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区域中心城市,汕头电子商务成熟度将决定整个城市乃至粤东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潜力。记者从昨天下午市政府召开的加快推进建设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座谈会上获悉,《市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将于下个月公布,《汕头市电子商务发展“十二五”规划》也力争在今年上半年公布实施。我市将积极利用外贸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和海关电子口岸平台,推动电子口岸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打造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郑通声,副市长林依民,汕头大学副校长林丹明等出席会议。
近日,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印发通知,要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结合各自创建方案和工作进展,在可信交易保障环境建设、网络(电子)发票应用、跨境电子商务等方面,研究提出试点工程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我市将抓住机遇,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园区建设,特别是运营平台建设,提出一批项目,争取纳入国家资金扶持规划。同时汕头将大胆运用特区试验权和立法权,抓紧制定一批具有汕头特色的电子商务法律和法规。
郑通声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认识发展电子商务对汕头发展的重大战略意义,认真编制发展规划,适时做好电子商务的规制建设,健全电子商务人才引进机制,推动我市电子商务发展跃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