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管理模板(MM):
1、运费税,运费税为价内税,即税基含税,比如100元运费,7%运费税,则运费为100*7%=7元。这与货款进项税是不同的,在标准系统中或IDES系统中是不会有这种税码的,需要配置一个特殊的7%税码。
2、按采购订单行项目数量/金额均摊运(杂)费,可以将行项目条件扩充为抬头条件,设定好相关参数就可以了,这时只需在采购订单抬头条件中录入总金额(运费、仓储费、培训费、资料费等)就可以自动地由系统按采购订单各行总金额或总数量(通过总金额自动分摊更合理,更常用)进行分摊,如果有尾差会自动放在最后一个行项目(没仔细确认过)。
3、如果采购订单中要填的净价为含税价,而又希望系统自动算为不含税价,我听过的和用过的和瞎想的方法有这几种:改条件定价的计算程序(后台)、定价单位录成每1.17(如果进项税为17%)、85.47%的折扣条件(如果进项税为17%)、用EXCEL表制定一个模板,让录入人员先填EXCEL,并自动算出净价,然后复制到系统中来。
4、套打票据栏位定位,在EXCEL表中填满一整张的内容,打在空白票据上,然后去看空白票据的各个栏位在哪个对应的网格中,再在EXCEL中去将相应的网格合并,这样就找到了具体的要套打填数的填写位置了。如果是程序定位,可以先多定一些位,比如先大量复制测试定位参数,然后打印空白票据,看哪个打得正就把哪个对应的参数留下,其他删除就搞定了,用不着多次打印来试。
5、一张采购订单中如果出现部份外币部份本位币的付款方式,可以考虑建立一个“本位币货款”条件,来区分发票校验。
6、一个/一台套的物资如果价值很大,需要分多次开发票,这时要将个/台套单位设定为小数为三个的单位,这样就可以做发票校验了,否则,可能产生巨大的差异无法处理的后果,甚至给成本分析带来严重影响。
7、一张合同多个供应商开发票(如货款、运费、码头仓储分别为三家供方发票)时可以在发票校验时更改供应商即可(此为标准功能),当在特殊情况下,一个供方有多个供应商编码时,需要将应付帐款记到一个代码下也可通过此种方式处理。
8、后续的发票校验应该明确物资的数量,而最好不要用当前库存数量来摊这部份差异,系统将自动看对应的库存数量够不够,如果不够的情况下,按理说是不应该进库存差异的,具体物料明细帐有何区别,有待请教财务顾问,但就物流管理而言,规范处理是不应该用当前库存来承担差异的,而是在处理后续发票时对应业务实际物资数量来承担,系统将自动去处理后面的差异。
9、可以尝试“文档管理”来填一些表格,这些表格将出具那些标准报表或功能实现不了的报表信息。但这种做法没机会尝试,不过这种方式很可能能解决很多疑难报表的处理。
10、计量单位库存很有意思,可以能过多种计量单位来显示库存,不过好象得启用批次,通过特定的批次特性将计量单位间的转换变量在录入后将自动计算转换数量,和KG与TON转换不同的时,每批物资的折算因子是不固定的。
11、固定汇率适合直接外购合同,非固定汇率适合代理外购合同,原因在于汇率差异在这两种情况处理的优缺点不一样,细解释略。
12、采购单位价格有点儿意思,不同的采购计量单位,价格不一样,如,瓶与箱转换因子为10,但价格可不是10的关系,SAP在信息记录里提供这种小功能。
13、变式物料与可配置物料能解决那些变化无穷的物料管理,这些物资的物料编码仅仅是一个大类的编码,这时需要加上批次特性才能锁定一个有明确/固定属性的物料。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