岸形象的作用,所以,他们的绰号来历不提也罢,在此略去不表。
室友们没事夸我,必有目的。我本能地反应道:“我行什么?我什么行?
”
──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
──别不好意思承认,我们可全看见了。
──风扇同志,看不出来嘛,平时不声不响地,你倒是在哪儿找来那么漂亮个妹妹,还敢冒着被暴打成国宝的危险,带着她在校园里四处招摇?
他们看见我和血风筝在一起了?
──那姑娘一米七五应该不成问题。你跟她走在一块,有没有觉得心虚?
──心虚,哈哈,笑话!我平生唯一一次心虚是发生在和辛迪克劳馥牵手压马路时,那也是替她感到心虚。
我不是那种喜欢在众人面前解剖自己心事的人。我不愿意在室友面前讨论我和血风筝之间的细节。那应该是只属于我和她两个人之间的默契。我赶紧转移话题:“你们不是到别的学校联络感情去了吗?
”
──我们几个一商量,觉得不能欺人太甚。好歹也要给杭大、丝工院的男同胞们留条生路,对不对?就咱们这哥几个,往它那校门口一站,你说他们以后还有得混吗?
──所以,咱们思想觉悟高,特懂得顾全大局,牺牲小我保护大我。于是,乖乖地到主席像前的草坪上坐着。看看蓝天白云,聊聊人生理想。多有境界啊!
──我们聊着聊着,就看见前面不远处走来一位大美人,顿时眼前一亮,正准备上去送温暖献爱心时,又发现她身边跟着一个丑陋猥琐的小男人,要多腻心就多腻心。我们当时就愤愤不平,这么丑的男人,还好意思出来丢人现眼。再定睛一看,咦,原来是你小子。
我痛心疾首地回应道:“唉,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妒嫉,纯属妒嫉。
”
──你是不是动了处耳膜修补手术?叫你几声都没听见。
──你什么时候开始从立地扇变成了鸿运扇,对着人家小姑娘摇头摆尾的?
──说说,就凭你这半禽半兽的尊容,那姑娘是怎么被你勾到手的?
“我怎么回答呢?我跟她认识不过刚刚几个小时而已。
”
──又装蒜了不是。瞧你们俩在一块的亲密样,你看着她,她看着你,那饥渴而色情的眼神,整个一对不清不白的小情人。
我无力否认,也不想否认。相反,我觉得心里一阵甜蜜。
──风扇,给你提个醒,那姑娘似乎来头不小啊!你注意到没有,她身上穿的全是贵得吓人的名牌。阿玛尼的毛衣,范思哲的牛仔裤。你好好掂量掂量自个,镇得住这样的主吗?
──“假名牌多的是。”我晃了晃戴在腕上的伯爵表。“六十块钱,地摊上买的。”以前我还一直骗他们说这家伙是真的,而他们居然也相信。
──看样子不象。气质。你知道什么叫气质吗?气质决定一切。那女孩的气质,表明她肯定是位千金小姐,家境优越,父母非权即贵。
──那又怎么样。老夫一生阅人无数,早就胜算在握,一点不慌。朕意已决,诸爱卿不必再议。
说不慌是假的。我慌的很。当灯笼说完时,我的心咯登一下。自卑感象酒醉后的秽物从喉间上涌。我其实很早就注意到了,血风筝必然是位富家小姐,这从她的一举一动不难猜出。但我强制自己不去想这些,我尽量把她当作一个普通的女大学生看待。但现在灯笼再次提起,我还是忍不住沮丧。的确,人生中有很多事物你无法漠视,更无法去超越。我和血风筝的门第差异便应该归于此列。
当躺在床上的时候,我仍然觉得很自卑。我悲观绝望。难道我和血风筝还没有开始就要结束了吗?
同众多坠入爱河的青年一样,我也开始变得恍恍惚惚、患得患失。整个晚上,我在床上象个荷包蛋一样翻来覆去,难以成眠。下铺的老五“蛇胆”在梦中用安徽话低声嚎叫着:“亲亲我的宝贝,今晚你在哪睡?那个畜生吻你的小嘴,那个畜生摸你的大腿?
”
我多年饥渴,这固然与我挑剔的胃口有关,也要怪罪于浙大残花遍地败柳满园的现状。好不容易,天可怜见,叫血风筝落入我的魔爪,又岂能轻易放过。所以,在爱她之前,先好好地想念她。我一门心思地想着血风筝,我把血风筝想得死去活来。
对必然降临的未来,对我和血风筝的未来,我既奢望又绝望。
校园被甩入可怕的安静之中。男生女生们一起睡着了。缕缕烟雾在空中扭曲,舒展而疼痛。香残了,化为灰烬。我的心,一如路灯隐约的光线,徒然使树木的影迹浮现。夜风吹过,影子灵巧地舞动,而光线不动。凝神的光线在自身的狂暴中无法逃遁。
我睁大眼睛,这也无助于我保持清醒。我的脑细胞舍生忘死地跳动着。耳朵发烫,太阳穴作痛。我每想念血风筝一次,她的形象便更清晰一次,同时也更加模糊一次。我把她的每个眼神、每个微笑、每次沉默都细细地加以过滤,期待着从中发现答案。然而,我唯一的结论是:他们意味深长却又一无意味。
我时而情绪激昂,时而莫名感伤。走出迷圈,又入重围。反复的循环令人精疲力竭。一想到血风筝,我就自卑。我要反抗自卑。我一边数绵羊,一边罗列自己的优点(都是些惊天地泣鬼神的优点),但我仍然自卑。更让我自卑的是,我的自卑居然超过了我的自恋。
我担心当我和血风筝共浴爱河之后,我会抛弃她,由于我天生的惯于厌倦。或者她会抛弃我,因为她自我感觉比我更好。我最怕的是,她根本就不给我机会跨入她神圣的爱情领地,更遑论让我在那里面称王称霸了。
──亲爱的读者朋友,希望以上描写自卑的文字不至于引起你的误会,以为风扇这厮外貌丑陋内心龌龊。因此,我特地在此再次郑重重申:风扇是个既英俊又有才气,既温柔体贴又狂放不羁的有为青年。这么说吧,帅得要死只是他多如牛毛的优点中最微不足道的一项。
我的艰难处境,血风筝有没有心灵感应到呢?有没有在午夜时分娇声地打上几个喷嚏?
11,日记
当我在床上痛不欲生时,血风筝正一个人坐在寝室的灯下。室友们全被男朋友给绑架走了。血风筝喝着深夜的咖啡,慢慢地写着日记。十六开的日记本,黑皮封面,很有厚度。日记本已经用去大半,证明她是一个经常记日记的女孩。她写写停停,停停写写。偶尔,她会抬头向漆黑的窗外轻柔地看上一眼,或者闭上眼睛让浅浅的笑容荡漾脸庞。
乳白色的灯罩、修长的手指、明亮的眼睛、素雅的纸张。时间似流非流。我心爱的姑娘,在远离中写一本秘密的日记。
通过她的日记,可以看出,血风筝的文笔明显不如我来得潇洒,而且有喜欢拉拉扯扯的恶习,象个一心想着多骗点稿费的蹩脚作家。但她又长得那么高贵,害得她本来不怎么高明的文字也跟着沾光,显得熠熠生辉起来。
她的日记是这样写的:
4月1日,愚人节。
雨转阴转晴
今天早晨,有三家电台的天气预报说要下雨,有两家电台说是阴天,还有一家电台说会出太阳。结果,今天就成了雨转阴转晴。天气真是个胆小鬼,一个都不敢得罪。
总的说来,今天没什么大事发生。收到十封情书,比昨天少了两封。唉,收到情书真是件麻烦事。扔掉吧,室友会说我故作清高,拆开来看吧,又全是从书上抄来的肉麻话。有个文学爱好者还在信中附上一首蹩脚的小诗。说什么
“
你是一只漂亮的毛毛虫,
我是一头忧郁的北极熊。
我远远地看着你,
看着你在树叶间独自蠕动。
你比花还美,你爬过的树都不好意思开花。
我看着看着,
就深深地爱上了你。
亲爱的毛毛虫,
你从那高高的树上下来吧,
来到我的怀抱,
作我一世的爱人。
你要是不答应,
我就把树给连根拔起,
搬回去种在北极。
啊,失恋来了,
爱情还会远吗?
”
落款是“爱上我就是害了你”。脸皮真是厚得深具浙大特色。
这封信还算好点的呢。其它的信更加不象话。有时候,我真恨不得自己变成个文盲,以好眼不见心不烦。他们为什么要死缠着我呢?为什么在我无动于衷的时候仍然死不悔改呢?难道仅仅因为我长得好看吗?仅仅因为我气质高雅吗?他们的话,尽管是白纸黑字,也无法让我相信。他们最多也只是爱到我的表皮层,连真皮层都没有爱到,更别说骨骼、血液、心脏、灵魂啦。
要作我的男朋友,说难不难,因为我的要求不算很高。说容易也不容易,因为到现在还没有看到有符合我要求的。我理想中的男朋友,他首先应该俊美,在外貌能和我相互般配。我并不是在强调外貌的重要性。我只是在强调一种平等。我知道自己是个美丽女子,这美丽曾多次引发我的罪恶感。(好象有点无耻哦。呵呵:))
我不希望我的美丽给他构成压力,让他时刻处在忐忑不安之中。爱情如果可以比拟成一场战争的话,那么真正的经典战役只能在两个各自身怀绝技而又旗鼓相当的对手间的厮杀中诞生。对爱情,我不屑于妥协。如果连爱情都可以妥协的话,我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值得坚守。
如果我们作好所有准备,坚定地走入爱情,那么,用尘世的时间尺度来衡量的话,我们的爱将不会维持太久。真正的爱情是骄傲而固执的,是绝不稀罕在人间求得永生的。我将和他相约在某个时刻死去,在幸福最稠密的时候划断弓弦,留给人们无穷的空想。在最灿烂的时分猝然而逝,把最鲜活完美的肉体遗在人间,让他们不明所以,凭吊叹惜。我们将不会共同拥有一个孩子,因为我们的爱情太纯太净,不能缩小也不能扩大。
他有没有钱并不重要。但他必须有一定的才华,就算没有才华,至少也能够装出一副很有才华的样子。这样,我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将自己交付给他,将上帝赐我的美貌转赠于他。他也没有必要很长寿,因为我会在他的每一分每一秒中无限止的变老。他没必要很勇敢,只要在我受人欺负时,他能够陪我坐着一起流泪。有时候,我很肤浅,有时候,我又觉得自己很崇高。我是不是太天真了?管它呢,反正我就是这么想的。
当我第一眼看到他时,我觉得似曾相识,我们可能在什么地方遇见过。他的声音柔和悦耳,慢悠悠的、懒洋洋的,听得让人万念俱灰,只想睡觉。他把每个字都故意拖得很长,象在唱京剧,真让人受不了。看着他那张木衲的脸,我就忍不住要生气。不过看久了,也竟然就习惯了,甚至觉得他那副样子也挺好,挺有味道的,跟别人不一样。
我是在火车站碰到他的。他也是浙大的学生,叫风扇。的确,他的嘴巴就象风扇一样能吹。我在考虑,该不该继续让他侵蚀我宝贵的日记本中的空间。
不过,既然还不想睡,那就再多写点吧。总体说来,他还是蛮招人喜欢的,如果他能再阳光一点,把脸上稀稀拉拉的胡子刮掉,头发洗洗干净。那么单就相貌而言,他简直能算是颇有吸引力。我写的是不是有点肉麻?(鸡皮疙瘩:()
我和他一起渡过了九个小时,从下午两点到晚上十一点。天啦,我居然和一个陌生人一起单独呆这么长时间。其实,他说话不多,但他的沉默似乎包含着更多的话语。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在女人堆里锻炼出来的。他告诉我他从来没有恋爱过。我不太相信。因为当他面对本姑娘时,居然能面不改色心不跳,还能胡侃男女之间的直肠内细菌分布状况的差异。没有经历过爱天恨海的人不会如此老练。哼!我干吗管他有没有恋爱过呢!
我们从火车站一起坐28路公交车回浙大。一路上气氛并不轻松。他似乎还没有想好怎样开始讨好我。虽然他装作若无其事,但他的意图我仍然看得一清二楚。他也跟别的男人没有区别,看见美色就蠢蠢欲动。不过,我倒很想听听他能讲出些什么不一样的恭维话。他却一直不切入正题,而是在漫无边际地谈论在卢旺达黑人的悲惨遭遇。他越这样,我反而越心里痒痒的。我都快等得不耐烦啦。
直到我们沿着教三前面的绿荫道行走时,他才终于迟疑着说:“我一直认为,在浙大的百年校史上,最值得骄傲的事件就是能够把我招入校中。”然后,他抬头看着我,简直是热泪盈眶,委屈又沉痛地说:“现在我明白了,这个事件只能排第二。”我问什么该排第一,他说:“把你招进浙大才能当之无愧地排名第一。”我觉得他这么称赞好无聊、好俗气。可他不这么认为,还一个劲地嘿嘿傻乐。
他的入校成绩是全校第三,现在三年过去了,他在班级上排名倒数第三,跟我刚好相反。他说,他总有一天会被开除。他的最大理想就是在拿到毕业证的前一天被校方开除。又胡吹。
他身高很普通,个头跟我差不多。还好我今天穿的是平底鞋,但已经让他很没面子了。哈哈哈哈!
我们在主席像前的草坪上消磨了一整个下午。当太阳西沉,天空半边金黄的时候,他问我,太阳到哪儿去了?我说:太阳当然是到西半球照耀美利坚合众国去了。他说不对,太阳是到产房去了,去分娩明天的小太阳。瞧,那满天红霞就是太阳的妊娠反应。我说,你也不对,太阳是到月亮家催月亮上班去了。他又说:其实太阳肚子饿了,回家吃饭去了。走吧,咱们也该吃饭去了。
我们到四食堂楼上的小乐惠吃晚饭。那里我只吃过一次,菜极其糟糕,除了辣味什么味道也没有。风扇死拉硬拽,说别怕别怕,咱们不点辣的,只点清淡的。结果,上来的菜,就连一盘腐皮青菜都辣的让我只伸舌头。我尝了两口就没敢再吃。风扇嘴里塞满了菜,含糊不清地说:“吃啊!吃啊!不吃多可惜啊!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一丝一缕,恒念物力唯艰。”风扇又说:“别看我吃得这么快,可我依然保持着优雅的风度。这一点,普通人是很难做到的。”他是优雅了,我可是满头大汗。趁风扇结帐的时候,我赶紧掏出小镜子照了照,整理了一下面部和头发。在小乐惠还碰到了几个同学。他们全用诧异的眼光看着我。分明以为风扇是我的男朋友。就让他们猜测去吧。
吃完晚饭,风扇问我接下来作什么。有时候是会出现这种情况,可选择的太多反而等于毫无选择。我犹豫了半天,提议去跳舞。他说咱俩又不属于困难男女,没必要去抢别人的饭碗。我说要不去唱歌也行。他还是摇着头,说也没什么意思。象卡拉OK这种意淫方式,容易让人抓住把柄。
于是我问他想去哪儿,他说找个草坪躺一躺,晒完太阳晒月亮。我叫他去死。不为别的,就冲他刚才接连否决了我的两个提议。他说他不想去死。最后的最后,讨价还价了半个多小时,他说,不如我们去北高峰坐缆车吧。我们一致同意徒步走去,不骑车也不坐车。
当走到植物园附近的时候,他对我说:“其实,要知道,我不介意你牵住我的手,或者把你可爱的小脑袋靠在我宽阔的肩膀上,休息片刻。”他真臭美。我装作没听见,只管自己走路,没有理睬他。他却突然伸出魔爪来,把我的小手死抓住不放。简直是蛮横无礼,气死我了。他的手心又热又潮湿,象出了很多汗一样。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没有及时把手抽开。也许是由于他把我的手握得太紧的缘故吧,使我放弃了作无用功的念头,也就任由他去了。我的心跳加快了一些,也许是走累了的原因。我的脸一定很红,我不该让他为此得意的。
他牵着我的手,大模大样地走在马路中央的白线上。过往车辆疯狂地揿着喇叭,但他目不斜视,无动于衷。我总觉得他是在故意装酷。这样的男生我见得不要太多。比如没事就站在女生宿舍前面淋雨,抱把吉它在校园里边走边唱,夏天穿棉袄,冬天穿背心等等。
有好几次汽车和我们擦身而过,一阵强风迎面袭来,让我从头凉到脚。好几回,我都快要以为我的小命已经不保了。
血风筝啊血风筝,你这是怎么啦?你怎么会如此纵容一个家伙,还把自己的宝贵生命无知地交付在他手中?他死了不要紧,我的命可是仅此一条,遗失不补的啊,值钱的很!
我说咱们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应该遵守交通规则,到马路边上去走人行道的。他恍如未闻,忽然伸手拦下一辆出租车。那出租车司机满面春风地从车窗里探出头来,殷勤地问我们去哪里。我们的风扇君笔直地站立在他的面前,摆出堂吉诃德的架式,提高嗓门,傲然说:“你必须承认,普天下的美女,都比不上江南四十省的女王,独一无二的血风筝。你不承认,就休想过去。
”
那司机一楞,说道:“谁是血风筝?
”
风扇说:“你不认识她。你要是认识她,就会知道我说的全是事实,你再承认又有什么希罕的?关键要没看见没听过就相信,死心塌地地奉为真理,坚决卫护。
”
那司机畏惧地看了风扇一眼,又看了看我,都快哭了,他说道:“你们不会是要抢劫吧?”我赶紧把风扇拉开到一旁,对那司机说:“大叔,你快走吧。他是个疯子,你不用理他。不好意思,给你添麻烦了。” 那司机一踩油门,飞快地消失不见。
风扇不肯甘休,出租车有的是,他又拦下一辆。风扇故伎重施,对司机说道:“你必须承认,普天下的美女,都比不上江南四十省的女王,独一无二的血风筝。你不承认,就休想过去。”这回的司机火气很大,风扇话刚说完,他便破口大骂:“六二,找死。小心老子一车撞死你。” 一踩油门,也不见了。
风扇又拦下第三辆出租车。这回的司机却是个文化人。他耐心地听风扇把话说完,头枕着车窗想了很久,幽幽说道:“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莱特。堂吉诃德,你又何必明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呢?” 风扇是典型的那种“爱读文章、憎人学问”的家伙,一听就勃然大怒,捶胸顿足。那司机担忧得不行,对我说:“此人皮囊虽好,只怕不久长。姑娘,你好自为之。” 一踩油门,也不见了。
我就觉得奇怪,怎么没有一两个火爆脾气的司机跳下车来,把他海扁一顿。到那时,我就叉着手,在一旁津津有味地看着。看他被一拳温柔地撂倒,看红色的液体从鼻孔中温柔地流出。看两颗牙齿从他口中温柔地脱落,看他艰难地从地上爬起又再次被温柔地撂倒。
风扇仿佛猜透我的心思,他很轻浮地做出沉痛的样子,说道:“我可爱的冤家,心上的主子,美人的典范血风筝啊,你真是现在世界上最有福的人!英名冠绝古今的风扇,注定是向你拜倒、随你使唤的啊。你的骑士为了你的十全十美,随时准备大难临头啊。
”
我的良好愿望始终没有实现。好不容易,一路平安到达北高峰。我长吁了一口气。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十一点钟,我们回到了学校。他坚持要把我送回宿舍。在楼下,两个人很默契地停下。或者说,我先停下,他后停下。我要是不停下,看他样子,他会不顾一切地把我送到寝室门口。风扇说:“咱们是不是该来一场深情的吻别?”我说:“你去吻牙膏牙刷吧!”转身就飞快地跑回宿舍。我担心这个大胆的家伙搞不好又会先斩后奏,还是溜之大吉为妙。如果他真敢吻我的话,我非给他两个响亮的耳光不可。
上楼的时候,平时对我很好的大妈,怪怪地瞅着我。
还有,他约我明天骑车去九溪。我答应他考虑考虑。我不想答应得太快。明天的事明天再说。
我之所以花这么多笔墨来描写他,主要是为了打发一下时间,闲着也是闲着。现在本姑娘困了,该上床睡觉觉啦。再见了,我的钢笔,再见了,我的日记本,再见了,我的愚人节。再见了,还没睡的血风筝。
12,电话
血风筝小心地合上日记本,小心地把日记本放进抽屉,小心地把抽屉锁好,然后躺下,熄灯就寝。夜晚象温柔的母亲,流露出甜蜜的笑意。
于是我醒了过来,大脑开始工作。我暂时还不想立即睁开眼睛,我回味了昨天的梦,梦在此刻显得那么遥远、不可置信。寝室里已经乱成一团,背英语单词声、碗勺碰撞声、跟着录音机哼歌声。室友们都已经起床了,在通过各种方式来宣泄多余的精力。我继续安然躺着,伸伸懒腰,然后再打个呵欠,啊啊啊啊啊(注:最后一个“啊”明显带着急剧的颤音,难度很高喔。)
我睁开了眼睛,闭上眼睛,睁开眼睛,闭上眼睛,再睁开眼睛,我很庆幸自己还活着,等于白赚了一条命。早上好,床,早上好,桌子,早上好,室友,早上好,天空,早上好,空气,早上好,早晨,早上好,风扇,天空还没有塌下来,你今天看起来很帅。
电话铃响了,灯笼抢起听筒,用高音区嚷道:“喂,校长办公室”。
五秒钟之后,灯笼用温柔的中音区加上腹腔共鸣,说道:“你等一等啊,别挂噢,我帮你看一看他起床没有,我是灯笼,很高兴为你服务。”看灯笼这份从将军到奴隶的语气转变,就知道打过来的是一个女孩,而且声音很甜很嫩,引人遐想!(不过也很难讲,对灯笼这种粗人来说,凡是雌性的叫声全都性感十足。)
灯笼走到我床前,很不情愿地用手指尖轻轻捅了捅我裸露在被子外面的胳膊,嘟哝道:“风扇,电话”。
我随口答应了一声,说道:“了解”。
灯笼说完,就又奔到电话前,拿起听筒,说道:“你好,我还是灯笼,风扇正在睡觉,不过我已经帮你叫醒了他,他很快就会来接电话,不过,现在他还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喔,他终于动了,你看,他支起了半个身子,揉了揉眼睛,他还在打呵欠,他穿衣服了,他穿衣服了,他穿了件黑色的短袖T恤,我悄悄地告诉你,风扇穿什么衣服都很恶心,不像我身材这么好,他下床了,他走过来,记住,我是灯笼,打着灯笼也找不到的灯笼。很高兴为你服务,风扇走过来了,啧啧啧,他脸都没洗,牙也没刷,你们聊吧。
”
我“喂”了一声之后,便听到一个年轻的女声回应道:“是风扇吗?
”
“是的,夫人,你是哪位?
”
“你猜我是谁?
”
──千万不要胡乱去猜,小女生就爱玩这种伎俩,没经验的男子很容易就犯错误,不打自招,把自己的罪恶往事全给抖了出来。
“不猜!
”
“你不敢猜!
”
──笑话,猜就猜,最要紧的,是要做到似猜非猜。
____“你不是我妈,因为她从来都是一听到我的声音,马上就唠叨个没完。
”
____“你也不是美艳动人的莎朗斯通,因为虽然我和她两情相悦,鱼水合欢,但我却从来没有给她留过电话号码。
”
____“你也不是好色如命、勇于献身的莱温斯基,因为她只会讲英语,不懂说汉语。
”
对方笑了,那是血风筝独有的笑声。我其实早就知道她就是血风筝,但我不能显得太兴奋,似乎能够马上听出她的声音,我要装做她在我心中可有可无。
____“你不是楼下喜欢叽叽歪歪的看门人,因为看门人是个男的。
”
____“你不是面首无数的武则天,因为武则天已经死了很多年了。
”
____“你不是红颜渐老的林青霞,因为自从她结婚后,我们就绝交了。
”
听到这里,对方似乎沉不住气了,呼吸急促。
“你不是血风筝,因为几分钟前我才刚见过她。
”
“不可能吧!
”
“我刚刚还在梦里和她一起手牵手赏月呢,被你一个电话给吵醒,我要你赔我的美梦。
”
血风筝笑道:“别逗了,风扇,我是想告诉你,九溪我不能陪你去了。
”
“为什么?
”
“我身体不舒服,不能舍命陪君子。
”
“那里,那里,我可不是什么君子。不过没关系,你说去哪儿?”
13,芝麻糊乐队
“哐”的一声巨响,从电话线中间爆发而出,天色迅速地暗了下来,太阳急匆匆地下山,人群匆匆地返回各自的居所。声响的延续中,一扇黑漆包有铁皮的厚门被推开,门里传出嘈杂的人声。昏暗灯光下,人与鬼看起来毫无差异。丰富的味道在屋子里面盘旋着,其来源包括啤酒、香烟、脚丫子、牙齿、腋下、桔子、瓜子、口水、头发、衣服等等。我和血风筝很低调地走进这间位于浙大后山半山腰上的酒吧,悄悄地在后面找了两个空位子坐下。
我喝白开水,血风筝喝白开水。
血风筝坐在我的旁边,兴致勃勃地打量着酒吧里的客人,酒吧里的天花板、地板、柜台、酒保、灯光、墙纸、凳子、桌子,最后,把眼光停在我的脸上,说:“今天晚上,芝麻糊乐队要在这里搞现场演唱会,我们班一个男生是里面的主唱,票子就是他塞给我的,一定要我来听听,给提提宝贵意见。
”
我当然知道芝麻糊乐队,在浙大乃至杭州的高校中间颇有些名气。经常能在学三食堂前的广告栏以及影视厅前看见他们的演出海报,一张放大复印的黑白照片,脸上毫无表情,脸上的青春痘、痤疮也毫无表情,他们的眼睛无聊地瞪着观看的人。要知道,在学校里面,在那些眼睛水汪汪、脑袋空荡荡的大学女生眼里,玩摇滚可是一件酷呆了的事情,而乐队成员的破破烂烂的装扮,更让她们莫名的崇拜。长得好不好看不要紧,只要头发够乱够长,衣服是不是名牌不要紧,只要够皱够破。总之,怎么不顺眼怎么来。至于这帮家伙水平如何,我却不得而知,我对摇滚一向很头大。
____我说:“司马昭之心!
”
____血风筝说:“说谁呢?
”
____我说:“说送票给你的那个家伙。
”
血风筝嗔怪地瞪了我一眼,说:“你怎么象个醋坛子,一开口就酸溜溜的。
”
我不以为然地摇摇头,道:“我只是把真相说出来而已,他送你票子,就是想让你看看他在舞台上发骚扮酷,并希望借此打动你的芳心。
”
____“怎么,你怕了?
”
“我能不怕吗?万一他看见我俩在一块,神仙眷侣般,非黯然神伤气个半死不可,到时,他把满腔怒火发泄到吉它和话筒上,我的耳朵可就遭罪了。
”
门打开,一阵风顺势钻了进来,身上一凉。四条大汉鱼贯而入。对他们的衣着发型相貌我就不描写了。这一套,相信你也见得多了。
一条大汉脱离行进中的队伍,向我和血风筝的方向走了过来,血风筝向他招招手,脸上笑开了花。大汉来到我们跟前,余光都不瞥我一下,死盯着血风筝看。脸上也是带着笑,是那种常见的空洞的、颓废的笑。他说:“风筝,你真来了。还以为你不会赏脸呢。呆会记得要多尖叫几声,给我捧捧场,哈哈。”他的嗓子明显地被刻意压低了一个八度,听起来低沉嘶哑,象一把破旧的大提琴。
血风筝笑嘻嘻地道:“你要是唱得好还差不多!否则,我劝你还是回家睡觉去,免得演砸了,还会破坏你在我心中的美好形象。”听着血风筝不痛不痒的调侃式的回答,我的心踏实多了。她对这小子没什么想法。
血风筝指了指我,对那汉子道:“杨伟,介绍一下,风扇。
”
杨伟站在我们旁边,居高临下地看着我,眼神冷冷的,但我依然从中发现了刻骨的敌意。我微微点点头,说道:“你好。
”
杨伟双手插在牛仔裤兜里,说:“欢迎,欢迎”。但那言不由衷的语气,分明象在说:“滚蛋,滚蛋!
”
我不再出声,就那么傻坐着,目视前方,气氛似乎不太友好。血风筝一时间也懒得说话,她选择喝水。
杨伟看看血风筝,再看看我,不甘心就此离开。就对血风筝说:“放假没出去玩啊!”血风筝说:“放假前你就送了票子,我怎么敢不捧场呢!
”
杨伟似乎从这句话中看到了希望,马上带着良好的优越感,对我说:“哥们,看你的样子,也象个搞艺术的”。
我自下向上看着杨伟,说:“我是个孤儿,无父母无兄弟,哪来的哥们?”停顿了一下,低头作痛苦状:“好惨啊”。
杨伟一时间楞住了,只得尴尬地对血风筝说:“你这朋友真有意思!
”
血风筝在背后捅了捅我,轻声说:“风扇,你别耍贫嘴,你不是自诩为挺有修养的嘛!拿出来让人瞧瞧啊。
”
杨伟把这细小的动作尽收眼底,象生吞一只癞蛤蟆般难受。脸上再也挂不住,现出愤怒之色,想发作,又觉得与身为摇滚艺术家应具有的高傲、冷漠不符。想了半响,又问我:“朋友,平时喜欢什么乐队?
”
“大门?皇后?
”
杨伟摇摇头,惋惜地说道:“都过时了,你应该听听Nirvana,那才他妈的叫真正的摇滚。
”
“真的?你可别骗我啊!我很好骗的喔。
”
“你真该听听Kurt Cobain的声音,苍凉、悲伤,象炼狱中的一件黑披风,没得治了。那种黑色和绝望,绝对震撼,绝对让你发蒙个老半天,回不过神来。
”
“这么说,你们乐队跟他是一个风格罗!就是玩那种掏心窝说话,发泄排泄不分,全世界数我最倒霉最晦气最壮志未酬最目无余子最饱受摧残最仇深似海最愤世嫉俗的音乐?
”
“这么说差远了,你没听过
……”
“听了也没用,我根本听不懂,不过,Kurt Cobain这哥们二十七岁就开枪把自己给废了,倒是让我傻了老半天,活着多好啊!没事死个什么劲啊。所以,我学习物理,读点相对论什么的,瞧人家老头爱因斯坦,都活到八十多岁,羡慕吧!
”
杨伟暗暗捏了捏拳头,说道:“摇滚是严肃的艺术,你丫的根本不懂。
”
“好啊!我等着听你们真正的摇滚,赶快上台啦,你哥们在向你招手呢!
”
杨伟脸色铁青,再长的头发也遮掩不住,他生硬地向血风筝点点头,道:“你坐着,我上去了,要喝什么自己点,别客气。
”
这孩子真懂礼貌,我都在犹豫要不要把他写得这么懂礼貌,因为他在这篇小说里面是作为我的情敌而出现的,换句话说,他应该是个反面角色。我不能激起读者朋友对他的怜悯心,这样会使你们对我荡清敌寇、统一中原的丰功伟绩作出负面评价。
芝麻糊乐队开始作秀了,第一首歌时,杨伟站在麦克风前,一动不动,嘴巴里象和尚念经似的迸出一个个我听不懂的汉字。那姿势,还真挺能唬人的,果然有尖叫、有口哨。再多的尖叫、口哨声都不要紧,我无所谓,只要坐我边上的这位血风筝小姐别尖叫就成。
歌曲间隙,血风筝对我说:“风扇,你刚才真的不象话,两个人讲话就象仇人似的。我听着别扭得不得了,我来这是想大家都开开心心。
”
我也觉得自己刚才比较过份。我应该是泰山崩于前而色不改的冷血杀手,居然也会变得如此冲动。“对不起,我错了,我改还不成吗?只要你答应我听歌时不尖叫。
”
____“鼓掌总行吧!
”
____“鼓掌可以。
”
──对白很弱智,恋爱中的人似乎都很弱智。
赫拉克利特说,万事无绝对。没有绝对完美的人,也没有绝对一无可取的人。所以芝麻糊乐队虽然很滥,但也有一星半点的闪光。譬如,他们演唱中间有一首歌就非常有意思。歌词来自在浙大故老相传的一首歪诗,歌词按李清照的”如梦令”词牌重新填过。主唱杨伟处理得挺好,在乱成一团的乐器伴奏下,浅吟低唱,声音听得模糊而真切,据我看,甚有几分落魄诗人的懒散神韵,歌云:
昨夜饮酒过度,
沉醉不知归路,
兴尽晚回走,
误入后山深处,
呕吐呕吐,
惊起男女无数,
提裤提裤。
相比之下,他们的另一首歌,就显得粗俗而野蛮。这首歌的名字叫”洋人妹妹,我爱你”。
歌云:
软绵绵的你,象一滩烂泥
亲爱的别太性急,我正在慢慢地向你爬去
白花花的你,象一坨棉絮
亲爱的别太性急,马上你就要痛快地死去
我有温暖的大床,多年空旷
远方的姑娘啊,请你过来躺一躺
脱掉衣服关上窗
一睡睡到大天亮
洋人妹妹,我爱你。
我要咬你、我要舔你、我要啃你、我要吮你
(直喘粗气)
洋人妹妹,我爱你
我要咬你、我要舔你、我要啃你、我要吮你
ahhhhhhhhhhhhhhhhhhhh
日子日子日子日子日子日子日子日子日死
坚持坚持坚持坚持坚持坚持坚持坚持奸尸
( 再无明天的嚎叫,伪装性高潮)
于是乎全场一片哗然。大伙全都笑得前仰后伏,如逐臭之蝇,似有无限共鸣。哎,校园文化。校园文化,性压抑的产物。满是莫须有的痛苦和愤怒。
14,杨伟
"唱得真好!杨伟,什么时候在邵体馆开个人演唱会?"当乐队中场休息,杨伟又过来跟我们套瓷的时候(补充:主要是跟血风筝套瓷,杨伟不是弗雷迪-默丘里,我也不是奥斯卡-王尔德),血风筝这么笑咪咪地跟他说。
"等有机会吧,还不知道学校给不给批准呢!"杨伟说。
"前途是光明的,我对你有信心,你刚才在台上唱"洋人妹妹,我爱你"那首歌时,那股劲头,还有真有几分神似那个谁谁
……"
"Nirvara!"杨伟象个癞皮狗或者说象个太监那样猴急地给血风筝提示道,他乐得暗中放了四十个很臭的哑屁,还自以为没有人知道。
"对,Nirvara,你刚才还真像Nirvara,就是头发颜色差了点,不过灯光一打,别人也分不清是金色还是黑色。
"
"你不是在骗我吧?"杨伟又乐掉了两颗门牙,(哦,对不起,我这儿出现了笔误,我忘了杨伟这厮是没有门牙的。)
____毛主席教导我们说,对待敌人要象秋风扫落叶般无情。所以我这么糟蹋杨伟也是有理论依据的。太阳最红,毛主席最亲。毛主席还说了:相信我,没错的。
"哪能啊!不过我对音乐是外行,比喻得不恰当你可千万不介意。
"
"哈,你比喻得很到位,血风筝就是血风筝啊,对音乐这么有悟性,有时间的话,我们一起研究研究!"说着说着,杨伟就把他和血风筝之间的脸部直线距离从一点三米拉近到零点五米,四分之一炷香之后
……
四分之一炷香之后,这个女人的男朋友-----也就是我,将会把这个距离从零点五米拉回到一点三米。
"好啊!小时候我爸妈老逼我练琴,希望把我培养成一个钢琴家。那时候,一放学,就被爸妈逼着弹钢琴,一弹就是好几个钟头,从小学到初三,几乎天天都这样,后来,总算混了个八级证书,再后来,还是教我钢琴的那个教师,准确地讲,是我的最后一个钢琴教师-------也是第八个钢琴教师把我救离了苦海,他对我父母说:"这孩子,心太野,不适合弹钢琴,再勉强下去,可能还要耽误她其它方面的发展。"我父母这才饶我一命。从那时候到现在,我就很少接触音乐了。一看见钢琴,就有一种恐惧感从心中直涌上来。
”
我不知道钢琴八级有多牛,我想就算不比英语八级更牛B,至少也应该是双胞胎小母牛——同样牛B吧!
快看杨伟!大家快来看杨伟啊!围他个里三层、外三层,密不透风,水泼不进,把眼睛象探照灯那样往他脸上打吧!嚓嚓嚓嚓!!看他个大小便失禁、心慌失眠、老喜欢吃酸的还直想吐!杨伟怎么了?杨伟好看啊!嘴巴张得大大的,眼睛瞪得圆圆的,鼻涕流得长长的,杨伟被血风筝给整蒙了,正所谓山外有山,牛外有牛,又所谓不怕不识牛,就怕牛比牛,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原来你是真人不露相,那就不能再跟你研究了,应该说向你学习才对,这摇滚啊,既需要我这男性粗旷洒脱的一面,也少不了你那女性缠绵细腻的一面啊,比方说很多乐队,象卡百利啊、洞穴啊、塑料洋子啊等等都是阴阳结合、水乳交融、春暖花开、人见人爱的。血风筝啊血风筝,同学这么多年,你还把你这绝活瞒着咱们,太不地道了吧!"杨伟神志不清地说:“你要是早说,我这键盘手也不用找王五六那个混蛋了,他水平不行,瞎弹一气,老拉我们芝麻糊乐队的后腿,身为队长,我老早就想他开掉了事,但是天下虽大,好键盘能有几人?高手难求啊,所以也就一直将就着用他。怎么样,有没有兴趣加入咱们乐队?
”
____"可是我只会点钢琴,键盘就一窍不通了。
"
"哦,那是你谦虚,有你那么扎实的钢琴基础,学起键盘来还不是轻松加愉快,想想看,练拳击的,个顶个的会打架。
"
____"还是算了吧,我不喜欢太吵的音乐。"血风筝拒绝道。
"改,我们改。你的加入,肯定会让我们乐队的风格发生很大的改变,这是一个契机,是我们实现自我突破的大好机会啊。
"
如果血风筝生就一副浙大女生标准像,杨伟才懒得来理她!杨伟又不是杨白劳,再说,就连杨白劳恐怕也不会如此饥不择食的。
____"真的不行,我还要复习英语,准备考TOFEL呢!时间上不允许,我看得出来你是一个艺术家,愿意为音乐献身,不惜一切。可惜我做不到,我不是那块料。
"
"啊,太遗憾了。"杨伟摊开双手,耸耸肩膀,貌似潇洒。"要不,你再考虑考虑。
"
____"嗯,我考虑考虑。"血风筝说,女性心理学百科全书第三章第九节第二十三款第八十四条写的清清楚楚,当一个女人说"考虑考虑"的时候,意思就是说"基本不考虑。
"
题外话:男人被女人拒绝的唯一理由,就是他长得太丑了,其他的理由只是女人的借口而已,你千万别因为我有亲戚开了家整容医院,就误会我,以为我在恐吓你顺便给他老人家拉拉生意。
兄弟姐妹们,港澳同胞以及海外侨胞们,我绝对在跟你说真的,都掏心窝子只差没掏肺了。细心的读者一定会问,风扇同学,你前面不是说过杨伟长得还挺帅的,怎么照样还是被血风筝拒绝呢?Good question!你真是一个聪明的读者,不过你也别急,我还有一个附加原因没来得及说。附加原因:如果一个男子长得很帅,但仍然被女人拒绝,那是因为他还没有另外一个人帅。杨伟当然没有我帅,所以他的下场只能是被拒绝。杨伟有我帅吗?没有。差很多。你又会问了,风扇我又没见过你,我凭什么相信你帅?说不定你丑得象头猪呢!唉,读小说是需要认真,但象你这样认真就有点过份了,你这么一较真,我这小说还怎么往下写?夸我两句就那么难?国家又不会对你夸我征收特种消费税。好了,大家跟我一起唱:风扇帅,风扇帅,昨天帅、今天帅、明天可能更加帅
……
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说的就是ME。
____“要不我加入你们乐队,当键盘手可好?我很厉害的。”我怯怯地问杨伟。
“滚,一边凉快去,没你什么事,别他妈的瞎往里掺和。”杨伟愤怒地对我斥责道。
____“哦,对不起啊。我是不是说错话了?那我去厕所一趟,你们慢慢聊。"我对杨伟和血风筝说。
血风筝觉得把我冷落在一旁,有些过意不去,于是对我抱歉地一笑,杨伟则好象没有听到我说的话。他正在开动脑筋,怎样进一步勾搭血风筝来着。
我一瘸一拐地向厕所方向走去。经过坐在门边桌子上的芝麻糊乐队其他成员时,他们对我怒目而视,我真想对他们叱咤一声:"呔!住口!你们这势利的狗!"虽然引用鲁迅的名句能显得我颇有学问,但想想他们只是看看我,又没有和我搭讪,因此对他们讲这些话就显得师出无名。只好忍住没说。只好忍住没说啊。
看得出来,厕所原来是一个储藏室,头顶就是楼梯,空间百分之狭窄,有人在上面走的时候,就可以听见咚咚的脚步声。我虚掩上门,正准备开始工作时,门突然被推开了,我没有在意进来的是谁。虽然上厕所属于个人隐私,但在公共厕所里,大家一起上也并不是不能接受。
如果你是一个热情又好客的人,你还可以对新入厕者说:"来,欢迎欢迎!同尿同尿!"然而,事情并不象我想象的那样:一口气爬进来三个男子,把站在便池前的我围住,鬼魅般地盯住我看,看得我怪不好意思的。
进来的是芝麻糊乐队的其他三个成员-----鹰刀、陈发春、王五六。从他们的表情看,他们毫无尿意,那么,他们的目的很明显,三个人一起进来,肯定是意图对我不利,天知道杨伟这小子对他们说了些什么,现在,大概他们就是想凭借人多势众,胳膊多腿多,欺负我一个弱小男子,替杨伟出口怨气。
困境就摆在我的面前,我必须摆脱它。
但是我应该怎样应付这种不利局面才不至于失去你的欢心呢?这取决于你,取决于你是喜欢勇敢一面的我还是怯懦一面的我又或是变态一面的我,所以我将提出三种方案,供你选择。
作者:观海卢云远 回复日期:2006-5-13 15:32:48
公子好雅志!从一篇旧文,窥见公子当年之锐气,恰同学少年,呵呵!岁月催人老,青春难永驻,能为青春作传如是,也不枉此生了。再酸一吧,也想起自己那如梦如烟的往事和生命中的“那些花”。
只是两坑同填,还望多多保重!
——————————————————————————————————————————————
又见卢兄:)年少的记忆,多少有些幼稚,见笑。
作者:小爱已被抢注 回复日期:2006-5-14 21:55:42
公子对情敌筒子不厚道,大大滴不厚道,作为一位泰山崩于前而色不改的冷血杀手兼高手高高手,哈哈,怎能让劲敌出生就背着人格备受歧视的雅号,这是变相的人身攻击,真是……要公平竞争嘛
……
谴责一下。
————————————————————————————————————————————
呵呵。还真有人叫这个名字的呢。
作者:小爱已被抢注 回复日期:2006-5-15 15:23:51
想了很久,还是把公子的这段回顶在这里.这里难得清净
.
=========
你在雨夜想念着他。你们无法见面,除非当天空中出现十星连珠的异相,盲人们扔开拐杖,眼见光芒,人类开始移民火星,恐龙重新统治地球。是的,你们无法见面,在这个落雨如泪的五月。十年之后的五月,必定还有这样不愿停息的雨,飘落在你的窗外,而窗内的你,已流干眼泪。十年之后,你们无法见面,更无从想念。你们重逢的那个日子,写在水上,飘在风里。
=========
公子至情至性,看客心有戚戚。哈哈~~才学咱是差得千里万里,这点倒真难得可以比肩了。
小爱是个灰常有追求的人,常常反射性做粉,不过近来颇感世上有才之人浩如繁星,满讨厌自己惯性流哈喇子,遂痛苦地灭了自己一大爱好
.
不曾想一月未满,偶又重操旧业,真是愚顽至此,徒呼奈何
……
公子文字戏谑诙谐,不知为何,咏之再三,却只余满目怆然。就像那段经典无厘头:“从前有份真诚的爱情摆在我面前……”,原来笑过后余味最是凄凉。
本该大爱很爱才应了本性,却终难逃开一代代口耳相传的情字谶语。
公子似已勘破,低回虔诚问道:小爱真能怡情?
……
看公子此文如何道来
作者:小爱已被抢注 回复日期:2006-5-15 18:28:45
不……行……鸟
……
偶都还没酝酿完伤感的心情,怎么就看到如此恶搞的文文?氛围都没了
……
还有,偶一向同情弱小,具有路见不平就灌水的强烈正义感,偶像,你怎么可以如此“丧尽天良、肆无忌惮”地糟蹋人家生既不幸遇到文盲父母的情敌筒子?!(偶只是转载那8个字,转载注明出处)
最后,偶如果有投票权,本质上是想让偶像表演最后一种奇观。但想一下,还是《英雄》厚道,分别都来一段既充实了文章内容又满足了众粉的好奇心,但偶想最重要的还是满足了本文作者宇宙无敌滴旺盛表演欲
……
偶蹲墙角去了,不小说了真话
……
作者:曹三公子 回复日期:2006-5-16 2:56:31
15,可能性之一
A:怯懦的风扇,一怕拳头,二怕板砖。
鹰刀:"小子,我不管你是谁,总之,离那个姑娘远点。她是我们老大的女人,要是再让我们看到你小子跟她在一起,别怪我们对你不客气。"说着,他掏出一根火柴,使劲拗成两段。"LOOK,这根火柴就是你的下场。
"
____我说:“我好怕啊。我吓得想尿尿。”又指了指便池:“可以吗?
”
陈发春拍拍我的肩膀,正准备开口说话,我突然惨叫一声,指着他脸上的粉刺和痤疮说:“啊,化骨绵掌!!你,你……,你好狠啊,想杀人灭口?”说着,就软软地瘫在王五六的怀里,头一歪,开始装死。
鹰刀一把揪住我的衣领,把我推到墙壁边,说:“小子,少装傻,你这招对付吴孟达还可以,对付我鹰刀就不管用了,看拳!”他举起筷子粗的拳头,准备打我这张英俊的脸。
说实话,我这个特别怕死,也特别怕挨揍,为了不挨打,我什么事情都愿意做。小时候,为了逃过老师的一场毒打,我当了叛徒,我招供说在黑板上把老师画成乌龟的是我同桌的小玲,从此以后,小玲再也没有搭理过我。就这样,为了躲过一场毒打,我失去了我的初恋情人。
今天,我也要不择手段、丧尽廉耻地躲开这场毒打,只见我一抬手,大叫一声:“等一等!
”
鹰刀收住拳头,说:“干什么?
”
____“事到如今,我不得不告诉你一个惊人的秘密!
”
____“问号。
”
____“医生说我今天不能挨打,因为人家来那个了。
”
____“哪个加问号
”
____“就是那个呀,死鬼!你长这么英俊,应该有点生理卫生的常识才是。
”
____“可你是个男人。
”
____“要是你不说我不说,别人又怎么知道?
”
____“那倒也是。
”
王五六和陈发春在后面直嚷嚷:“鹰刀,你吃泻药了?那么多废话,先把他小子揍成镇关西再说。
”
____“不要啦,你们真要打我,我会脸红的。
”
____“岂止是脸红,简直就是脸肿啊。”鹰刀咬牙切齿地说。
____“脸肿了就不好看了,哦?你说呢?”我含着小指头,向鹰刀猛灌秋波。
____“你本来就不好看。
”
____“跟你比,我当然不好看罗,但是跟别人比,人家还算有几分姿色的嘛!
”
____“你觉得我很英俊?” 鹰刀一下子来劲了。
____“不光是我,大家都这么觉得,你也太不关心自己了,你难道从来就不照镜子?
”
鹰刀有点晕了:“那你说我跟杨伟谁更英俊?
”
____“这个嘛……”我假装沉思。
____“快说!
”
____“好有一比,杨伟是麻雀,凡鸟一只,而你,借刀不杀人,杀人不见血的鹰刀,就不同了,你是人中凤凰,超凡脱俗的仙鸟啊。”我说。
读者明鉴:我绝对没有昧着良心说话,鹰刀和杨伟,的确就是两个鸟人。
____“嗯,这你一个人知道就行了,我是个谦虚的人,不希望太张扬。
”
____“不,试问,我怎么能够克制住我内心深处那不断喷涌而出的渴望赞美你的强烈而凄凉的欲望呢?我要把你的英俊到处宣扬,对大人讲,对小孩讲,对老头讲,对病人讲,对石头讲,对小草讲,对马桶讲,对垃圾箱讲,你别不承认,你长得就是英俊嘛。
”
这时,一旁的王五六和陈发春开始口吐白沫,剧烈地呕吐。从他们的嘴巴里升起的一个个气泡,在抽象的灯光下显得五彩缤纷,瑰丽夺目,象一个个破碎的乒乓球。
鹰刀迷迷糊糊地,显然已经忘了自己此行的目的。鹰刀说:”你接着尿,我们先走了。
”
____“欢迎有空再来。不送。
”
鹰刀搀扶着王五六和陈发春离开了厕所,我也迅速解决问题,回到酒吧里面。血风筝奇怪地问我:”风扇,你前列腺是不是有毛病,去了这么长时间?
”
我神秘地一笑,说:”宏观上看,所谓天地人,加起来是一块夹肉三明治。”。
作者:曹三公子 回复日期:2006-5-16 3:00:21
作者:观海卢云远 回复日期:2006-5-15 13:08:59
我准备把公子的fans进行到底了,呵呵。就怕过几天忙起来无暇上网了,还是此时能顶当顶。
不知道公子为何给女主角起了个血风筝如此冷艳的名字,当年校园民谣之风吹遍大江南北之时,我也有篇效颦旧作,名字恰好也是风筝(看来跟公子真是有缘),不怕各位笑话,贴在下面,为公子文助兴,希望没有破坏了这里的气氛。估计知道这里的人还少,刷屏的也少些。
(注意是民谣,不是摇滚,免得有人说我是“杨伟”,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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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兄的风筝是有校园民谣的味道.也有卞之琳的诗意在
.
作者:小爱已被抢注 回复日期:2006-5-15 18:28:45
不……行……鸟
……
偶都还没酝酿完伤感的心情,怎么就看到如此恶搞的文文?氛围都没了
……
还有,偶一向同情弱小,具有路见不平就灌水的强烈正义感,偶像,你怎么可以如此“丧尽天良、肆无忌惮”地糟蹋人家生既不幸遇到文盲父母的情敌筒子?!(偶只是转载那8个字,转载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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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回帖好认真啊。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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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爱已被抢注 回复日期:2006-5-16 8:53:43
怪了,偶像这么两头奔波也不见分身乏术,高,实在是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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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回帖乃我职业粉滴良好风范,多蒙公子谬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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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边好多人抢硬地板抢破头,可这边有好多又大又软滴沙发
~~)
作者:小爱已被抢注 回复日期:2006-5-16 9:16:55
坐沙发,看曹氏无厘.换频道再看历史演义
.
活活~~原来生活可以更美滴
~~~~
(小声嘀咕一句:这个懦弱的风扇不好,完全没有表现出他应有的风骨和情操,怎么可以谁都没出卖涅?!下次记得不要这样了啊~~这个表演有难度,偶表示充分理解
)
作者:观海卢云远 回复日期:2006-5-16 13:25:07
作者:曹三公子 回复日期:2006-5-16 2:56:31
我要把你的英俊到处宣扬,对大人讲,对小孩讲,对老头讲,对病人讲,对石头讲,对小草讲,对马桶讲,对垃圾箱讲,你别不承认,你长得就是英俊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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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哈哈哈
宏观上看,所谓天地人,加起来是一块夹肉三明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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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不知谁有把他吃下去的本事?
作者:曹三公子 回复日期:2006-5-16 3:00:21
卢兄的风筝是有校园民谣的味道.也有卞之琳的诗意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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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果然厉害,连出处也被公子看出了,此歌确是由卞之琳的那首小诗化来,今从箱子底翻出来,见笑了。
作者:苏木安 回复日期:2006-5-16 15:44:36
公子若不嫌弃,加上小号粉丝一员~~
作者:赫舍里容弦 回复日期:2006-5-16 18:01:32
看公子很亲切,从21路毛像草坪教九影视厅老和山……到邵体馆,就不知真的有那个芝麻糊乐队吗?我说的时候我们寝室的人都笑趴下了
作者:小爱已被抢注 回复日期:2006-5-16 21:13:36
今天还有米有啊
……
公子写慢点,写个一年半载的,咱的人生也好有个高品位滴熏陶。
作者:曹三公子 回复日期:2006-5-17 01:31:49
16,可能性之二
B:勇敢的风扇,敢下火海,敢上刀山。
鹰刀:“小子,我不管你是谁……。
”
“行了,你想说什么我很清楚,咱们少兜圈子,一句话,你们想怎么着?”我祭出三分之一招庖丁解牛,彻底地截断鹰刀的话头。
鹰刀没有把话说完,喉咙里涨得难受,一时再发不出声音,只好退到一旁开始吐血。于是陈发春只好硬着头皮,过来拍拍我的肩膀。阴声说:“我们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想揍你一顿。
”
在陈发春的手指碰到我身穿的红色连帽外套的第一根纤维的那一瞬间,我想起了很多事情,我想起了西门吹雪,想起了李寻欢,想起了任我行,想起了小马哥,想起了施瓦辛格,也想起了李小龙,最后,我想起自己,我想起了自己原来很能打。
于是我一字一顿地铿镪有力地说:“手,拿开!
”
陈发春说:“咦,还挺横的一主儿,兄弟们,菜他。
”
陈发春用胳膊匝住我的脖子,一拳就朝我的眼睛上闷。王五六跳起,一脚向我的横膈膜踢去,鹰刀是高手,高手一般总是最后才出手,所以鹰刀在一旁站着,抱着双臂冷眼观战。
可惜,我不是那种最后才肯出手的高手,我马上就出手了,而我的招式一向简单直接。简单直接的招式往往也是最有效的招式。我头往后猛一靠,正好砸中陈发春的鼻子。同时,脚往墙上一踢,整个身子腾空而起,堪堪避开王五六踹过来的一脚。好一个风扇,尚未待身形落下,右拳闪电般地往后一打,从镜子里可以看得分明,这一拳再度重击在陈发春的鼻梁上。我重复该动作三次之后,陈发春彻底崩溃了,紧匝住我脖子的胳膊软绵绵地滑开,我一个转身,再一拳击中他的下颌,打得他如风中之烛般摇晃不停。而接下来我打在他腹部的一记重拳,终于让他捂住肚子,蹲在一旁,暂时失去战斗能力。
王五六摘下墙上的镜子,口中大叫一声”不准躲”,劈头向我砸来。
在此关键时刻,任何一个小小的失误都将付出血的代价,还好,风扇丝毫未曾慌乱。只见我大吼一声:”来得好以及你说不躲我就不躲。”我一记半转身侧踢腿,正中王五六的裆部。由于生不如死的一坨坨疼痛,王五六的手上力道顿时减弱许多,镜子下砸的速度也放慢了不少。我得以很轻松地把镜子抓住,顺手一夺,便拿在自己手中。
“知不知道,镜子是公物,而损坏公物是不对的。”我这么告诉王五六,但他还没来得及点头,我就不小心把镜子在他头上砸了个粉碎。我还真是调皮呢。我视力不太好,不知道他头上沽沽沽往外冒的红色液体是不是血,你知道吗?
现在的状况是:我和鹰刀寂然对屹,王五六和陈发春在地上放纵地呻吟。
“是你们逼我的!”我遗憾地说。
“我们来打你,你不愿意被打就明说嘛,可你为什么要还手呢?为什么?”鹰刀越说声音越大,他已经愤怒了!他从腰里掏出一把匕首,扯开活扣,然后把刀鞘随手一丢,匕首在他的手中放出寒光,象一条条毒蛇的眼睛。
我一看见刀鞘上绣着精美的异域花纹,便知道这是疆刀。我的室友灯笼也有一把象这样的匕首,但他那把匕首还没有开过锋。于是我问鹰刀:“你是新疆人?
”
“现在想套近乎拉老乡已经太晚了,妈的,老子今天要废了你。
”
鹰刀揉身而上,匕首直捅我的胸部,血肉之躯毕竟不能和百炼精钢硬拼。所以,我只能一边尽量闪躲,一边用我的近视眼寻找机会。但地上躺着王五六和陈发春,因而可供我闪躲的地方更加局促。当我移动到王五六身边的时候,这阴险的家伙一把抱住我的两腿,让我一时间无法动弹,鹰刀目露凶光,笑容狰狞,对准我就是一刀。
我再无可退,只能狼狈地往后一倒,直挺挺地摔在王五六身上,王五六发出一声闷哼,鹰刀一刀扑空。这个时候,事急从权,保命要紧,请你原谅我手段之粗暴,我抓住王五六的头发,提起他的脑袋,再重重地往地下一掼,使他处于因外力压迫而导致脑部供氧不足的晕眩状态。我得以趁机抽开我的双腿,鹰刀重振旗鼓,眼中凶光更盛,看样子今天不把我捅个半死他是不会罢手的。其实,这又何必呢?为什么要一而再、再而三地逼我?到了这个时候,我不得不出绝招。
我的绝招就是── 没有绝招。
在鹰刀再次向我扑来的时候,我不退反进,在两人身形即将交错之际,我猛地一晃身子,避开匕首。同时间,我的左手肘狠狠击在他的面部。打铁趁热,打人也一样,还没等鹰刀来得及转身,我一个下蹲,右拳不顾一切地打在他的肋骨上。
明显地,鹰刀这孩子的身体一阵抽搐,象一只电动按摩器。我感觉到了。在钻心的剧痛下,鹰刀不得不弯下了腰,我顺手牵羊抓住他的头发,让他的头和我的膝盖做相向运动。此动作重复三次。
就这样,鹰刀也不行了。鹰刀爬行在水泥地板上,蠕动在血泊之中。看着地上的三个大学生,我深刻地体会到一种寂寞,恺撒和亚历山大的寂寞。我都脆弱得快要哭了!我摆摆手:”你们走吧,不要再让我看见你们。
”
鹰刀、王五六、陈发春拉开厕所门,跌跌撞撞地走出去时,我喊了一声:“等一下。
”
他们警惕地停住脚步,以为我想趁他们虚弱不堪之时再暴扁他们。
我风扇不是那种人,这一点浙大两万多名教职员工都可以做证。我只是捡起地上的刀鞘,向鹰刀扔过去,说:“别忘了你的刀消。
”
王五六小声地说:“不是刀消,是刀鞘。
”
我暴吼一声,觉得自尊心受到了很大的伤害:“对不起,我不识字,行了吧!
”
当我回到酒吧的时候,血风筝很奇怪地问我:“风扇,你前列腺是不是有毛病,去了这么长时间?
”
我神秘地一笑,说:“无限恐惧,来自无限空虚。
”
作者:曹三公子 回复日期:2006-5-17 01:36:43
作者:观海卢云远 回复日期:2006-5-16 13:25:07
公子果然厉害,连出处也被公子看出了,此歌确是由卞之琳的那首小诗化来,今从箱子底翻出来,见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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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曲了没有?可以作出来听听的啊。呵呵。
作者:赫舍里容弦 回复日期:2006-5-16 18:01:32
看公子很亲切,从21路毛像草坪教九影视厅老和山……到邵体馆,就不知真的有那个芝麻糊乐队吗?我说的时候我们寝室的人都笑趴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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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校园生活。芝麻糊乐队自然是胡编的。
作者:小爱已被抢注 回复日期:2006-5-16 9:16:55
坐沙发,看曹氏无厘.换频道再看历史演义
.
活活~~原来生活可以更美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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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原来生活可以更美滴
作者:观海卢云远 回复日期:2006-5-17 09:40:01
作者:曹三公子 回复日期:2006-5-17 01:36:43
作者:观海卢云远 回复日期:2006-5-16 13:25:07
公子果然厉害,连出处也被公子看出了,此歌确是由卞之琳的那首小诗化来,今从箱子底翻出来,见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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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曲了没有?可以作出来听听的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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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爱已被抢注 回复日期:2006-5-17 09:53:07
这一幕惊险刺激,肾上腺激素狂飙.偶不好意思地按了二/一的慢进,才勉强把高手在风驰电掣的绝招中一瞬即逝的英俊抓拍在眼角膜中
.
不得不为风扇在寒酸的环境中展现的腾挪转移的精妙身手,长时间起立热烈鼓掌
~~
又见风扇兄神秘的微笑了,笑得让人午夜惊魂辗转不能寐,君原来蒙娜丽沙
?
作者:唤不醒 回复日期:2006-5-17 11:49:34
风扇、风筝,有的吹了。
期待。
作者:曹三公子 回复日期:2006-5-18 1:01:53
17,可能性之三
作者:曹三公子 回复日期:2006-5-18 1:03:56
C. 变态的风扇,假装文盲,闷头往女厕所闯。
站立在我面前的是两块一模一样的木板。(人们习惯将之称为门,There are things known and things unknown and between are the Doors, said by jim Morrison。)就是这简陋的木板,一旦被赋予门的头衔之后,就可以光明正大地作为诸多秘密的
作者:曹三公子 回复日期:2006-5-18 1:06:00
保 护 伞。
作者:曹三公子 回复日期:2006-5-18 1:11:08
在远远消逝的黄金时代,人类没有衣服,人类也没有门。
反正我不识字,也分不清男厕所和女厕所的差别。所以我慵懒地推开一扇门。而眼前所呈现的景象让我顿感困惑。这个厕所和我以前上的厕所不太一样。首先,这儿没有便池,第二,蹲坑都用高高的木板围住,象一个个小碉堡。唯一相同的是,在灰白的墙壁,在斑驳的油漆上,写满颜色、字体各异的即兴涂鸦。
我正在左顾右盼、游刃有余时,听见某一个小碉堡内部有声音传出来。我便去敲了敲碉堡的门。殷勤地问道:”您好。对不起,打扰了。请问这里莫非就是传说中的女厕所吗?
”
结果不难想到。我话音刚落,一阵恐怖的尖叫声迅即响起,象一条垂死挣扎的大鲨鱼,在房间的六面墙间回荡扑腾,张牙舞爪。一个女人在这种情况下除了尖叫还会干什么?我不知道,所以我只能让她尖叫。
我讨厌尖叫声,估计碉堡的主人短时间内无法停止这种对嗓子磨损极大的不科学发声方法,我只得更急促地敲了敲门,尖叫声戛然而止。碉堡的主人快哭出来了。她颤抖着说:”你想干什么?
”
我说:”你不要怕,我对你没有恶意,我是被人追杀,逼于无奈,才躲到这山清水秀的女厕所来避风头的。您请继续。
”
大概是我语调中的诚恳以及声音的磁性很好地抚慰了碉堡主人那颗受惊的小心心,她的情绪平稳了许多,说:”你以为我三岁小孩,编这种拙劣的谎话,鬼才信你,你看完就走吧,女厕所也没什么好看的。
”
“你是来大的还是小的?”我问。
碉堡的主人沉默着,不愿意回答这个问题。
我听见隔壁男厕所的踢门声,匡当,匡当,一个男人说:”刚才明明看见他往厕所方向走的,怎么会突然不见了呢?
”
另一个男人说:”不可能,他是风扇,又不是飞机,可以往天上飞,就算他真是一架飞机,这里也没有跑道啊。他能跑哪儿去呢?
”
另另一个男人说:”要是让老子看见他,非放了他的血不可。
”
从声音判断,一个男人是陈发春,另一个男人是王五六,另另一个男人是鹰刀。
陈发春说:”风扇会不会跑到女厕所去了?
”
王五六很是赞同:”风扇是出了名的变态,这种事儿搁别人身上不太会,搁他身上就难说了啊!
”
鹰刀说:”那我们就到女厕所去找他!
”
陈发春和王五六迟疑着。鹰刀骂道:”早知道你们两个没种。不就是去一趟女厕所吗?风扇这小子在,我们就把他海揍一顿,不在,我们就拍拍屁股走人。
”
王五六:”鹰刀啊,走人就走人,为什么还要拍拍屁股呢?
”
鹰刀说:”我知道你笨,但万万没想到你会这么地笨。陈发春,你告诉他为什么?
”
陈发春:”鹰刀啊,我也正想知道为什么呢。
”
鹰刀:”靠,服了你们两个。这么简单的问题都不知道,实在是教育界的失败,大学生的耻辱。你们见过马车没有?
”
____见过。
____当马跑不快时,车夫会用皮鞭在它屁股上抽打数下,让它跑得快一些。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拍马屁。人也一样。在自己的屁股上拍拍,就是让自己跑得快一些,免得被不该看见的人看见。岂不闻徐志摩有诗:我拍拍屁股,不带走一片云彩。
____真当的,长学问啊。陈发春说。
____什格讨滴(注:杭州话,原来如此之意)。王五六说。
____你们到底上不上女厕所?鹰刀说。
____杨伟在的时候,我们听杨伟的。陈发春说。
____杨伟不在的时候,我们听你的。王五六说。
____我说上女厕所。鹰刀。
____你说上,我们就上。王五六。陈发春。
一墙之隔的我顿感情况不妙。我喜欢打人,可不喜欢被人打。我敲碉堡的门。哀号道:”完了。我完了。小姐、女士、阿姨或者大妈,刚才你都听见了吧。我真是被人追杀啊。无论如何,请你救救我。
”
碉堡的主人:”怎么救?我又不会打架。
”
我就说了:”你先让我进来,然后我们一起躲在里面。这些家伙找不到我之后,肯定会敲这碉堡,探个虚实。这个时候,你就尖叫。他们必然闻声丧胆、仓惶而逃。你也就能够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了。
”
“可我刚才向你尖叫,你怎么就不仓惶而逃呢?
”
“你先让我进来我再告诉你。
”
碉堡的主人陷入长考。在这个节骨眼上,时间可就是创口贴和云南白药啊!等待中的我忍不住催促道:”怎么样,你是要我死还是要我活?
”
碉堡的主人终于打破沉默:”你有没有留一撇稀稀拉拉的胡子?
”
我说:”我刚刚刮过。
”
碉堡的主人说:”那还差不多。我最恨半大崽子留胡子了。进来吧。”她拉开插销,往外一推,我攸地钻进碉堡。门重又关上,插销插好。
我还没来得及看这位碉堡的原主人(碉堡的使用权现在有一半归我啦!)的模样,便听见鹰刀之辈进来的脚步声。一切不出我所料,他们在来回踱了一圈之后,便开始挨个敲碉堡。敲至我窝藏的这个碉堡时,鹰刀小声地问:”有人吗?
”
说时迟,那时快,碉堡的女主人气沉丹田,一声长啸:”啊,变态啊!!”转眼间,樯橹灰飞烟灭。鹰刀、陈发春、王五六一行三人噌噌噌噌噌噌地跑了个干干净净。
我长舒了一口气,外敌才去,色心乍起,于是便好整以暇地看着和我面对对蹲着的女孩。女孩的脸色苍白,长长的睫毛颤动着,胸脯因急速的呼吸而起伏不定,七彩花纹短群裙下边露出两条修长而光滑的大腿。可爱的红色嘴唇还没有来得及闭拢。她也正在看着我,目光中有惊奇,也有迷惑。我让她看,我让她看。
我说:”你这一声可没有刚才对我叫的那一声凄厉啊。
”
她说:”今天一口气遇见两拨变态,所以见怪不怪,很难投入啊。
”
“了解。我应该谢谢你。改天请你吃大排。
”
我们蹲着握了握手,然后我离开了碉堡。
她在后面叫住我:”风扇?
”
“是的,风扇的风,风扇的扇。”我说。”怎么,你认识我?
”
“不告诉你。
”
“那么,就再见了。
”
“是的,会再见的。
”
当我回到酒吧的时候,血风筝很奇怪地问我:“风扇,你前列腺是不是有毛病,去了这么长时间?
”
我神秘地一笑,说:“当自我、情感和理性齐心协力时,它们的所有者便被称为圣人。
”
作者:曹三公子 回复日期:2006-5-18 1:14:13
实在不好意思。有一段发不出,被系统拒绝。只好逐步排察。
作者:观海卢云远 回复日期:2006-5-17 09:40:01
作者:曹三公子 回复日期:2006-5-17 01:36:43
作者:观海卢云远 回复日期:2006-5-16 13:25:07
公子果然厉害,连出处也被公子看出了,此歌确是由卞之琳的那首小诗化来,今从箱子底翻出来,见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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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曲了没有?可以作出来听听的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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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方便的话,可以发到我的油箱。caosangongzi@163.com就是在下名字的拼音。
作者:小爱已被抢注 回复日期:2006-5-17 09:53:07
这一幕惊险刺激,肾上腺激素狂飙.偶不好意思地按了二/一的慢进,才勉强把高手在风驰电掣的绝招中一瞬即逝的英俊抓拍在眼角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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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为风扇在寒酸的环境中展现的腾挪转移的精妙身手,长时间起立热烈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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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风扇兄神秘的微笑了,笑得让人午夜惊魂辗转不能寐,君原来蒙娜丽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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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看的开心就好。
18,不再呆会
怎么样,你喜欢A还是喜欢B还是喜欢C?你别不讲话,你总得选一个。
正确答案:C。
杨伟已经暂时放弃了对血风筝的纠缠,回到他的同伴中间去了。他们一边说着,一边对我指指点点。血风筝愈发诧异,说:“风扇,你刚才干什么了?老实告诉我,不许撒谎。
”
我说:“让我先喝口水。”血风筝一直看着我,我知道自己是个耐看的人,她越看我,便会越发喜欢我,所以我心安理得地让她看,我喝了一口水,说:“你别那么多心,我刚才去厕所时,不知道哪个家伙忘记关水龙头了,厕所里全是水,我心肠一软,就去关了水龙头,把水都清理掉,还用拖把把地拖了一遍,所以才花了这么长时间。
”
血风筝一瞪眼,说:“我相信你才怪,我自己去看。
”
我一点都不急,说:“去吧!不送,不过别忘了那是男厕所。
”
血风筝知道我有事瞒着她,心里不免有些暗气。坐在一旁默不作声。我轻轻地牵过她的手,她颤抖了一下。但仍然不声响,我在她耳边轻轻地说:“杨伟很喜欢你呀!
”
她总算开口了,声调里带着不悦:“我知道,你什么意思?
”
我又说:“我也很喜欢你呀,我比他更喜欢你。
”
血风筝低下头,脸似乎红了,我的手被她捏了一下,“这我也知道。”她小声地说。
“我喜欢你。
”
“我知道。
”
“我要的不是这个回答,血风筝,我喜欢你。
”
“风扇,我也喜欢你。
”
你觉得有点酸对吧?没熟的苹果是酸的,没熟的恋爱也是酸的。
如果换一个场合,比如夜色下的海滩,海浪轻轻拂过岩石和沙丘,或者在昏暗的舞池中,随着煽情的萨克斯风缓慢舞动,又或者在一条下雨的小胡同,在巴掌大的雨伞下我紧紧地把她抱在怀里的时候,再加上前面这些话,我相信我们就可以第一次接吻了,但在这个人多眼杂的酒吧,尤其是在杨伟和他的同伙的虎视耽耽之下,接吻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我于是明智地放弃了这个要求。
过了一会,芝麻糊重新上台表演,杀猪般的喊叫和歇斯底里的伴奏下, 想正经交谈已不可能。血风筝还保持着高度的亢奋,随着音乐摇头晃脑,我的眼皮却越来越沉重,见人都双影的。很快地,我就沉入黑甜的梦乡,我象个长不大的孩子,总有打不完的瞌睡。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朦胧意识到有人推我,听见血风筝叫我:“风扇,快醒醒。”我才恍惚地睁开眼睛。血风筝见我醒了,便说:“你睡得真死,叫你半天才有反应,演出结束了。
”
我听见我自己居然睡着了,不禁大吃一惊,问:“我睡着了?
”
“是啊?
”
“那我有没有梦游?
”
“没有。
”
“有没有说梦话?
”
“没有。
”
“有没有打鼾?
”
“没有。
”
“有没有流口水?
”
“也没有。
”
我这才放下心来,没有在血风筝面前流露自己的丑态。
除了儿童,没有人配升上天堂,除了儿童,没有人睡相好看,我是这样想的,我不是儿童,我不会升天堂,我的睡相也不好看。血风筝捅了我一下,说:“发什么呆呢?
”
我说:“我故意的,发呆让人显得深沉。再说,你不应该管那叫发呆,科学的说法应该是沉思。
”
“时候不早了,我们走吧。
”
“好的。我听你的。
”
酒吧里已经没有顾客了,同时也没有噪音了。杨伟和他的同伴还守在门口的那张桌子,正收拾着乐器,血风筝很礼貌地跟他打招呼:“杨伟,我们先走了。”请注意,血风筝说的是我们,这点很重要。
杨伟站起身来,搓搓手:“这么快就走,不再坐会?
”
“寝室里马上快熄灯了,再不赶紧走,宿舍大门一锁,我就得哀求大妈给我开门,还要听她一通长篇大论,那滋味比坐牢还难受。
”
“那你这位朋友,啊,叫什么名字,我给忘了。
”
“风扇。”血风筝笑容可掬地道。
杨伟你这个混蛋,凭什么在这冒充健忘症患者,我的名字是风扇,要多好记有多好记,那怕你IQ≤70,你也应该一听就记住的!少在我面前耍这套小把戏,显得你多高高在上似的,我在心里想着这些,嘴上却什么也没说。
“对,风扇。”他转头向我:“哥们,要不你再坐会?
”
“啊哈,我要先把风筝送回寝室,只能改天了。
”
“你们的音乐不错,希望有机会还能再听。”血风筝说。
“再见。”我说:“诺耶噢呀,诺耶噢呀”接着我引吭高歌。
“你也会唱摇滚?”杨伟问。
“见笑,我没事就喜欢驴嚎,整个十舍都知道。
”
杨伟绝望地看着我和血风筝绝尘而去,漫天星光下,我们象一对亘古相爱的传奇情侣,衣袂飘飘,几欲乘风归去。美丽璀灿而遥不可及。这就叫命运,相对而在,别无其他,始终相对。
作者:小爱已被抢注 回复日期:2006-5-26 00:00:48
反正也没时间看,没更新心里才不挠,嘿嘿~~原来是方印~~印很乖
~
作者:小爱已被抢注 回复日期:2006-5-26 00:03:27
我狂晕
~
前一秒才念着不要有更新,这不要我小命吗?
作者:小爱已被抢注 回复日期:2006-5-26 00:14:28
漫天星光下,我们象一对亘古相爱的传奇情侣,衣袂飘飘,几欲乘风归去。美丽璀灿而遥不可及。这就叫命运,相对而在,别无其他,始终相对。
这段让我想起了那个烙在郭襄记忆里的最后定格。可怜的杨伟筒子
作者:想当曹三的书童 回复日期:2006-3-16 16:05:28
公子,书童来晚了
!
作者:诗韵飞扬 回复日期:2006-5-27 11:33:25
在校门口,我跳上28路公交车,抢在一位老太太前面,占据了最后一个空位,接着满怀歉意地对老太太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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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看不顺眼
作者:诗韵飞扬 回复日期:2006-5-27 12:11:44
作者:曹三公子 回复日期:2006-5-16 3:00:21
卢兄的风筝是有校园民谣的味道.也有卞之琳的诗意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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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章
?
你不应该管那叫发呆,科学的说法应该是沉思
---------------
我们那儿也不叫发呆,叫卖呆.呵呵
作者:木易1031 回复日期:2006-5-27 12:23:05
奶奶的熊,曹三公子是不是对“杨伟”有仇呀,叫这个名字已经很惨了,还要设计这样的场景,伤他的心。
真是不知道别人的痛苦
作者:dragonmare 回复日期:2006-5-28 12:13:36
公子继续
作者:ivy1209 回复日期:2006-5-28 19:57:57
可怜的浙大女生,被三公子说成这样。。
作者:N-1个代表 回复日期:2006-5-29 03:04:04
笑得我够呛。曹三公子在煮酒写李斯倒是惆怅悒郁得紧,在这里我怎么读着就仿佛在看周星星的电影?开头的那些文字,于我也有点《狂人日记》的味道,有意思。
作者:天天天好 回复日期:2006-5-29 13:40:29
很有趣
作者:想当曹三的书童 回复日期:2006-5-31 12:30:26
公子,为啥还不继续呢
?
作者:曹三公子 回复日期:2006-6-1 01:19:57
19,广播
当我端着饭盆,面黄肌瘦、嗷嗷待哺地向学三食堂走去的途中,正好是学校广播台开始午间播音的时刻,女主持人用甜甜的声音如是说:“各位同学,中午好,又到了我们热线点歌的时间了,我是主持人多多,在开始今天的节目之前,我要应一位漂亮小姐的要求,给十舍的风扇同学送上一首陈百强的偏偏喜欢你。这位漂亮小姐不肯留下自己的姓名,她还有些话希望通过我们的电波说给风扇同学听,她说:在人生的旅途中,我曾迷失自己,在见到你的那一刻,我的心剧烈地跳个不停,我相信,你就是我要等的那个人,我很幸福因为有了你,我的世界充满了前所未有的光明,上个学期,我的线性代数考试不及格,都是因为你的关系,但是我一点也不怪你。只要能和你在一起,我宁愿再多几门功课不及格,今天,我特别点这首我最想唱给你听的歌“偏偏喜欢你”给你,好了,在这番荡气回肠、缠绵悱恻的真心表白之后,让陈百强的歌声带我们进入美好的恋爱感觉吧!
”
我觉得十分诧异,在学校里我一向是无名小卒,居然还有女人如此对我用情,我的第一感觉是同学们在捉弄我,第二感觉是血风筝向我捅破那层窗户纸。我饭也顾不上吃,径直回到寝室,看见几个室友正在窃窃地笑。
灯笼揶揄我道:“风扇,饿疯了对吧?捣吃出个莫须有的神秘小姐给你点歌,还附上一段让人起鸡皮疙瘩的绵绵情话,满足一下你饥渴的心理。说说,为点这首歌你花了多少钱?
”
我连忙辩解:“学校的伙食这么差,怎么可能让我吃饱了撑的?我还怀疑是你们几个合伙折腾我呢。
”
蛇胆把吃了一半的大排吐回碗里,说道:“难道说你是无辜的?
”
“当然,这事我一点都不知情。
”
鸡婆说:“会不会是你那位一米七五的小妹妹点的?
”
“有可能,我打个电话问问她看。
”
我走向电话,电话正好这时响了起来。
我接起电话:“不管你是谁,你要找的人现在不在,请你稍候再拨。
”
电话那头:“我找的就是你,我要和你谈谈。
”
是血风筝!我说:“小血同志啊,我也正要找你呢,我们约个地方见面吧!
”
“那好,护校河从左数第十三棵柳树下!
”
“十三不吉利,第十二棵柳树下。
”
“好!见面再谈
”
我放下电话,室友们埋头苦吻饭菜,没人吭声。
在漫天柳絮下,我等了五分钟,血风筝来的时候,我正在津津有味地看一个老头在护校河边钓鱼。我指着柳树下的石凳子对血风筝说:“坐”。
“你也坐”,我们坐在石凳上,都在等待对方开口,最终还是我沉不住气。我问血风筝:”妹妹,你猜呆会那位老先生钓上来的鱼儿是公的还是母的?
”
“别扯远了,我要和你谈谈。”血风筝面色一沉。
我说:“你一定有很多问题想问我?
”
血风筝:“你也一定准备了很多答案想给我。
”
“没有,我气喘吁吁地跑过来,连打草稿的时间都没有。
”
“今天好象有人给您点歌?
”
“我也听到了,长这么大,还真没有人给我点过歌,对我这么好的女人,我想不以身相许也难啊”,说完,我便带着一副媚态看着血风筝,好象是在说:“从现在起,我就是你的人啦,你可要对我负责哦!
”
“你真的要以身相许吗?”血风筝说这话时并不看我,而是看着那个钓鱼的老头。
我看不见她脸上的表情,因而也无法把握这句话的正确含义。
“可那首歌并不是我点的,我讨厌听陈百强的歌。
”
作者:n-1个代表 回复日期:2006-6-1 7:01:31
曹三近来可好?这边的坑观赏性也挺高,你不是说是旧文,可以填快点来着?辛苦了。
作者:古城快刀 回复日期:2006-6-1 22:51:47
记号
作者:观海卢云远 回复日期:2006-6-1 23:45:57
公子雅兴不减,顶一个!
作者:诗韵飞扬 回复日期:2006-5-27 12:11:44
作者:曹三公子 回复日期:2006-5-16 3:00:21
卢兄的风筝是有校园民谣的味道.也有卞之琳的诗意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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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章
?
---------
不错,正是从断章抄来的,呵呵!
作者:小爱已被抢注 回复日期:2006-6-2 00:14:19
这边真清净啊,希望不要被那些家伙打扰到
.
看公子的文字真是神清气爽,心情愉快啊,嘿嘿
~~~
作者:甬鸟 回复日期:2006-6-2 08:13:11
呵呵,肯定是那两个鸟人再搞鬼了呵,公子受冤了。
作者:甬鸟 回复日期:2006-6-2 08:23:06
公子的李斯,在下一直在看,从你的第二章开始,夜夜看,周周看,月月看,万望公子的连接地址给在下发至邮箱,谢谢
作者:清辰 回复日期:2006-6-2 10:00:45
帮公子顶个,这边看得比较有现场感,呵呵
作者:Janet1128 回复日期:2006-6-2 10:46:41
我以为你会选一个多有趣的名字,原来也那么无趣,“血风筝”是不是武侠小说看多了呀,你干脆不要写现代小说了,写个武侠小说比较好!
作者:flyingrose111 回复日期:2006-6-2 13:31:09
胡乱猜猜,点歌的是不是在厕所偶遇的那位美女
?
作者:浪子苏苏 回复日期:2006-6-2 13:56:55
冒个泡泡,,,LZ,,,继续,,,,
作者:浪子苏苏 回复日期:2006-6-2 13:59:09
作者:flyingrose111 回复日期:2006-6-2 13:31:09
胡乱猜猜,点歌的是不是在厕所偶遇的那位美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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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的话,,那就是垂涎“风扇”许久了啊,,,,哈哈,,期待下文
作者:诗韵飞扬 回复日期:2006-6-2 18:22:12
肯定是他自己点的
作者:红颜祸水007 回复日期:2006-6-2 18:45:59
红颜MM说:只有两种可能:那个倒霉的杨萎同学气晕了,点的
……
那个倒霉的厕所MM想不开,点的
……
曹三说:说了跟没说似的,那偶就由此写两个版本吧
……
作者:gztangbh 回复日期:2006-6-2 21:21:46
有点王朔的风格
作者:悠悠天凉 回复日期:2006-6-3 20:35:23
偷偷跑去读了全文,本来不想打扰公子在这里贴出来,但是还是忍不住想要问,公子之前在‘李斯’中流露出的对前女友依然新鲜炽热的幽怨就是因为她选择了那一段时间与空间的间隔么?
如果不是,那就是我忘记了区分小说与现实的距离。
如果是,我便有幸与公子同病相怜了。
作者:浪子苏苏 回复日期:2006-6-5 11:42:38
公子,,,,你,,,,人呢?????
作者:血炽刀冷 回复日期:2006-6-5 21:21:59
从表皮层的曹三追杀至真皮层的曹三
.
鼓两下掌(左手一掌,右手一掌
)~
作者:天涯一小子 回复日期:2006-6-5 21:25:12
青春,孤独,感性,才气,你的心思文字里!~有谁懂?
欢迎大家加入原创文学群---清照书成(QQ群号:20317192)!
作者:曹三公子 回复日期:2006-6-6 23:56:41
20,一段插入
一个人想出名很难,但有时候又相当容易。说不定在你不知不觉之间,名气就突然降临在你的头上,并在你梳理着三七开小分头的脑袋高头砸出一大块淤青。生命就是在搅浆糊、合面、打太极拳或者掷骰子、榨果汁。
自从我和血风筝在校园交通高峰期(上课时间、吃饭时间)在校内几条主要干道上手拉手、肩并肩地那么晃悠过数次之后,我居然慢慢间颇有了些知名度。由于我们的名字中间都有一个风字,人们便称呼我们为“风一色”。在路上。在路上,经常有男生对我怒目相向,女生对我温柔断肠。很多人一出名就容易自高自大,飘飘然。我不这样。我依旧保持着一个平凡学生的朴素本色。我依旧按时吃饭、按时睡觉、按时逃课、按时作弊,还有,按时修剪指甲。
关于我的名气,兹举一例如下:
某年某月某日之某夜,也无星星也无月亮,而且也无太阳也无风。总之,这是一个奇怪而普通的晚上。浙江大学十舍419室内,两盏日光灯当头照着,四面白色墙壁黯然销魂。凌乱的被子和散放的书籍构成十二平方米的斗兽场。我坐在窗户前,暴风骤雨地听着阿炳的二泉映月。我忧伤地看着外面的世界,为这个世界的悲惨遭遇而形销骨立。外面的世界再大,我也可持一扇窗户容纳。世界起源于我生,世界终结于我死。我看不到的世界不是实在的世界。我看不到的人不算是人。我是观察者。世界被观察。薛定谔的猫。我是标尺和证据。我是上帝的耳目,我是尘世的君主。我最细小的举动,都必将掀起一场浩劫。
我在胡言乱语,因为鸡婆一直在紧盯着我。在他的小小瞳孔里,分明写着两个鲜红的繁体汉字:仇恨。
我说我说鸡婆你干嘛不看书老是看我?
鸡婆是个城府很深的家伙。就象你在电影里看到的那样,说话总要拐弯抹角,旁敲侧击。鸡婆说你为什么要穿一身白白衣服白裤子白鞋子?
“啊。我没有一身白呀!你看,我穿的头发还是黑色的呢。它们是黑色的,不是吗?你说呢?它们确实是黑色的,比阿炳看见的世界还要黑,。”我潇洒地360度一甩头,淡淡地说:”而且没有头屑。
”
“我总觉得你这一身白太扎眼,看了不爽。”鸡婆说。但我知道他意不在此,这人话里有话。
“你想说什么,麻烦直接点,别放在喉咙里,把自己噎着。”我说。
鸡婆:”其实也没什么啦。小事一桩,不足挂齿。如果你一定想知道的话,我是说,你想知道我就告诉你。其实告不告诉你关系也不大,反正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那我就说了,是你要我说的哦,是这样的,过一会,有一位女孩会来找我,我已经对蛇胆、灯笼他们讲过了。我本来不想对你讲的,但是现在既然讲都讲了,你看,出去散散心,吹吹风、赏赏月,会不会让你觉得比呆在寝室里发呆更有趣味呢?
”
怪不得室友们都不在呢!原来如彼。对于鸡婆的泡妞大事,我当然有义务积极配合。
我说:”我这就出去,不妨碍你们小两口互诉衷肠了。鸡婆,你说我几点回寝室比较合适?
”
鸡婆:”风扇,你看你说哪儿去了。寝室由大家公用,又不是我一个人的,怎么能我说了算呢,你当然是想什么时候回来就什么时候回来。不过,最好在十点半以后,你认为呢?
”
“收到。”我说。”鸡婆,向前进,向前进,不捣黄龙呀不收兵。
”
鸡婆没话了。所以鸡婆说:”……”。
我返身拿了一根牙签,正待夺门而出,便听见有人敲门。梆梆梆、梆梆、梆梆。肯定是鸡婆的小情人来了。
我回头看鸡婆,已是浑身颤抖、面无人色。我向他耸耸肩,摊开双手,那意思是说:”跟我不搞的,谁让你不早说呢。
”
“鸡婆,开门去啊。
”
“不,你去开。”。看得出来,鸡婆很是不爽。
说开门我就开门。门口果然站着一个女孩。至于伊的身材和相貌,我不想浪费宝贵的笔墨,就在这边厢写两个字-------难看。
我低着头,妄想冲过她这道屏障。孰料伊居然拦住我,口中念念有词:”你不就是风扇吗
?”
我能怎么办呢?大发雷霆并把伊往死里打?显然不合适。说她认错人了?但我又不愿意撒谎,尤其是对一个女人撒谎。突然发羊癫疯?馊主意。那就随便回答一句吧,然后马上溜之大吉。
“姑娘好眼力,本人行不改名,坐不改姓,江湖人称风扇者,正是区区在下。
”
她痴痴地看着我,她傻傻地看着我,她说:”我可以进来吗?
”
“哦,当然,走廊路滑,容易摔跤。进来就放心了。鸡婆苦等你多时了。
”
“谢谢。”她说。并赏赐给我一个不妩不媚的笑容。
我的内心独白:天啊,为什么?她对我笑。她居然对我笑。我跟她往日无冤,近日无仇,她为什么要用她的笑容锯我?
鸡婆对女孩干巴巴地说:”来啦!请坐。”就冲这么弱智的开场白,还想泡妞!切。
女孩兴奋地对鸡婆说:”鸡婆,原来你跟风扇是一个寝室的,你怎么从来没有告诉过我?
”
因为这句话,鸡婆的鸡肫都快给气破了。可在女人面前,还得硬撑着。(油炸鸡肫,一块钱一串,在教工路,杭州商学院后门可以买到。练摊的摊主是个河南人,如果你报上我的名号,还能够打八折)。鸡婆马上还击道:”是啊,是啊,没想到你认识他,不过他好象不认识你。
”
女孩说:”你不知道,我们好多同学都在寝室熄灯后悄悄议论他呢。他很特别,不是吗?
”
听到这里就足够了。我迷茫地带上门。走出宿舍楼的时候,我的心被大卸八块。我知道,鸡婆是不会原谅我的,虽然我是如此无辜,毫无夺人之丑的念头。
十一点,我回到寝室,问鸡婆:”今天晚上怎么样
?”
鸡婆气鼓鼓地回我:”还能怎么样?她整个晚上都在说你,两眼放光,象个小巫婆似的。还非逼着我讲你每天都干些什么,最喜欢的音乐、颜色等等。喜欢你这种小白脸,而不懂得欣赏我这种富有内涵的男人的姑娘,是幼稚的,不成熟的。所以,我决定和她分手!!
”
“那太遗憾了。我觉得你们俩很般配,而且,她对你还有点那个意思。”我瞎说。
子夜时分,一对鸡爪把我从酣睡中摇啊摇啊摇啊摇啊一直摇醒。然后,鸡婆在我的耳边大声吼叫:”风扇,你这个王八蛋,我恨你。
”
鸡婆这个时候是不是特别可爱?我认为是的,因为他此时此刻无比真诚,毫不虚伪。
话虽这么说,我还是抽空从床上爬起来,把鸡婆给痛揍了一顿。
21,风波
说实话我既希望这首歌是血风筝点的,同时也希望这首歌是另外一个女孩点的。如果是血风筝点的话,就证明了我还是很有魅力的,小试牛刀便已俘获了她的芳心。如果是另一个女孩点的话,就更加说明了我的魅力无法挡,剑未出鞘,剑气便已征服了敌人。虽说我在虚荣心的驱使下,十分陶醉,但面对歌曲并非血风筝所点这一事实,我觉得我有责任表示惊奇,于是,我张大嘴巴说:“哦?真的?那会是谁?
”
“是谁你肯定心里清楚。
”
“我不清楚。除了你,其它的女人在我眼里只不过是一个黄色笑话。
”
(我遇到了困难,写这种对白实在太困难,我不知道怎样去哄一个女孩,通常是她们哄我。所以写得很假,例假的假。借各办办呢?(杭州话,怎么办的意思。)偶真当晤晓得。)
“你说我能相信你吗?
”
“能!”我斩钉截铁地说。
“我真傻,我光知道有很多男生追求我,没想到也会有女生追求你。
”
“那不正好证明了你的眼光。
”
“嗬,你终于承认有女生追求你了,那么,风扇先生,你能告诉我象这样痴心而主动的女孩,你碰到过几个?
”
“我承认什么了?我只不过随便开个玩笑而已。
”
“说吧,没关系,有人喜欢你是件好事啊,没什么不好意思承认的。”血风筝一脸笑容地诱惑我。
“我可以发誓我真不知道那歌是谁点的,而且我肯定不认识这么一个人。人家可是对你痴情一片,认识你之后,我连公孔雀和母孔雀的差别何在都给忘了。
”
“那你发誓!
”
“好,我发誓,如果我所说的有半句谎话,叫我不得好死。”人在江湖,见风使舵!
“不行,死法要具体点。
”
“嗯,如果我有半句谎话,就让我被接入三万伏的高压电,把我这个风扇彻底烧个稀巴烂。”笨,谁能说得出半句谎话?要说谎话,当然是一句一句、一段一段的,或者象你正在读的这篇垃圾小说,通篇都是谎话。
“这还差不多。那要是以后那个女孩突然出现在你眼前,你会怎么处理?
”
“啊……”我沉吟着,正准备说“这要看她长得漂不漂亮而定”,但见血风筝警惕地盯着我,心想此时可耍不得贫嘴,便说:“听您领导的指示和安排。”说完,我把她搂在怀里,比霍利菲尔德搂抱泰森还要更紧密。所以,以下对话在很短的距离里完成。
血风筝龙颜大悦,说:“当然你直接拒绝别人总不太好,容易伤人自尊,你应该委婉地说,比方说你暂时还没想过交女朋友,你要专心学业。
”
“不,我直接告诉她,我已经有女朋友了,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
”
“你有女朋友了?
”
“是啊。她现在就在寡人的怀里,象一只猫那样安静。
”
作者:SOYOUNGPARK 回复日期:2006-6-8 04:25:36
期待下文.
作者:N-1个代表 回复日期:2006-6-9 00:19:29
寡人
? HLBBDW? Oh my god!^_^
作者:soyoungpark 回复日期:2006-6-9 11:11:02
接下的故事会怎样.
猜一猜,故事中的我与血风筝,在渡过一段感情的密月情后,因(给我点歌的那个人的介入)第三方的介入短暂的分手.彼此间都高傲的性格,使复合变的困难.
经过一段时间,发现自己爱的人是血风筝,而且是疯狂的爱恋.多次的表白,---
---下面的猜想不出了.
作者:浪子苏苏 回复日期:2006-6-9 13:19:27
作者:soyoungpark 回复日期:2006-6-9 11:11:02
接下的故事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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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子这样飘逸的人,,,写的东西鬼神莫测,,,还是不猜想为妙,,,,,耐心等待上新贴,,,
我等,,我等,我等等等
作者:小爱已被抢注 回复日期:2006-6-11 21:19:24
象一只猫那样安静
……
不知道还能等多久,等到哪儿是哪儿吧
风扇真是很可爱的男孩子
……
作者:littlemomo 回复日期:2006-6-11 21:44:18
等了几天了
……
作者:曹三公子 回复日期:2006-6-13 2:00:43
22,钱多多
我在教三的阶梯教室上选修课。教三是一幢红色的小楼,浙大的教一到教六都是红色的小楼,带屋檐的那种,建于三十年代(后来建的教七、教九、教十和它们比起来,简直是停尸房),在这样庄严、肃穆的教学楼里上课,才真正能感到大学的份量。那浓重的历史感和弥漫的艺术气息,让我感到自己也成了一个理直气壮的知识分子,正在古往今来浩瀚的人类知识海洋里练习狗趴式。
我选的课名字叫做“女大学生身体及心理保健。”有两个半学分,我选课时,一看这名字,立马就定了。等上课时,我芳心暗喜,来上课的一水全是女生,刚开始还有几个男生,后来大概受不了那些女生的怪异眼光,全都云里雾里去了。我坐在第一排,认真地做着笔记,老师挂出女性身体结构图时,我还会掏出眼镜戴上,看个仔细。
教我们课的是一个很有风度、很慈祥的老太太,她是个诲人不倦的好老师,对我提出的诸如如何避孕、如何对付性骚扰等问题总是予以详尽解答。
课间休息时,我合上书本,到教室后面的空地上站着,做一种舒展身体和运动脸部的体操,说通俗点,就是伸懒腰和打呵欠,一个女生刀光剑影般朝我走了过去,而她走得是如此之快,我根本看不清她的脸。直到她停住她的凌波微步,我的眼睛才算找到焦点。
该女生很漂亮,皮肤象果冻那样透明着,眼睛明亮,嘴唇厚且丰满。但她的美和血风筝不同,血风筝给人的更多是宁静和绝望。而这位小女生则给人以盛气凌人的感觉。
她用一种理所当然的语调对我说:“风扇,我们又见面了。
”
怪不得我觉得她很面熟。我说:”是你啊。上次我们在女厕所见过的。
”
她笑笑,说:”我说过我们会再见的。
”
“上次我光顾着逃命,倒忘了问你的名字,真是对不起了。
”
“我是校广播台的主持人多多,我的真名是钱多多。
”
我说:“我知道,我经常听你的节目。顺便问一句,你真的有很多钱吗?
”
钱多多神态仿佛得意,说:“名字是爹妈给取的,我也没办法。你说你听过我的节目,那你喜欢吗?
”
“非常喜欢,你的声音不错,不瞒你说,今天为了听你的节目,我午饭都没来得及吃。
”
“对我就光觉得声音不错?”钱多多挺起胸脯,仰着头,挑衅般地对我说。
“因为以前只和你的声音接触过,所以,只能评价一下你的声音。
”
“现在你看到我的真人了,能评价我这个真人吗?
”
“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对女人,我只有深入接触,全面了解后才会作出评价。”我不无挖苦地说。
钱多多说:“那你想深入接触一下我吗?
”
“我想先把你看看清楚,再下结论。”然后我就肆无忌惮地用眼光抚摸她的全身,她则毫无愧色地接受我目光的洗礼,我们象两个决斗中的敌手一般,谁也不愿先行示弱,老师用古怪的神情看着教室后面如同雕像般伫立不动的我和钱多多,心里必定在想:“这两个学生,真的是要好好地上上我这门女大学生身体和心理保健课。
”
上课铃响起,我们仍然恶狠狠地对视着,我知道,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将对钱多多百般蹂躏、践踏,让她彻底萎靡不振、再无自信,“呆会再看,刚才没看清楚,你衣服穿得太多了。”我抛下这句话,便屁颠屁颠地回到第一排的座位上,而钱多多收拾了书包和课本,在全班同学压低的怪叫和口哨声中,穿过古老的桌子和椅子,坐在我的旁边,在那一刻,我真的感到脸上在发烧,老太太朝我们看了一眼,意味深长地一笑,然后说:“同学们,我们接着上课了,刚才我们讲到导致月经紊乱的四个原因
……”
我如坐针毡地度过了五十分钟,终于盼到了下课,“最难消受美人恩”,古人诚不我欺矣。
同学们手忙脚乱地离开教室,老太太在讲台上等了一会,见我今天似乎没有打算问她问题,颇感失落,最终也悻悻地离去了。整个教室,只剩下不到十个人,大家各霸一方,相安无事。
我知道我是谁,但我不知道我不是谁,这也决定了我的行为通常没有意义。念大学的最大收获,我想应该是学会了如何正确地浪费时间,麻木而无怨无悔地挥洒青春在校园的每株小草、每幢建筑、每朵鲜花、每位女生身上,回头想想,却再也看不清自己的模样,我们的鲜血,我们的欢笑,我们的啤酒,我们的诗歌,我们的二十岁,我们的狂傲,都已恍惚得不再触目,象一张在终点被立即注销的车票。
钱多多一副吃定我的模样,眼珠子滴溜溜地转,对我说:“今天给你点歌的那位女孩其实就是我”。
我本来想自杀的,因为我觉得很烦很闷。但想到也没有什么好死的,于是我又活了过来,并说:“是你?
”
“是我。
”
“当真?
”
“当真!
”
“果然?
”
“果然!
”
“喜欢我?
”
“有点,你总是样子怪怪的,我特别好奇,特别想了解。
”
“总是?难道我们见过很多次?
”
“反正不止一次,在上个学期我就注意到你了,我记得第一次看见你时,那是去年冬天,你在学三食堂前面的海报栏前贴海报,当时,你用十几张白纸把整个海报栏糊得严严实实的,象下了一场大雪,把那些遗失启事、录像、舞会、吉它学习班招生等各色广告冲洗得一干二净,当时很多人围着起哄,我就是其中之一,后来每次见到你,都觉得很怪,可能跟第一印象太强烈有关,一看见你,我就想起你穿着白大褂贴白纸的情景。
”
“你记性倒好。
”
“我要追求你,我要向你宣战,风扇。
”
“对了,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呢?
”
“我一个朋友认识你,他告诉我的。
”
“你那朋友尊姓大名啊?
”
“这……”钱多多迟疑着,“以后再告诉你。
”
“你线性代数不及格是真的吗?
”
“没的事,在广播上,你得煽情、夸张。我不是把话蹩在心里的人,我喜欢你,所以我要得到你。
”
她嚣张的态度激怒了我,我冷冷地说:“恐怕你要排队了,没那么快轮到你。
”
钱多多脸上掠过一丝不快,她说:“风扇,你别太傲,象我这样的女生,哪点配不上你?我长得不难看,身材也不错,学校广播台主持人,校女生部部长,戏剧社当家花旦,主动来找你,是不想我们双方都错过机会,别掉过头一副不屑的样子,你的眼光并不怎么样,就瞧瞧你找的那位血风筝,除了个子高一点之外,实在找不出别的什么优点。
”
事情越来越复杂,风扇这样认为,我也这样认为,我本来认为写个两万字就差不多可以交差了,但出场人物多了钱多多这个难缠的女人之后,恐怕又要再花许多笔墨了。冥思苦想的日子,何时才是尽头啊!
我说:“怎么,你还认识血风筝?
”
“岂止认识,我跟她之间,还有一种特殊的关系。
”
“我不想再和你聊了,我不喜欢你,再见。”我撇下钱多多一个人,迅速走出教室,钱多多在我身后叫道:“风扇,我们之间还没算完。
”
我急匆匆地去找血风筝,渴望从她那里知道个究竟。而她的室友告诉我她出去还没有回来。我徘徊在六舍昏暗的路灯下,不知道接下来该干什么。
作者:罗德琴科 回复日期:2006-6-13 10:05:03
沙发!
作者:浪子苏苏 回复日期:2006-6-13 12:10:03
果然是垂涎以久啊,,,,,霍霍,,,
作者:曹三公子 回复日期:2006-6-13 22:52:13
23,随机片段
我经常会这样,可悲地发现无处可去,无法脱离。又或,曾试图返回记忆?当时光止步于遗失的咒语。以人子的身份进入审判的歌队,以琴身斑斓的花纹卜算,谁曾在暗夜纤手折梅,诱发远古的幻境?谁曾在群山流连不归,任寂寞飘落幽暗的大地?青年的指尖,围绕虚无的魂灵和身躯,终日不得安息。旅行者不该被指责,泄露泉水和葬礼的秘密。向何处去?向何处去?向踌躇的天空?向危险的四季?而我们知道,疾病终将来临,一切不可珍惜。我在咖啡馆里,光明来自无知、来自阴霾。夜色下的咖啡馆,我唯一被许可拥抱的,是夜色中迷乱的自己。鱼儿淹没在海洋,人群淹没在空气,我淹没在咖啡店。
作者:曹三公子 回复日期:2006-6-13 22:53:30
24,一夜咖啡馆
我在咖啡馆,我在咖啡馆看见血风筝和杨伟坐在里面,正顽强地交谈着(你一定会说:风扇,这样安排情节也太弱智了,生活中哪里会这么凑巧,我想想你说的也对。)他们也看见我(在任何地方,只要我一出现,总要吸引住所有人的视线。这真不公平),立即停止了说话。
这种碰面不知道算不算是种尴尬。还好我处变不惊,再怎么说,招呼总要打一声的,我走过去,对血风筝说:“我不是故意来这里的,我刚才去寝室找你,她们说你不在,我想想反正没事,就到这边来坐坐,顺便喝点饮料、听听音乐,你只当没看见过我,继续聊。我坐那边角落里就行了,不要因为我在场就有所顾忌,该骂就骂,该打就打。
”
血风筝握住我的手,我用力握了她一下,就走到那边潮湿的角落里坐下。
虽然我坐得有一段距离,但只要我竖起耳朵,仍然能将他们谈话听得一清二楚。我有没有竖起耳朵呢?当然。
杨伟:“血风筝,我对你怎么样 ,你心里应该很清楚。你要浪漫,我给你浪漫,你要粗旷,我给你粗旷,你要内酷,我不敢给你外酷,等等等等。
”
“为了我。你的确花了不少功夫。
”
“你知道有多少女生成天跟在我后面,象狗仔队似的,只要我一点头,她们随时愿意跟我上床,可我不要这些,我叫她们统统滚蛋,别来烦我。我只要你,你胜过一切。
”
“是吗?那你的牺牲可够大的啊。不过,杨伟,在别人眼里你也许有魅力、有个性,但在我眼里,你并没有多少吸引力。
”
“噢,难道风扇那小子就很有吸引力?你觉得他很有魅力、很有个性?”他向坐在角落里的我指了指,我连忙站起身,拼命挥手道:“Hi”,见杨伟没有反应,我才皱巴巴地坐下。
“对,我就是这么认为的,第一眼看见他,我就知道我再也无法逃脱,也不想逃脱。照佛教的说法,这叫命中的劫难,风扇大概就是我的克星。
”
“别这么说,你这么说我会羞愧而死的,我真的那么差劲,我就不信你从来没有为我动过心,哪怕是一点点?
”
“干嘛逼我说伤人的话呢?杨伟,感情并不是社会主义,可以按劳分配。如果没有心跳的感觉,那再有多努力都可能是徒劳无功。你是个优秀的男生,已经有很多女生为你痴狂,你就不要吃着碗里,还想着锅里的。
”
“我年年都是三好学生,两次竺可祯奖学金获得者,民间评选的校园十大偶像之一。风扇那小子哪点比我强?你居然会喜欢这种人,你看看他坐在那边的熊样,歪眉斜眼,洋洋自得,形状猥琐。真想不通,你怎么会看上他?
”
我坐在角落里,和黑暗融为一体。我天生具有变色龙的特质。
“话不能这么说,风扇可是个了不起的才子呢!他为我写了一篇叫《风言风语之一爱不起》的小说,写得非常精彩。你看过吗?
”
“狗屁小说!他那篇破小说,我带着智商上的极度优越感,从头看到尾。怎么评价呢?恩,故事情节平淡如水,写作中存在严重的骄娇二气,一下笔就离题万里,不知所云。而从他习惯的借践踏别人来抬高自己的行径看,这个人还道德沦丧、心灵阴暗,不知廉耻。”杨伟唾沫横飞地向血风筝揭发着我。
我懒得去听,不管你做些什么,人们总会有这样那样的意见,而如果你什么也不做,他们照样还是会有这样那样的意见,让你无所适从。我转过头,面朝门口,便看见钱多多,她正高亢地走进咖啡馆。她大义凛然地笔直向我走来。复仇女神,她的脚步,如尖锐的鼓点,挤压着好景不长的空间,袭击我深入冥府的根基,心灵危在旦夕,再难皈依。咚、咚、咚,四野震动,而她,信念十足,依旧不差分毫地向我移动,象一只划空的箭矢。我笼罩在她诡细绵长的阴影里,困惑万分。内急到处找纸,病急胡乱投医,我只得在心里虔诚地吟诵咒语:”立定,向后转,起步走,一二一,叭奄嘛呢哄,般若波罗蜜,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此致敬礼,阿门。”但钱多多是大二学生,还没来得及军训,而且也是一个无神论者,因此对这些口号还没有形成巴甫洛夫的条件反射。
咒语无法阻挡,她,终于向我抵达,如尤利西斯返回故乡,对周围事物习以为常。她肃穆地坐在我的身旁,一笔一划地卸下红蓝相间的防雨书包,再随手捋了捋挑染过金色的头发,轻柔而哀怨地叹一口气。小手拿过桌上的酒水单,无谓地翻动起来,却并不加以注目。她滚烫的眼睛一直压迫着我,烹调着我。远处的血风筝诧异地飞我一眼,似乎认为我与钱多多这一孤身女子的邂逅,肯定早有预谋。我耸耸肩膀,做个鬼脸,仿佛在声明:血儿,我是无辜的。
我用以下的话来欢迎钱多多:“我很帅吗?
”
“没觉得。
”
“那你还看得这么色迷迷的?
”
“我喜欢,怎么样,你咬我一口啊?
”
“那你得付钱给我,咬一口一百块。
”
“少来。
”
“听着,美女,我不管你是谁,家住何方,即将何往,我恨你!
”
“嘻嘻,我也恨你!
”
多多这样兵来将挡,水来土淹,我还真拿她没办法,便又问道:“怪哉,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微服私访呢?
”
“下课后,我一路跟踪你。就见你踮着脚、猫着腰,象个采花大盗似的,直奔六舍而去,在向血风筝的室友苦苦询问之后,知道血风筝早就出门去了,所以你就失魂落魄地原地好一阵踯躅,你本来想回宿舍的,但你又想,这么早就回宿舍睡觉,不仅很不体面,而且很可耻。于是你夹着尾巴、灰溜溜地钻进这无名咖啡馆。我反正闲着无聊,你走到哪儿,我就跟到哪儿,做一回专抓色狼的的盯梢女便衣,看着你可怜兮兮地走在人群之中,惶惶如丧家之犬,急急如漏网之鱼,便觉得你是我手心里的一只蚂蚁,怎么捏怎么死。
”
“这么说,你认识血风筝?
”
“认识,非常认识
”
“她现在就坐在那边,你们既然认识,你怎么不过去和她打个招呼呢?
”
“不乐意,她怎么不先和我打招呼?
”
“这样!多多,你看见坐在血风筝对面的那位帅哥了吧!他可是学校里的摇滚明星,要相貌有相貌,要才华有才华,不如你去追求他吧。”两害相权择其轻。为了摆脱钱多多,我不惜口是心非地讲杨伟几句好话。
“哼,不就是杨伟嘛,我对他熟得不能再熟,追他?没劲。告诉你,风扇,你别想移花接木,嫁祸于人,推卸责任,我这回啊,是赖定你了。
”
“莫非你跟杨伟有过一腿?
”
“风扇,怎么说我也是个女孩,你讲话不要这么刻薄好吗?我的容忍是有限度的,你再这么说,我会生气的。
”
“生气?”我仰天长啸,发出既可穿云裂石、断水遏流,又可哄小孩睡觉的声音。”你生气起来会怎样呢?
”
“有严重的暴力倾向。”钱多多想了想,很慎重地说。
“能不能示范一下?
”
“可以啊!”钱多多端起我面前的咖啡,轰隆隆地泼在我的脸上。还好我反应神速,及时闭上了眼睛,闭上了靠它混饭吃的大眼睛。温热的咖啡在我的脸上触礁,顺势掉头,沿着我的头发、眉毛、鼻翼、嘴唇往下流动,浸润我的衣服,打湿我的肉体。温热的咖啡,二十八块钱一杯。
是人都喜欢看热闹。你是人吗?你点头承认了,那你也喜欢看热闹。反正,咖啡馆里的人都喜欢看热闹,他们纷纷放下嘴边的废话和眼前的荣华,整齐地向我这个角落望来。一时间,咖啡馆里鸦雀无声,毛骨悚然地安静。
“多多,没想到,是你,你……”我指着钱多多,做被出卖状。
“风扇,我,我……”钱多多双手摊开,做笑傲江湖状。
“多多,你,你……你怎么知道我今天忘了洗脸?还这么好心地用咖啡泼我。你对我实在是太好了,我真不知道怎样感谢你才好。”说完,我一头扎进钱多多的怀抱,撩起她白色紧身V字领弹力T恤,手迅速地探进她的衣服里面,撩起她衣服的下摆,使劲地往脸上擦来擦去。因为天气很热,所以她的T恤衫里面,居然什么也没穿,赤裸的羔羊。伊的腹部温暖而紧凑,光滑细腻的肌肤,灸烧着我麻杆般的手臂。而她浑身散发的肉体之甜香,不禁让我心旌摇荡。我的并不老实的手指,若有若无地触碰到她那柔软饱满,而又富有弹性的乳房。
(喂,喂,喂,看小说就看小说,流什么口水!出息!!!)
这一切自然逃不过血风筝和杨伟以及在座诸公的眼睛,可是我并不在乎。我的职业就是扮演风扇——放荡不羁的当代唐璜。我是一个好演员,虽然往往会犯沉溺太深,难以自拨的毛病。
刚开始,钱多多本能地想推开我,后来却又改变主意,把手放在我的头上,闭上眼睛,特慈详,任由我在她的怀里胡作非为。。
我赖在钱多多的怀里,一病不起,直到服务生走过来问:“请问,需要帮忙吗?”我才直起身子,正襟危坐。
“小春子,这没你什么事,下去吧。”我拍拍大腿,对服务生说。
“喳!”服务生弯腰鞠躬,然后恶狠狠地掉头就走。
钱多多的T恤衫上印满了咖啡污渍,她愣愣地看着我,气愤地说:“风扇,你太过份了,你这是什么意思?
”
我靠在椅背上,懒洋洋地说:“没什么意思。纪德说过:从永恒的层面来衡量,一切行动都是徒劳的。
”
“纪德也说过:风扇是个大混蛋。”钱多多愈发恼怒地说道。
“这就是我,一个完整而分裂的我,一个光明而阴暗的我。出于礼貌和风度,以及对你美貌的深深敬意,我必须将我最真实的一面真诚地展示给你。毫不隐瞒,毫不修饰。我要抚摸你,我要侵略你。我要浪费自己、挥霍自己,拒绝因果律和绝对必然性,从而在不断的否定中获得满意的肯定。如果你觉得真相血肉模糊、惨不忍睹,你可以离开,道路和光线正在等待着你。”我一边说,一边扛着猎枪上山打老虎。
“我干嘛走!没那么便宜你,我就这么跟你耗着,反正,刚才你说的话呀,我一句也没听懂。”她开始耍赖,说着,手一招,把服务生叫了过来,象一尊千手观音,刷刷刷,一气点了一大堆东西,再用小拇指指着我说:“这位先生买单。
”
我赶紧摸了摸口袋和鼻孔,发现自己没带多少钱(钱在袜子里,可我今天偏偏没穿),便说:“小春子,我没带够钱,不知道呆会结帐时,我可不可以先把学生证押在这儿,明天再把钱付给你们?
”
“不行,我们这里必须现结,没钱就不要逞能点那么多东西,”服务生阴阳怪气地说:“看你这寒碜样,还是到校门口的大排档去吃小份的粉丝砂锅吧。
”
我说小春子啊小春子你这是什么态度?
服务生说:“大哥,你只是在喝咖啡,又不是在嫖妓,还想挑剔服务态度,去!
”
我不由得象拜伦一样,神圣地愤怒起来:“就因为我没钱?”说着我便拍着桌子,闻鸡起舞,并用肚脐眼看着服务生。
“耶,就因为你没钱,我就把你看成一条葱油扁鱼。”服务生挺着大肚子,对我不理不睬。
“喝咖啡的钱,俺是没有,但你的医药费,俺还是负担得起的,”说完,我便抄起一条板凳。向服务生的头上砸去。
钱多多嘴快,说:“风扇,这里没有板凳。
”
”哦,对不起,又是笔误。”我说道。于是乎,我遂改抄一张折叠椅,斜砸在服务生的头上,如果正砸在他的头上,我担心他的颅骨强度吃不消,造成加速性颅脑损伤(即头部在静止状态被运动着的物体打击,头部沿外力方向做加速运动),进而可能引起脑垂体分泌紊乱兼左右半脑工作异常及局部细胞坏死——俗称脑震荡,并将导致三种后遗症:一是原发性意识障碍,二是逆行性健忘。三是植物神经系统功能紊乱。所以我选择斜砸,这样一般只会出现头部表皮性出血及耳部暂时性失聪,在床上躺个十年八年之后就没什么大碍了。与人方便,与已方便嘛,事情何必做那么绝呢!
服务生在我并不温柔的打击下,以每秒8帧的慢镜头倒下。倒在寒光闪闪的地砖上。背景音乐是大门乐队那史诗般的歌曲“THE END”。
25,随机片段
世事多舛而又天下太平。我们依然囿限于青春期的喧哗与骚动,所有的后果和报应往往象戈多一样姗姗来迟。真实的唯有现在,而现在这个物理的点,本质上也并不存在,只不过二分之一的过去勾兑二分之一的未来。我们不合情理地嘲笑一切,绝望地反抗,疲倦地挣扎,朋友们来了又走,象一双双离开裤裆的手。如果我原谅你,谁又会来原谅我呢!所以,小鬼喝老酒,快刀斩乱麻。托尔斯泰唠叨道:生活是一坨大粪,可你还得一口一口地把它吃完。不管你用刀叉还是筷子,吃相斯文又或狼狈,都改变不了你吃屎的本质。
素来没有访问我的,现在求问我,没有寻找我的,我叫他们遇见,没有称为我名下的,我对他们说:我在这里,我在这里,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的百姓,却无一人响应。
作者:曹三公子 回复日期:2006-6-18 01:19:24
26,团圆
钱多多冷淡地鼓了鼓掌,说:“我喜欢看你打人。
”
一看见我丧心病狂大发作,血风筝就再也坐不住了,她马上走了过来,正色道:“风扇,你今天怎么了,跟他讲道理就行了,为什么要打他呢?
”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里堵得慌。”我痛苦地搓着脑袋,说。
“你觉得这样才象个男子汉,象个英雄是吧?把一些无名的邪火洒在这么无辜的人身上,你这叫野蛮。你这叫粗鲁。我鄙视你。”血风筝继续谴责我。
“我很难过。风筝,陪我坐会吧!我需要你。”我抓紧血风筝的手,哀求道。我不想哭,所以我哭了,很没骨气地哭了。血风筝看我哭得如此深入浅出、童叟无欺,心也软了下来,紧靠在我身边坐下。真正爱你的人,会原谅你所有的错误,并愚昧地和你同甘共苦。
杨伟在那边一个人干坐着,觉得自己象个睡马棚的丫环,心里怪不是滋味。于是也过来了。我说:“坐吧。”杨伟坐下。
本篇小说的四个主角第一次坐在了一起,也是最后一次坐在一起,二OO0年四月八日,记住这个日子吧,因为它将追随时光的洪流,一去不再复返。
亲爱的读者,看到这里,你有没有闻到一点悲剧的气息?殷红的血,正在一点点地渗出来,死神啊,也正在步步逼近。你听,你听
--------
我是最大的主角,所以我有权先发言:“我忘了给你们介绍,杨伟,血风筝,钱多多。
”
血风筝:“多多,进来时也不和我打声招呼?
”
“风筝,我不是看你和杨伟聊得正欢嘛,就没好意思打扰。杨伟,最近怎么样?有没有把我们漂亮的风筝小姐追到手啊?
”
服务生躺在地上,叫道:“妈妈,我好饿,我头疼。”这家伙是个跑龙套的,平时主要以在小桥门边上卖盗版的光盘CD为生。这是他最后一句台词,以后他便再也没出场过。让我们忘了他吧。
分析:原来杨伟、血风筝、钱多多他们三个人互相都认识,那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呢?
“拜托,谁能给我解释一下。”我夸张地抗议着。事实上,对他们之间乱七八糟的关系,我一点也不关心,我就是要故作姿态,以显示我的存在,存在者的当下存在。
“风扇,多多是我高中三年的中学,两个人经常一起上学,一起放学,关系好得不得了,对吧,多多?”血风筝说,钱多多则一脸漠然,未置可否。血风筝接着说:“至于多多和杨伟的关系,你还是问他们自己吧。
”
男女之间是不可能有纯粹的友谊存在的,基于此一观点,我分别对钱多多和杨伟说:“你是他女朋友,你是她男朋友?
”
“曾经是。”——杨伟。
“过去式。”——钱多多。
不知道从何时开始,我感到:脸部燥热,浑身抽搐,听觉暂时关闭,眼前事物晃动不停,眼眶内部一阵阵剧痛,眼珠子凸出向外,似乎要飞离身体。我的头脑一片空白,双腿酸软,不能站立。我既虚弱,却又感到空前的强大,仿佛,我在不断地膨胀再膨胀,直到我充满了整个宇宙,甚至整个宇宙都容纳不下,我没有痛苦,没有悲哀,没有希望,没有等待,无穷无尽的虚无,那瞬间,恍惚以为不朽,没有对错,操他妈的,血管爆涨,沸腾的血液失去控制,急速奔流,渴望穿透皮肤,喷薄而出。每一个微秒,此刻衡量时间的最合理单位,都在爬向更高的高度,无法重演的高度,虽然大脑在不停息地对躯体做出判断并发号施令,而行为依然我行我素,自得其乐,黑色的火焰弥漫五脏六腑,四肢百骸。就这一次,再下一次,谁知道呢,懦弱的人,低贱的人,象老鼠打洞一样的活着,可悲地为点滴食物争相出卖。
整个晚上,我们四个人坐在一起打扑克玩拱猪,谁也不说话。在这个晚上,我是一个广种薄收的博爱者,我爱血风筝及所有的人,就象我爱我自己。
作者:曹三公子 回复日期:2006-6-18 01:24:46
作者:床板嘎嘎响 回复日期:2006-6-14 14:45:23
上当了
比起李斯,这才是个真正的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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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坑没李斯大:)
作者:fy0425 回复日期:2006-6-15 03:18:12
公子是医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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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
作者:马乙乙 回复日期:2006-6-16 11:15:22
但有一个BUG,竺可桢奖学金,一个本科生在大四才能得,所以杨伟不能吹嘘他得两届竺可桢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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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既然是吹嘘,还是有BUG比较好。
作者:赤城子 回复日期:2006-6-16 21:29:55
公子斯在不银道, 搞了一个作古的李斯在那顶着, 把那遗忘的感情和心绪原来都丢这坑里了.........不银道阿.........每天不得不到此坑再光顾一番了...咋办泥,忙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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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我不是故意的。。
作者:灵感来自沙漠 回复日期:2006-6-18 11:36:05
如此看来,钱多多对于风扇的感情可能出自以下几种原因:
a. 真心喜欢,并且仰慕
b, 女人间的报复:血风筝抢(有可能是被动地“抢了”)了她的男朋友,所以她要抢回来
c. 仍旧是女人间的报复:即便扬伟是她抛弃的旧洋娃娃,也不能被好朋友捡起来玩。
但是,从钱多多出场的一慕来看:
钱多多去看杨伟的演唱会,说明,她心里并非向上一慕对于杨伟表现的如此冷漠。所以,正确答案各人倾向于
b.
同时,杨伟的兄弟在厕所没有听出钱多多的身份,说明杨为这帮大学同学对钱多多不熟悉。
那就又有两种可能,1,进大学前两人已分手。2,如在大学后分手,或分手不久,则杨伟并没有将钱多多作为女友的身份向圈内朋友公开,共同出入公共场合。后一种关系漏洞太多,个人倾向于前一种。简单明了。
那如果两人在进大学前就已分手,撇清关系,只做曾经一段过往。
然后和曾经的情敌不约而同的爱上风扇:
则1,风扇确一人见人爱。
2,
~~~~~~
3,
......
静观公子下文,但愿不落俗套
~
作者:马一田 回复日期:2006-6-18 12:54:48
既然生活如此不堪,不如我们加点调料再吃:)
作者:小小蒙儿 回复日期:2006-6-18 13:58:08
“嗯,如果我有半句谎话,就让我被接入三万伏的高压电,把我这个风扇彻底烧个稀巴烂。”笨,谁能说得出半句谎话?要说谎话,当然是一句一句、一段一段的,或者象你正在读的这篇垃圾小说,通篇都是谎话。
-----------------------
要顶这句
!
-_-
作者:huajj16 回复日期:2006-6-18 15:18:23
知时 知命 规划人生 人生定位 仕途 人生社会地位的体现 财运 出行婚姻 子女 身体健康 预测对手敌人 个人服务
测过去免费,在客户验卦准确之后再对未来进行有偿的预测指导服务.
QQ 270946079 注明求卦 心诚者加
纵观人的一生,即有鸿运高照的幸福时光,又有背运当头的急流险滩.如果对于命运的进程没有一个正确的了解和恰当的规划,必然受到命运的嘲弄,得意时,不知好时光能持续多久,盲目乐观;危险来时又不能提前预知做防备,结果突然陷入被动,困难之中,有的受伤致残,有的弃官破财 甚至丧失性命
.
本预测师的服务宗旨是为所有客户,认识人生 规划人生.好运来时锦上添花,助你达到光辉的顶点,最大限度的取得成果,以避免浪费机缘,错失良机;背运将至时,提前向你报警,帮你策划防范措施,使你处变不惊,临危不乱,以最小的代价,赢得驱吉避凶的结果,为迎接未来的好运打下坚实的基础.
古人云:五十而知天命。李先生认为:五十才知,晚也,老矣!知命越早越好,应该只争朝夕。而测友们在24、28、32岁的年纪就做到了,怎不让我们为他们高兴啊.测友们:让我们为成为知命之人而努力吧!预知成败占尽先机,盲目进取费力受气,意外不测人所难免,先知早防主动积极,珍惜末来就是爱护自己。
作者:血炽刀冷 回复日期:2006-6-18 18:38:11
回头想想,却再也看不清自己的模样,我们的鲜血,我们的欢笑,我们的啤酒,我们的诗歌,我们的二十岁,我们的狂傲,都已恍惚得不再触目,象一张在终点被立即注销的车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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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什么将言情的曹三和演史的曹三缝合了起来,那就是这句吧
.
至于名字,根本什么都说明不了.
作者:柳家三小姐 回复日期:2006-6-23 12:27:20
我经常会这样,可悲地发现无处可去,无法脱离。又或,曾试图返回记忆?当时光止步于遗失的咒语。以人子的身份进入审判的歌队,以琴身斑斓的花纹卜算,谁曾在暗夜纤手折梅,诱发远古的幻境?谁曾在群山流连不归,任寂寞飘落幽暗的大地?青年的指尖,围绕虚无的魂灵和身躯,终日不得安息。旅行者不该被指责,泄露泉水和葬礼的秘密。向何处去?向何处去?向踌躇的天空?向危险的四季?而我们知道,疾病终将来临,一切不可珍惜。我在咖啡馆里,光明来自无知、来自阴霾。夜色下的咖啡馆,我唯一被许可拥抱的,是夜色中迷乱的自己。鱼儿淹没在海洋,人群淹没在空气,我淹没在咖啡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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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时,心,突然就痛了一下
~~
是幻觉????
27,一次会面
第二天下午,我刚上完课,血风筝便来到宿舍找我。不是美女会打扮,而是美女随便怎么打扮,都让人说不出的舒服。她今天穿着很随便,白色高领短袖棉衫,外罩一件红橙色背心,裤子是侧边带白色条纹的运动裤,长发随意在脑后扎了个马尾,但依然光彩照人。多么清爽纯净、青春活力的一个小姑娘啊,以强大的光,势不可挡地把我照亮。
“每见你一次,我都恭喜自己一次,有这么好的福气。你今天真漂亮。我的好姑娘。”我搂住血风筝,嘴唇穿过她芬芳的黑发,在她耳际情难自禁地轻声赞叹道,然后啃了她耳垂一口(书上说这地方是敏感地带)。血风筝捧起我的脸庞,仔细端详着我,说:“风扇,你太瘦了,脸色也不好,头发这么乱,多久没洗了?胡子嘛,该刮刮了,我真不知道呆会我父母看见你会怎么说。
”
“啊,你父母来了?”我发疯了。
“是啊,他们今天来看我,当然也来看你,我在电话里提起你N次了,他们这次来说一定要好好见见你。对了,他们马上就到,和咱们一起吃晚饭。
”
“可这么快就见丈母娘,我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
”
“美的你!谁说一定要嫁给你。”血风筝羞红着脸,对我做了一个少儿不宜的动作。
我得承认自己有些紧张,和上辈人谈话对我总显得十分艰难,因为我清楚我绝不想融入他们,正如他们也无法融入我,当面对同龄人时,我就象回到监狱的囚犯,自由自在,而面对中老年人,我总忍不住同情他们,可怜他们,想教训他们,又觉得有损身份。我所能做的,就是尽最大努力,留给他们一个好印象。
所以我选了一身黑色,让自己看起来成熟一些,并在血风筝的监督下,做了一些必要的卫生工作,然后就听天由命地让血风筝把我带走。
带到大校门口,有车等我们。是一辆火车大小的奔驰。我瞅瞅血风筝,说:“车是你们家的?”血风筝点点头。我说:“我好崇拜你哦。”“要崇拜,就崇拜我爸去吧,车是他的,又不是我的。”她刚说完,车上的司机打开车门下来了,对血风筝笑着说:“风筝,最近又漂亮了啊。
”
血风筝也笑了,对司机说:“五叔,你就别取笑我了。我爸我妈呢?
”
五叔是一个一看就知道没多少话的中年人,谦恭而本份,矮矮胖胖的,衣着非常朴素,很难想象他屁股底下跑的是一辆百多万的奔驰,五叔回答说:“他们说好久没回浙大了,所以随便到学校里面转一转,很快就会回来了。
”
我伸出手,说:“五叔,你好,我叫风扇。
”
五叔握着我的手,笑着说:“风扇,好名字,真有趣。
”
这时,校门口走出来一对中年男女,血风筝马上欢快地奔过去,先和那女的拥抱一下,又亲昵地挽起男子的手,向我这边走来。我微笑地站在原地,不急不燥,等着血风筝介绍。我的做人原则:一边耍大牌,一边装孙子。
血风筝说:“爸、妈,这就是我常跟你们提起的风扇。
”
我忙不迭地点头,说:“叔叔,阿姨,你们好。
”
血风筝的父母一看就知道是好人,服饰大方得体,举止优雅自信,血叔叔一米八几的个头,浓眉大眼,头发乌黑,眼角的鱼尾纹在偶然一笑间绽放,显示岁月的魅力,有其女必有其母,血阿姨年轻时一定很美,这从她优美和谐的面部线条和依然保持得很好的体形不难看出。血阿姨温柔地看着我,面上带着恰到好处的慈爱,说:“风扇,风筝常提起你呢,真是闻名不如见面。没想到你这么帅。
”
血叔叔在一边赞同道:“嗯,可比照片帅多了。
”
我赶紧谦虚两句,说:“不敢,不敢,没你帅,没你帅
”
血叔叔摆摆手,笑道:“老了,老了,那能跟你们年轻人比。
”
我悄悄问血风筝:“你给他们看过我的照片?”血风筝摇摇头:“没有啊,”“那他们从哪儿看到我的照片呢?”“不知道。
”
血叔叔见我和血风筝在一旁小声嘀咕,便问道:“风筝,有什么悄悄话,说出来,让我和你妈妈也听听嘛。
”
血风筝说:“风扇想知道你们在哪儿看到他的照片的?
”
血叔叔:“校门口的通告栏里,有你的照片和事迹简介啊。”我这才明白。原来,我昨晚揍咖啡馆服务生的光辉事迹已被学校制作成大字报,张贴于校内各显要位置,包括校门口的通告栏,以儆效尤。并从我的档案袋里翻出我的一寸照片,予以二十倍的放大复印,附在大字报边上。学校除给我留校察看的处罚外,还费尽心思为我作免费广告。本来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却偏偏在这节骨眼上,让血风筝的父母给逮个正着,我妄想建立的美好形象算是彻底完了。
血风筝赶紧替我辩解:“爸妈,事情不是象学校里讲的那样,其实是服务生先言辞挑衅的。
Bala Bala Bala Bala------”
血叔叔一见我满脸古怪神情,便猜到我心里在想什么,他说道:“其实,在年轻的时候,打架是很正常的,我当年也经常和别人打架,只要不闹出人命,怎么打都没关系,相反,我很欣赏这种有勇气的人,我不赞成毫无目的的暴力,暴力只有出于必须,出于必要,以及基于正义,我们不是甘地,身后有三亿多印度人撑腰,所以敢玩非暴力运动,面对无法容忍之事,就该挺身而出,用拳头捍卫尊严。
”
血阿姨也说:“风扇,打得好,人生能有几回揍,该出手时就出手,等老了,打不动了,头也白了,睡思昏沉,就只有靠在炉火旁打盹,慢慢地读诗集的份了。
”
而在此时此刻浙大医院的病房里,我可能正在被服务生及其家属齐声咒骂着,人生真是滑稽,是非难以定论,真理就是矛盾。
血叔叔说:”风扇,别干站着,上车吧,咱们到楼外楼吃饭去。”我们坐进车,向楼外楼进发。
好象风扇就是风扇一样,奔驰就是奔驰,坐起来和普桑、夏利、三轮车、自行车、婴儿车的确有天壤之别,我东敲敲,西打打,呱呱呱呱地叫了起来:”哇,新式电子控制自动转档系统,哇,电动门窗,哇,车外温度计,哇,连滤尘器的电子控制暖气系统,哇,红外线中央门锁系统,哇,十孔精巧合金轮圈,哇,电子贴地性能辅助系统,哇,2.2公升柴油发动机,哇,胡桃木装饰,哇,自动加速防滑系统。哇,哇!!!!
”
王叔从驾驶座回看我:”风扇,你也喜欢玩车?”一提到车,他刻板的脸上马上露出激动的神情,面对这种骨灰级的玩车族,我可不想出丑,赶紧说:”哇,不敢,哇,我对车一窍不通,哇,刚才那些话,哇,都是背书上的。哇!!!”。王叔便泄了气,脸上恢复原有的死气沉沉,只是默默地开车前行。
楼外楼是杭州有名的一家菜馆,迄今有百余年的历史,地处孤山西端,主楼正对西湖的一泓碧水。曾接待过无数中外著名人士,当然也包括我风扇。楼外楼最有名的一道菜是西湖醋鱼,味道却很一般。基本上,所谓的杭州名菜系列,那是骗外地人的,本地食客及上档次的外地美食家,是不吃这一套的。有钱的外地游客在游山玩水之后,总要慕名来这里撮上一顿,生意自然是出奇好,下午五点开始,就会有人在这里排队等座,一晚上翻三次桌是家常便饭。由于血风筝的父母是老早就定好座的,所以我们穿过那些站立拥挤的等待者,被径直领进二楼包厢。偌大的包厢里,坐着我们五个人,显得空荡荡的。
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了一阵后,菜便一道道地上上来了,我们热烈而激动地吃着,血阿姨还不时地往我碗里夹菜,说:“风扇,你这么瘦,可要多吃点啊!”我虽然不是很喜欢别人给我夹菜(当然这并不代表我讲究卫生),但血风筝的漂亮妈妈给我夹菜,还是可以容忍的。
女人话多,血阿姨也不例外:“风筝啊,是我们家的独苗,小时候她一直吵着要个弟弟呢!风扇,你怎么不说话,你是个诗人吗?
”
——不是,我在忙着吃菜呢!
——真是个好孩子,如果能再生一个象你这样的男孩,我们全家该有多高兴啊!
“我觉得你们全家已经很幸福了。
”
血阿姨要去洗手间,补一下妆,血风筝说:“妈,我陪你去。”血阿姨说:“先生们,失陪一会。
”
等他们一出门,血叔叔便掏出一包烟,并递给我一根,我连忙摆手道:“不会。
”
血叔叔笑道:“风扇,别装蒜,在我面前,不用客气,现在有几个大学生不抽烟的?”说着,他硬把烟塞到我手里。那就只好抽呗。
当我们两个开始吞云吐雾的时候,血叔叔问我:“你是风筝的男朋友?
”
作者:曹三公子 回复日期:2006-6-25 2:46:57
作者:灵感来自沙漠 回复日期:2006-6-18 11:36:05
如此看来,钱多多对于风扇的感情可能出自以下几种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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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台分析的仔细。我都没这么想过:)
作者:小爱已被抢注 回复日期:2006-6-23 09:19:36
追着看下来,越来越觉得是白描言情,超然并严重戏谑着。这样的文字早已飘然远离爱情身不由己的憨厚鲁直,更远离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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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又见小爱。
作者:血炽刀冷 回复日期:2006-6-18 18:38:11
回头想想,却再也看不清自己的模样,我们的鲜血,我们的欢笑,我们的啤酒,我们的诗歌,我们的二十岁,我们的狂傲,都已恍惚得不再触目,象一张在终点被立即注销的车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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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什么将言情的曹三和演史的曹三缝合了起来,那就是这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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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史也有情,情也终将成史。
作者:罗德琴科 回复日期:2006-6-25 21:39:24
我得承认自己有些紧张,和上辈人谈话对我总显得十分艰难,因为我清楚我绝不想融入他们,正如他们也无法融入我,当面对同龄人时,我就象回到监狱的囚犯,自由自在,而面对中老年人,我总忍不住同情他们,可怜他们,想教训他们,又觉得有损身份。我所能做的,就是尽最大努力,留给他们一个好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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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这句。
作者:小爱已被抢注 回复日期:2006-6-25 21:40:26
也不知道为什么,现在是越看越有种扁人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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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在风扇"哇"个没完的时候,直想学孙猴子给他一闷棍.呼~世界清净了
~~~
对了,这是咋回事啊?案情不是正进展到探讨谁谁的“过去式女朋友|男朋友”吗?一眨眼见丈母娘去了。
大跃进思维,哎~~没辙
曹三最大
28,代沟
面对他这么直截了当的问法,我可真不知道如何应答,于是点点头,哽咽地说道:“是吧?!你猜呢?
”
“嗯,”血叔叔喷出一大口烟雾,说:“我猜也是。看得出来,你们俩人挺般配,放在一起看,格外让人觉得亮堂,心里温暖,还有点感动。恋爱真是美好的一件事情啊,也许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了。
”
“那你恋爱过吗?”我突然问道,话一出口,我就觉得自己很傻,人家婚已结了,漂亮的女儿都跟我一样大了,还会没恋爱?
“当然恋爱过,我和风筝她妈都是浙大毕业的,咱们和你还是校友呢!1997年4月1日,浙大百年校庆时,我回来过一次,这次算是第二次吧。那段青春岁月,多美啊。”他凄然向天一笑,目光晶莹:”你多美啊,请为我停留。”顿了顿,平静一下内心汹涌的感情,然后对我说:“看着你,我叫你浑小子没关系吧!
”
“叫我假洋鬼子都没问题。”我献媚道。
“看着你这浑小子,一副楞头青,天不怕地不怕的模样,真觉得自己老了,相对论说,在运动中,时间会走得慢一些,但自从走出校园,奔波忙碌二十多年,时间反而分外地快,快得在记忆中还来不及留下深刻的痕迹,每次回忆,总要从青翠的,洋溢着桂花芬芳的校园开始,却最终也在秋风吹浙大,落叶遍校园中终止。那时候,风筝她妈妈是浙大的校花,我想也是有史以来最美丽的一朵校花。”血叔叔满脸放光,似蒙在往事回射的光辉之中,“她那时总爱扎两支又黑又粗的辫子,穿一身黄色的军装,走路又急又快,天天都有用不完的笑容。不管隔多远,一听见那么清脆而又纯净的笑声,我就知道准是她来了。大学四年,我们朝夕相处,却连手也没拉过。在天气炎热的夏天,她有时会解开一直紧扣的风景扣,露出一小截纤长白皙的脖子,每当这时候,我就觉得她性感极了,比在纽约地铁站被风掀起裙子的玛丽莲·梦露更加性感。
”
“嗯,那是一个因为缺乏性感而变得无比性感的黄金年代。”我憋了半天,想出这么一句俏皮话。但说出来以后,我却发现它并不俏皮。
血叔叔好象根本就没听见我的说话,说:“这种古典主义的恋爱,现在已经越来越少了,恩,你和风筝上过床没有?
”
“没有。”我实话实说。
“真的没有?如果喜欢,为什么不呢?”没想到他这个做父亲的,居然会这么开明。
作者:evolu 回复日期:2006-8-6 22:31:54
“我也不知道。
”
“那你试过提出要求没有?是不是风筝不同意?
”
我尴尬地一笑,端起酒杯喝了一大口啤酒来镇静自己,血叔叔又适时地递上一根香烟。我点燃香烟,狠抽一口,说道:
“说实话,我还没有想过这个问题,虽然我并不保守,我也不知道风筝对这件事的态度。或者说我不敢想这个问题,年轻的希腊人特拉左尼德太珍惜爱情了,所以他在征服了情人的心之后,不愿占有她的肉体,唯恐完全的享有会使他为之自豪和赖以生活的不知满足的热情有所消减,疲惫和腻烦。
”
血叔叔拍拍我的肩膀,欣赏地对我一笑,说:“风扇,叔叔得承认,你这种对爱情的态度,是最胆小的,也是最勇敢的。
”
我一向说话七荤八素,泥沙俱下,谎话和真话都不经过大脑,因为除了生命,我没什么要担心会失去的,在与世界的暖昧调情中,我牛鼎烹鸡,举重若轻,北冥有鱼。
“爱一个人,就要把自己当作牺牲,完全地奉献给她。包括你的肉体,你优美的肉体,是你能给的最重要的。
”
“我记住你的教诲了。”我说。
“来,为我们初次见面干杯。”咕噜咕噜,啤酒两大杯。
血叔叔又说道:“在流动的时间里,一切行为都有不得不结束的时候,你无法成为希腊古瓮上那永恒歌唱的树下少年,风筝也无法成为那个永恒倾听你的歌声的少女。你们会一天天地长大、衰老,你们对彼此距离的选择,不是更加接近,便将是逐渐走远,很残酷,但生活本就如此。
”
他说的对,理想只是晶莹夺目的雪花,在眼前飘舞,无论多么灿烂,多么辉煌,仍避不了消融的时辰。但我还年轻,留给我和血风筝的时间还长,还来得及慢慢思考和解决这个问题,不是吗?
“看得出来,你和风筝一样,是个懂得挑剔的人,无论是对生活还是爱情,都倾向于追求完美,而现在,你们彼此相爱,可遇不可求地相爱着,舍我其谁地相爱着,这个很好,我为你高兴,我也为风筝感到高兴。她现在比以前开心多了,见鬼,就象书上说的,恋爱中的女人,脸上有一种神秘的光芒,让她的美丽加倍。但是,风扇,你知道吗?风筝她,她快要
……”
“她快要怎么了?”我急切地问。
“她快要……,我真不知道该如何对你说,也许我根本就不该说,唉!”血叔叔欲言又止,神色间尽是怜悯和不忍。
“她是不是身患绝症快要死了?人类健康的三大杀手之一,白血病对吧?”我满头大汗地瞎猜道。
作者:evolu 回复日期:2006-8-6 22:33:12
29,天生我才忘了用
“去!风扇,你有点自信好不好?写小说没你这么写的。就算要让风筝这个女主角死掉,也千万别选择这么庸俗不堪的死法,对不对?我们的浙大才子?你要敢让风筝得白血病死掉。”说着,血叔叔捋起袖子,“我这个做爸的就跟你拼命,叫你生不如死,死无全尸。
”
“对不起,我错了。”我及时表达了自己的歉意。心中却暗想:“想我风扇福如东海,寿比南山,龙马精神,体健貌端,你未必打得过我,who 怕who啊?”。
血叔叔再次点燃一根烟,慢悠悠地吸了起来,象是已把刚才的事忘了个干净似的,我可没有忘记,我很好奇,血风筝快要怎么了呢?
“风筝她快要怎么了?您还没告诉我呢?
”
“咳,今天大家这么高兴,就不谈这个了,反正,以后风筝会告诉你的。”血叔叔夹起一根绿豆芽,放进嘴巴,津津有味地嚼了起来。
我最恨别人卖关子了,有话却偏偏不肯利索地讲出来,如果不想讲,当初就不要提起这茬,如果想讲,就要无条件地讲,风卷残云、排山倒海地讲,想讲又不肯讲,就象既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不是欠揍是什么?但从长久地维护我和血风筝偷鸡摸狗的亲密关系的战略高度考虑,面前这个未来的泰山大人可是万万动不得,所以我只能浇灭怒火,洗洗睡了,我说:“看来是个坏消息。”我希望血叔叔否认,并狠抽我两个大嘴巴子。
可血叔叔并没有否认,他说:“以后你就知道了。”没办法,我只能将这个疑团埋在心底,等着血风筝用钥匙来将它开启。
我说:“你知道我现在最想干什么吗?
”
“严刑拷打我,逼取口供,对吧?”血叔叔洞察入微地瞥我一眼,说。
他猜得还真准,我心里这么想,嘴上却说:“叔叔,吃菜,吃菜,再不吃可就都凉了。
”
血风筝和她妈妈回来了,各自就座,血阿姨面带微笑,心情很好,血风筝则坐在我的身边,小脸绯红,心跳如钟。
血阿姨:“风扇,刚才风筝他爸给你灌输了些什么思想垃圾?
”
“好话,叔叔一直在说你的好话,他说你当年很性感呢!”我说。
“性感?”血阿姨先是一愣,然后止不住笑起来,“我怎么个性感法?”这话是对血叔叔说的。
“嗯……这个-----”血叔叔在血阿姨的逼视下,支吾着,说不出话来。
我则抽空掐了血风筝的胳膊一下,把她从入定境界拽回凡尘,血风筝无力地看我一眼,毫无抵抗,仿佛我是水中的幻影,诗意的童话。如果你被这么看过一眼,你就会明白什么是彻底,什么是不可救药。继而,你会骄傲地幸福着,并为此不惜一死以谢之。
posted on 2006-09-27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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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外天--天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