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的分类
根据概念外延的数量(
0
,
1
,
n
),可以把该概念分为零概念、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零概念如“方的圆”,单独概念如
“
中国
”
,普遍概念如
“
学生
”
。
根据概念外延的性质(群体,非群体),可以分为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集合概念反映的是集合内所有分子在总体上所具有的属性,是该集合所具有的属性,而该集合内的分子不一定具有。如
“
森林
”
、
“
书籍
”
、
“
中国人
”
;非集合概念的每个分子都具有同一个属性如
“
人
”
、
“
犯罪
”
。
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是相对于普遍概念的内涵角度划分的,理解起来有点困难,一般说来集合概念前不可以用“所有”,“每个”等数量词进行修饰。
根据概念外延是实体还是属性,区分为实体概念(具体概念)和属性概念(抽象概念)。实体概念是反映具体事物的概念,如
“
火车
”
;属性概念是反映事物某种属性的概念,如
“
伟大
”
。
根据概念内涵的判断方法,可以区分为肯定概念和否定概念。肯定概念反映对象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如
“
红
”
、
“
机动车辆
”
;否定概念反映对象不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如
“
非红
”
、
“
非机动车辆
”
。肯定概念和否定概念是相对于一定论域而言的。
如
“
非正义战争
”
相对于
“
战争
”
。
概念间的关系
概念之间的关系实质上是概念之间在外延上的关系。
相容关系:概念在外延上至少有一部分是重合的。如
“
青年人
”
与
“
学生
”
等。包括:
交叉关系,两个概念只有部分外延重合,如
“
工人
”
与
“
党员
”
。
种属关系,又叫真包含于关系,如
“
普通累犯
”
与
“
累犯
”
。
(
外延大的叫
“
属概念
”)
属种关系,又叫真包含关系,如
“
宪法
”
与
“
中国宪法
”
。
(
外延小的叫
“
种概念
”)
种属关系和属种关统称包含关系。
全同关系,如
“
北京
”
与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
”
。
不相容关系:又叫全异关系,概念之间在外延上没有一个重合,如
“
鹿
”
与
“
马
”
。包括:
矛盾关系,如
“
红
”
与
“
非红
”
。这是一种对立无中的关系,用公式表示为
C=S+P
,这种关系肯一必否一,否一必肯一。
反对关系,如
“
红
”
与
“
蓝
”
。这是一种对立有中的关系,用公式表示为
C
>
S+P
,这种关系肯一否一,否一不能必然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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