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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国际原油价格急速上涨的影响,在前一期油价调整方案刚刚落槌,发改委又不得不再一次拿起涨价的大槌,大幅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汽油、柴油和航空煤油每吨分别上调了500元人民币,涨幅也是近年来最高的一次。
基础能源涨价可不是闹着玩的,到时候所有的商品都会跟着涨价,面对这接二两三地涨势,人们被迫发出了愤怒的吼声,向这个中国经济的“老大”发出了严重质问。而发改委则安慰和解释说:“我国油价中目前未包括道路修建和养护的费用,这是我国石油价格构成与国外不同之处。欧洲国家石油价格中包括燃油税(即用于道路建设和养护的专项税收),同时出于环保要求和抑制石油资源消费的目的,对汽、柴油消费课以重税,燃油税在零售价格中比重通常超过50%,高的达70%以上。目前英国汽油零售价折合人民币为每升12.8元;法国汽油零售价折合人民币为每升12元,均比我国汽油平均零售价高2倍左右。美国各种税收在零售价格中所占比重为20%左右,普通汽油价格为每升6.11元,比国内汽油平均价格高35%左右。我国还没有实行燃油税制度,即使考虑养路费负担因素,国内消费者负担也低于欧美国家。”(新华社)
看到这种解释,不由得不让人怀疑发改委是不是“秀逗”了?
第一,这种价格比较方法是不是有点不靠谱啊!很明显,人家的油品是在附加了“燃油税”以后公布的价格,是社会控制价和油价的混合价格,不是我们这种形式和意义上的油品价格。应该在国际上找出同我们一样的,还没有附加“燃油税”的对象进行比对,或者是排除掉“燃油税”考察实际油价的涨幅,这种把制度因素混和进商品价格有点不能接受。如果硬要这样比对,哪好,你把人家的社会保障机制、福利状况和劳动保障都拿出来比对一下,看看谁的综合负担最重?!
第二,这个“目前英国汽油零售价折合人民币为每升12.8元”也有问题。
据我国“劳动网”报道“在1966年至2006年的40年间,英国平均工资翻了28倍。 1966年,英国平均周工资为18英镑(男职工23英镑,女职工12英镑), 其中医生、教师、工人的周工资分别为57英镑、27英镑和20英镑;1996年,英国平均周工资增至351英镑,其中医生、教师、工人的周工资分别为852英镑、444英镑和281英镑;到2006年,英国平均周工资增至503英镑(男职工571英镑,女职工437英镑),其中医生、教师、工人的周工资分别为1348英镑、640英镑和432英镑。”
而人民币与英镑的兑换价是1英镑兑换15元人民币,就以2006年英国平均月工资兑换人民币(周工资503×4周×15元人民币)计算,英国每月平均高达30180元人民币,而我国平均月工资是多少呢?据国家统计局 2006年第3号公告显示,2005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8405元,那么月平均工资就是(18405元÷12月)=1533.75元人民币。
月平均工资收入相差近20大倍,油品价格则只相差2倍,这么欣喜若狂如果不是“秀逗”了,是什么?!
所谓的国际接轨:
凡是收费的,都要和欧美接轨;
凡是福利的,都要和非洲接轨。