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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文章作为一个引子,说明了领域驱动设计的优势,从本篇文章开始,笔者将会结合自己的实际经验,谈及领域驱动设计的应用。本篇文章主要讨论一下我们经常会用到的一些对象:VODTODOPO

由于不同的项目和开发人员有不同的命名习惯,这里我首先对上述的概念进行一个简单描述,名字只是个标识,我们重点关注其概念:

 

概念:

VOView Object):视图对象,用于展示层,它的作用是把某个指定页面(或组件)的所有数据封装起来。

DTOData Transfer Object):数据传输对象,这个概念来源于J2EE的设计模式,原来的目的是为了EJB的分布式应用提供粗粒度的数据实体,以减少分布式调用的次数,从而提高分布式调用的性能和降低网络负载,但在这里,我泛指用于展示层与服务层之间的数据传输对象。

DODomain Object):领域对象,就是从现实世界中抽象出来的有形或无形的业务实体。

POPersistent Object):持久化对象,它跟持久层(通常是关系型数据库)的数据结构形成一一对应的映射关系,如果持久层是关系型数据库,那么,数据表中的每个字段(或若干个)就对应PO的一个(或若干个)属性。

 

模型:

       下面以一个时序图建立简单模型来描述上述对象在三层架构应用中的位置


 

      

l         用户发出请求(可能是填写表单),表单的数据在展示层被匹配为VO

l         展示层把VO转换为服务层对应方法所要求的DTO,传送给服务层。

l         服务层首先根据DTO的数据构造(或重建)一个DO,调用DO的业务方法完成具体业务。

l         服务层把DO转换为持久层对应的PO(可以使用ORM工具,也可以不用),调用持久层的持久化方法,把PO传递给它,完成持久化操作。

l         对于一个逆向操作,如读取数据,也是用类似的方式转换和传递,略。

 

VODTO的区别

       大家可能会有个疑问(在笔者参与的项目中,很多程序员也有相同的疑惑):既然DTO是展示层与服务层之间传递数据的对象,为什么还需要一个VO呢?对!对于绝大部分的应用场景来说,DTOVO的属性值基本是一致的,而且他们通常都是POJO,因此没必要多此一举,但不要忘记这是实现层面的思维,对于设计层面来说,概念上还是应该存在VODTO,因为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DTO代表服务层需要接收的数据和返回的数据,而VO代表展示层需要显示的数据。

       用一个例子来说明可能会比较容易理解:例如服务层有一个getUser的方法返回一个系统用户,其中有一个属性是gender(性别),对于服务层来说,它只从语义上定义:1-男性,2-女性,0-未指定,而对于展示层来说,它可能需要用“帅哥”代表男性,用“美女”代表女性,用“秘密”代表未指定。说到这里,可能你还会反驳,在服务层直接就返回“帅哥美女”不就行了吗?对于大部分应用来说,这不是问题,但设想一下,如果需求允许客户可以定制风格,而不同风格对于“性别”的表现方式不一样,又或者这个服务同时供多个客户端使用(不同门户),而不同的客户端对于表现层的要求有所不同,那么,问题就来了。再者,回到设计层面上分析,从职责单一原则来看,服务层只负责业务,与具体的表现形式无关,因此,它返回的DTO,不应该出现与表现形式的耦合。

       理论归理论,这到底还是分析设计层面的思维,是否在实现层面必须这样做呢?一刀切的做法往往会得不偿失,下面我马上会分析应用中如何做出正确的选择。

 

VODTO的应用

       上面只是用了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VODTO在概念上的区别,本节将会告诉你如何在应用中做出正确的选择。

       在以下才场景中,我们可以考虑把VODTO二合为一(注意:是实现层面):

l         当需求非常清晰稳定,而且客户端很明确只有一个的时候,没有必要把VODTO区分开来,这时候VO可以退隐,用一个DTO即可,为什么是VO退隐而不是DTO?回到设计层面,服务层的职责依然不应该与展示层耦合,所以,对于前面的例子,你很容易理解,DTO对于“性别”来说,依然不能用“帅哥美女”,这个转换应该依赖于页面的脚本(如JavaScript)或其他机制(JSTLELCSS

l         即使客户端可以进行定制,或者存在多个不同的客户端,如果客户端能够用某种技术(脚本或其他机制)实现转换,同样可以让VO退隐

 

以下场景需要优先考虑VODTO并存:

l         上述场景的反面场景

l         因为某种技术原因,比如某个框架(如Flex)提供自动把POJO转换为UI中某些Field时,可以考虑在实现层面定义出VO,这个权衡完全取决于使用框架的自动转换能力带来的开发和维护效率提升与设计多一个VO所多做的事情带来的开发和维护效率的下降之间的比对。

l         如果页面出现一个“大视图”,而组成这个大视图的所有数据需要调用多个服务,返回多个DTO来组装(当然,这同样可以通过服务层提供一次性返回一个大视图的DTO来取代,但在服务层提供一个这样的方法是否合适,需要在设计层面进行权衡)。

 

DTODO的区别

       首先是概念上的区别,DTO是展示层和服务层之间的数据传输对象(可以认为是两者之间的协议),而DO是对现实世界各种业务角色的抽象,这就引出了两者在数据上的区别,例如UserInfoUser(对于DTODO的命名规则,请参见笔者前面的一篇博文),对于一个getUser方法来说,本质上它永远不应该返回用户的密码,因此UserInfo至少比User少一个password的数据。而在领域驱动设计中,正如第一篇系列文章所说,DO不是简单的POJO,它具有领域业务逻辑。

 

DTODO的应用

       从上一节的例子中,细心的读者可能会发现问题:既然getUser方法返回的UserInfo不应该包含password,那么就不应该存在password这个属性定义,但如果同时有一个createUser的方法,传入的UserInfo需要包含用户的password,怎么办?在设计层面,展示层向服务层传递的DTO与服务层返回给展示层的DTO在概念上是不同的,但在实现层面,我们通常很少会这样做(定义两个UserInfo,甚至更多),因为这样做并不见得很明智,我们完全可以设计一个完全兼容的DTO,在服务层接收数据的时候,不该由展示层设置的属性(如订单的总价应该由其单价、数量、折扣等决定),无论展示层是否设置,服务层都一概忽略,而在服务层返回数据时,不该返回的数据(如用户密码),就不设置对应的属性。

       对于DO来说,还有一点需要说明:为什么不在服务层中直接返回DO呢?这样可以省去DTO的编码和转换工作,原因如下:

l         两者在本质上的区别可能导致彼此并不一一对应,一个DTO可能对应多个DO,反之亦然,甚至两者存在多对多的关系。

l         DO具有一些不应该让展示层知道的数据

l         DO具有业务方法,如果直接把DO传递给展示层,展示层的代码就可以绕过服务层直接调用它不应该访问的操作,对于基于AOP拦截服务层来进行访问控制的机制来说,这问题尤为突出,而在展示层调用DO的业务方法也会因为事务的问题,让事务难以控制。

l         对于某些ORM框架(如Hibernate)来说,通常会使用“延迟加载”技术,如果直接把DO暴露给展示层,对于大部分情况,展示层不在事务范围之内(Open session in view在大部分情况下不是一种值得推崇的设计),如果其尝试在Session关闭的情况下获取一个未加载的关联对象,会出现运行时异常(对于Hibernate来说,就是LazyInitiliaztionException)。

l         从设计层面来说,展示层依赖于服务层,服务层依赖于领域层,如果把DO暴露出去,就会导致展示层直接依赖于领域层,这虽然依然是单向依赖,但这种跨层依赖会导致不必要的耦合。

 

对于DTO来说,也有一点必须进行说明,就是DTO应该是一个“扁平的二维对象”,举个例子来说明:如果User会关联若干个其他实体(例如AddressAccountRegion等),那么getUser()返回的UserInfo,是否就需要把其关联的对象的DTO都一并返回呢?如果这样的话,必然导致数据传输量的大增,对于分布式应用来说,由于涉及数据在网络上的传输、序列化和反序列化,这种设计更不可接受。如果getUser除了要返回User的基本信息外,还需要返回一个AccountIdAccountNameRegionIdRegionName,那么,请把这些属性定义到UserInfo中,把一个“立体”的对象树“压扁”成一个“扁平的二维对象”,笔者目前参与的项目是一个分布式系统,该系统不管三七二十一,把一个对象的所有关联对象都转换为相同结构的DTO对象树并返回,导致性能非常的慢。

 

 

DOPO的区别

       DOPO在绝大部分情况下是一一对应的,PO是只含有get/set方法的POJO,但某些场景还是能反映出两者在概念上存在本质的区别:

l         DO在某些场景下不需要进行显式的持久化,例如利用策略模式设计的商品折扣策略,会衍生出折扣策略的接口和不同折扣策略实现类,这些折扣策略实现类可以算是DO,但它们只驻留在静态内存,不需要持久化到持久层,因此,这类DO是不存在对应的PO的。

l         同样的道理,某些场景下,PO也没有对应的DO,例如老师Teacher和学生Student存在多对多的关系,在关系数据库中,这种关系需要表现为一个中间表,也就对应有一个TeacherAndStudentPOPO,但这个PO在业务领域没有任何现实的意义,它完全不能与任何DO对应上。这里要特别声明,并不是所有多对多关系都没有业务含义,这跟具体业务场景有关,例如:两个PO之间的关系会影响具体业务,并且这种关系存在多种类型,那么这种多对多关系也应该表现为一个DO,又如:“角色”与“资源”之间存在多对多关系,而这种关系很明显会表现为一个DO——“权限”。

l         某些情况下,为了某种持久化策略或者性能的考虑,一个PO可能对应多个DO,反之亦然。例如客户Customer有其联系信息Contacts,这里是两个一对一关系的DO,但可能出于性能的考虑(极端情况,权作举例),为了减少数据库的连接查询操作,把CustomerContacts两个DO数据合并到一张数据表中。反过来,如果一本图书Book,有一个属性是封面cover,但该属性是一副图片的二进制数据,而某些查询操作不希望把cover一并加载,从而减轻磁盘IO开销,同时假设ORM框架不支持属性级别的延迟加载,那么就需要考虑把cover独立到一张数据表中去,这样就形成一个DO对应对个PO的情况。

l         PO的某些属性值对于DO没有任何意义,这些属性值可能是为了解决某些持久化策略而存在的数据,例如为了实现“乐观锁”,PO存在一个version的属性,这个version对于DO来说是没有任何业务意义的,它不应该在DO中存在。同理,DO中也可能存在不需要持久化的属性。

 

DOPO的应用

       由于ORM框架的功能非常强大而大行其道,而且JavaEE也推出了JPA规范,现在的业务应用开发,基本上不需要区分DOPOPO完全可以通过JPAHibernate Annotations/hbm隐藏在DO之中。虽然如此,但有些问题我们还必须注意:

l         对于DO中不需要持久化的属性,需要通过ORM显式的声明,如:在JPA中,可以利用@Transient声明。

l         对于PO中为了某种持久化策略而存在的属性,例如version,由于DOPO合并了,必须在DO中声明,但由于这个属性对DO是没有任何业务意义的,需要让该属性对外隐藏起来,最常见的做法是把该属性的get/set方法私有化,甚至不提供get/set方法,但对于Hibernate来说,这需要特别注意,由于Hibernate从数据库读取数据转换为DO时,是利用反射机制先调用DO的空参数构造函数构造DO实例,然后再利用JavaBean的规范反射出set方法来为每个属性设值,如果不显式声明set方法,或把set方法设置为private,都会导致Hibernate无法初始化DO,从而出现运行时异常,可行的做法是把属性的set方法设置为protected

l         对于一个DO对应多个PO,或者一个PO对应多个DO的场景,以及属性级别的延迟加载,Hibernate都提供了很好的支持,请参考Hibnate的相关资料。

 

 

    到目前为止,相信大家都已经比较清晰的了解VODTODOPO的概念、区别和实际应用了。通过上面的详细分析,我们还可以总结出一个原则:分析设计层面和实现层面完全是两个独立的层面,即使实现层面通过某种技术手段可以把两个完全独立的概念合二为一,在分析设计层面,我们仍然(至少在头脑中)需要把概念上独立的东西清晰的区分开来,这个原则对于做好分析设计非常重要(工具越先进,往往会让我们越麻木)。第一篇系列博文抛砖引玉,大唱领域驱动设计的优势,但其实领域驱动设计在现实环境中还是有种种的限制,需要选择性的使用,正如我在《田七的智慧》博文中提到,我们不能永远的理想化的去选择所谓“最好的设计”,在必要的情况下,我们还是要敢于放弃,因为最合适的设计才是最好的设计。本来,系列中的第二篇博文应该是讨论领取驱动设计的限制和如何选择性的使用,但请原谅我的疏忽,下一篇系列博文会把这个主题补上,敬请关注。
posted on 2010-05-27 00:07 Johnny.Liang 阅读(38177) 评论(16)  编辑  收藏 所属分类: 系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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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领域驱动设计系列文章(2)——浅析VO、DTO、DO、PO的概念、区别和用处 2010-05-27 11:26 潇湘振宇
很好,讲解的很详细。理念终归是理念,实际应用确实是需要视各各应用场景来定。始终相信“没有最好的设计,只有最合适的设计”。
加油:) 继续期待您的下篇博文。  回复  更多评论
  

# re: 领域驱动设计系列文章(2)——浅析VO、DTO、DO、PO的概念、区别和用处 2010-06-25 15:41 Aidan
不需要password?那我请问客户端要登录,你这个密码怎么传入服务器->DAO进行比较?
还有前面见你对名字发表了一篇文章,假如我有VO,DTO,DO,PO都有你是怎么命名的,我见你在前面发表了一下不应该使用DTO为后缀之类的。  回复  更多评论
  

# re: 领域驱动设计系列文章(2)——浅析VO、DTO、DO、PO的概念、区别和用处[未登录] 2010-06-25 20:47 Johnny.Liang
@Aidan
很好的问题,我逐个回答:
1.我所说的不需要password,是值在DTO层面,同一个UserInfo(我在一篇博文中建议以***Info命名DTO,意为***信息),其实对于不同的场景,本质上是不同的,例如,我有个注册用户的方法,需要传入UserInfo,那么逐个DTO必须拥有一些用户认证或隐私信息的属性,但对于查询用户的方法,它返回的也是一个UserInfo,但这个UserInfo,从需求来说,它不应该包含密码和隐私信息,那么这两个虽然都是UserInfo,但理论上应该定义为两个独立的DTO,但实际上,这样做带来的负面影响会更大,因为我在一个系统中可能要为一个实体定义太多的DTO,所以我建议定义一个包罗万有的DTO,但在返回数据时,如果有些数据不应该返回,就把属性设置为null即可,当然SOA中的SDO有另外的做法,这里不详说,本人也不甚精通。

2.对于VO,DTO,DO,PO的命名,我个人的建议(纯属个人意见),还是不要太过技术化,VO可以叫***View,代表一个”视图“,DTO用***Info,代表”***的信息“,DO由于是就是业务实体本身,所以直接给它一个释意名称,如User、Customer……,至于PO,正如我所说,现在的ORM框架已经可以把这个东西在实现层面通过配置文件(xml)或annonation隐藏起来,所以在实现层面基本不需要存在,如果确实需要的话,我觉得”持久化“本身就是计算机世界的一个非业务领域,这里用技术化命名完全没有问题,因为它确实是”技术化产物“,在业务领域没有这个概念。这相信也同样回答了你在另外一篇博文提出的问题。

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满意。  回复  更多评论
  

# re: 领域驱动设计系列文章(2)——浅析VO、DTO、DO、PO的概念、区别和用处 2010-06-25 23:07 Aidan
首先非常感谢你这么详细的回答。还有一个问题。
你前一篇贴的做法是BO需要与DAO偶合,这个时候我们使用IOC窗口时,你们是怎么来做的呢?从service构造传过去吗?  回复  更多评论
  

# re: 领域驱动设计系列文章(2)——浅析VO、DTO、DO、PO的概念、区别和用处 2010-06-25 23:08 Aidan
我们使用IOC容器的时候,你们是如何把DAO对象注入到BO对象里面去的。  回复  更多评论
  

# re: 领域驱动设计系列文章(2)——浅析VO、DTO、DO、PO的概念、区别和用处 2010-06-26 00:57 Johnny.Liang
@Aidan
呵呵,谢谢你的持续关注,你这个问题同样很好,我也曾经被这个问题困扰,你所说的从构造函数传入,从技术角度来讲,是一种可行的办法,但我不建议这样做,原因是:
1)DO(即你所说的BO)从业务上来讲,不应该与DAO有关联,因为DAO对于业务来说是没有意义的,它属于应用方面的东西。DO构造函数只能包括用于构造它的所必须的元素(我后面的博文会提及)。
2)这样做会让DO与你的具体实现耦合,试想,如果某天有某种更好的方法让你动态注入DAO,意味着你不再需要通过构造函数传入DAO了,那么你是继续保留这个参数,还是修改构造函数,从而让所有调用该构造函数的客户程序受到影响呢?

事实上,可行的做法有两种:
1)利用Spring提供的“动态注入”方式,这种方式的原理是,通过一个Annotation,告诉Spring容器,这个DO是需要注入对象的,即需要受到SpringIoC容器管理,那么Spring就会利用“编译时织入”或“启动时织入”的技术来为DO的Class类织入注入相关对象的代码,这种技术依赖于AspectJ,前者更加需要在编译环境加入AspectJ的增量编译器,这种方案是相对麻烦的,而且我曾经在OSGi中应用,会出现一些不可预知的问题导致无法注入。

2)在你的应用(通常是Web应用)加载SpringContext的时候,设计一个用于保持SpringContext的ContextHolder,利用某种机制(例如Spring提供的Servlet)来在加载SpringContext的时候,把SpringContext的引用保留在该ContextHolder中,然后在你的DO里面,就可以在实现代码里面通过ContextHolder提供的静态方法,获取到你所需要的Bean了。  回复  更多评论
  

# re: 领域驱动设计系列文章(2)——浅析VO、DTO、DO、PO的概念、区别和用处[未登录] 2010-07-01 14:35 DDD
我现在有个疑问,就是关于VO是否将页面的查询条件字段也包括在内?想听听博主的见解。。  回复  更多评论
  

# re: 领域驱动设计系列文章(2)——浅析VO、DTO、DO、PO的概念、区别和用处 2010-07-01 17:38 Johnny.Liang
@DDD
对,但页面查询用的VO,与表示某个实体的VO不是同一样东西,如果按我的博文中合并VO与DTO的说法,举个例子,User,对应的信息DTO应该是UserInfo,而对应的查询User的DTO应该是另外一个,通常我用UserSearchCriteria来代替,为什么要把UserInfo和UserSearchCriteria区分开来?你可能认为,UserInfo中大部分属性,都是可以用于查询的,所以没必要弄多一个UserSearchCriteria,但事实上,它们本质上是两样东西来的,比如,UserInfo有一个birthday的属性,但对于查询来说,系统可能要求查询某个时间段内出生的User,这个时候,UserSearchCirteria就要定义两个属性birthdayFrom,birthdayTo了,所以可以看出,两者只是“表面上相似”,本质上是两样东西,为了设计上的灵活性和扩展性,即使当前情况下两者的属性一致,也需要分别进行设计。  回复  更多评论
  

# re: 领域驱动设计系列文章(2)——浅析VO、DTO、DO、PO的概念、区别和用处 2010-07-23 14:03 isnumeric
@Johnny.Liang
请问博主,如果日期范围查询的时候,不能直接用PO去调用DAO的方法,因为PO不会有开始之期和结束日期这两个属性,HQL语句如果是根据业务逻辑生成的,是否也放在Service层,还是放在DAO里呢?  回复  更多评论
  

# re: 领域驱动设计系列文章(2)——浅析VO、DTO、DO、PO的概念、区别和用处 2010-08-06 00:05 Johnny.Liang
@isnumeric
PO应该是我系列博文所说的DTO,它是实体的信息封装对象,本质上与“实体的查询信息封装对象”是不同的,因此最好提供一个Criteria来封装查询属性。

HQL绝对不能封装在Service中,因为HQL涉及数据访问逻辑,应该封装在数据访问层中,业务层可以传入生成HQL的相关数据,由DAO把这些数据转换为HQL,但Service绝对不要传入任何与数据访问实现细节有关的数据,否则Service就被耦合了。  回复  更多评论
  

# re: 领域驱动设计系列文章(2)——浅析VO、DTO、DO、PO的概念、区别和用处[未登录] 2011-03-04 02:42 Terry
写的非常好,我收益匪浅啊,解决了我的不少疑惑,尤其是设计层面和实现层面上的区别。谢谢楼主  回复  更多评论
  

# re: 领域驱动设计系列文章(2)——浅析VO、DTO、DO、PO的概念、区别和用处 2013-10-18 12:50 老唐
写的不错,一看就是做过n多的项目设计才能够表达的如此清楚,感谢博主!
不过我也有一些问题:
1、我是使用mybatis还操作数据库的,一般在mapper中直接连表做查询,这种情况下返回的对象能否直接是DTO,还是说必须返回一个map,到service层在拼装成DTO?  回复  更多评论
  

# re: 领域驱动设计系列文章(2)——浅析VO、DTO、DO、PO的概念、区别和用处 2015-06-08 15:56 赵辉
是级别(大小)的项目需要严格遵守思想,我感觉现在中国的环境,让大家都遵照这种思想,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回复  更多评论
  

# re: 领域驱动设计系列文章(2)——浅析VO、DTO、DO、PO的概念、区别和用处 2015-07-09 20:56 Mango
请问验证(特性)应该加在dto还是vo?  回复  更多评论
  

# re: 领域驱动设计系列文章(2)——浅析VO、DTO、DO、PO的概念、区别和用处 2015-10-27 11:14 silymer
虽然是很久前的文章了,但读来仍然获益匪浅,尤其是下面几位评论者与博主的互动,更是精彩,非常感谢~!  回复  更多评论
  

# re: 领域驱动设计系列文章(2)——浅析VO、DTO、DO、PO的概念、区别和用处[未登录] 2015-12-21 10:00 小朱
之前看过领域驱动,云里雾里,后来放弃了,但是在后来的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当初没能理解的问题突然明白了,一直纠结的问题看你文章就想通了,感谢哈。!另外想问问DO中能不能能不能直接持有PO? 就是把PO当做对应DO的一个字段或者属性,还是直接在DO中定义相应的属性,然后用转换的方式把PO的一些属性赋值给DO的对应属性?  回复  更多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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